一、春节
春节旧称为“过年”,其前一日为旧历的除夕(年三十)。50年代中期以前,“三十”这天家家户户皆悬挂家谱,安放祖先神主牌位与祭器祭品,张贴春联等。晚餐,一般人家都吃水饺,富有人家盛备酒菜,团聚欢宴。午夜后即为年初一,亦称大年初一,燃放鞭炮,祭拜祖先,给长辈拜年,长辈分压岁钱。然后,男性家长率儿孙子侄打着灯笼到宗祠和近支神主案前烧香焚纸,叩头行礼;再到同族各家和本村业师家里拜年。熟人见面皆拱手祝贺,相互问好。初二日晚行送神礼。自初二日起开始到亲戚家拜年。习惯上是元宵节前,二、四日拜外祖家,三、六、九日拜岳丈家,七、八日拜姑与姨家。新中国成立以后,旧历年改称春节,仍为一年中最盛大之节日,形式较前简易,封建迷神礼俗基本废止。
二、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日为上元节,亦称元宵节和灯节(俗称“过十五”)。解放前此日,各家各户都要用萝卜、胡萝卜或豆面等做成许多小油灯,于黄昏时分送至祖先墓前点燃,并焚化香纸,酹酒祭奠。晚上再于家中以香蜡纸锞、水饺、元宵等物祭祀祖先鬼神。供桌上点燃数盏小灯,同时屋子内外阴暗角落和门户两旁也点燃许多小灯。节日前后3日(或2日)夜间,县城和农村中的宗祠、庙宇也备多种彩灯,悬挂于灯棚或墙壁上,供人观赏。夜间轻易不许外出的青年妇女,唯于此日可以结伴进城观灯看戏。元宵节的应节食品为元宵,旧时吃元宵者只是少数富家。建国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吃元宵者逐渐增多。80年代已遍及各家各户。节日观灯习俗,从30年代末到70年代末一度中止。从1983年开始,人民政府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每年正月十五,举行盛大的灯节晚会。机关、学校、厂矿竞相制作具有民族风格、行业特点的各式各样的彩灯参加展览。灯棚搭于城里大街,自东至西长达三、四百米。支架或座架上悬挂放置各种大小不一的龙灯、虎灯、鱼灯、塔灯、果灯、瓜灯等,千姿百态,维妙维肖;许多宫灯古朴典雅,别具风格。夜晚灯火辉煌,五彩缤纷,观者人山人海,呈现出一片升平昌盛的景象。
三、二月二
解放以前,农历二月初二为祭“土地神”的节日。各村村头都有一座土地庙,庙里端坐石雕或泥塑土地神。此日黎明,家家用草木灰在庭院、场园内撒成若干大圆圈,里面再撒上五谷杂粮,称为“谷囤”,以作为本年“五谷丰登、粮食满仓”的象征。又用断香、香蒂或其他香料,置于仓房内燃烧,传说此日烧烟熏虫,可保粮食不受虫害。节日之前,一般人家仍沿旧俗,皆炒糖豆(用大豆制作),供小儿零食。妇女将彩布剪成许多小方,同截成许多小段的蒜秸联缀成“小龙尾”给小儿佩戴在身上“避邪”。民间传说二月初二为“龙抬头”日,此日妇女不动针,恐“刺伤龙眼”。傍晚,农家男子到土地庙焚纸烧香,燃放焰火。建国后,各村土地庙已全部拆除,迷信活动停止。
四、寒食
亦称“百五节”,为上年冬至后的一百零五日。相传春秋时晋国介之推辅佐重耳(晋文公)回国夺取君位后,隐居不仕。为避征召,与其母隐居面山深处。重耳命人三面烧山让他从一面逃出,之推抱树而死。重耳为悼念他,禁止在之推死日生火煮饭。后相沿成俗,此日皆不举火,只吃冷饭,故称“寒食”节。至民国年间,尚有少数居民沿袭此俗。建国后,已完全废绝。
五、清明
建国以前,福山居民皆于此日祭扫先人坟墓。祭扫时要在墓前供设肴馔、果品、酒浆,墓上挂“飘钱”(长约10公分的正方形白纸片,每座挂十数张),烧香焚纸,叩头行礼。此日,男女老幼衣帽佩插松柏枝,以消除灾病。有的农户节日前后在庭院内架设秋千,招集邻舍男女青年游戏。1937年前,清明前后三日,县城举办“清明会”,四方商贾运来各地土特产品在此销售。白天民间艺人演出京剧和马戏、评书、拉洋片等百戏杂剧,热闹非凡。晚上放焰火,银花火树,绚丽多彩。抗日战争爆发后,清明节除祭扫外,其它活动停止。解放后,每到此日,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及各界人士到烈士陵园举行扫墓仪式,缅怀革命先烈。农村仍存清明扫墓的习俗,但仪式比以前大为简易。
六、谷雨
民国初年以前,家家户户皆于此日在屋室墙壁上贴“谷雨”帖(画),帖上画着用刀剪斩断的蝎、蜈蚣、毒蛇等五种毒虫,并用朱笔写上“谷雨三月中,五毒永不生,若有伤人意,天打五雷轰,吾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的咒语。民国以后,随着人们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这种迷信活动逐渐绝迹。
七、四月八
30年代以前,每年农历四月十八日,太平顶举行盛大庙会。山上有玉帝皇后王母娘娘庙宇,传说王母有18妹妹,分别供奉于西牟、宋家疃、钟家庄等18个村庄,村人称之为“老母”。四月十八日为王母圣诞,每到此日,18个村的村民,抬着“老母”神龛到太平山顶朝圣进香。龛前有仪仗、鼓乐和杂戏队列,杂戏每经过一村时即边行边演,皆为哑戏,俗称“拉会”。上山以后,进行正式表演,彩旗招展,鼓锣喧天,极为热闹。庙会期间,王母庙前,一般要唱京戏三、五日。同时,山上有农具市、牲口市、布匹市等,并设许多“宝棚”(赌场)聚众赌博,期间上山拜庙烧香、看戏、游山和买卖东西的人拥挤异常。1929年刘(珍年)褚(玉璞)之战后,太平顶庙会逐渐冷落,18个村庄来此“拉会”者逐渐减少。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此处曾多次发生战斗,庙宇被拆毁,庙会停止。
八、端午
农历五月初五为端午节,亦称端阳节。此日家家户户门楣上皆挂桃枝与蒲艾,幼儿手腕、脚腕系五彩线,称“长命缕”、“绿束”。又用彩色 麻扎成小笤帚、炊帚,系于衣服扭扣上。有的青年男女佩戴硃囊或内装香料的绣花荷包。解放后,随着人们文化科学知识水平的提高,端午节的迷信活动已全废除,唯吃应节食品粽子的习俗仍相沿不衰。
九、六月六
农历六月初六日,农家多以包子、焦面(用炒熟的小麦、玉米等磨成),为应节食品。新中国建立后,食包子焦面的习俗仍然存在,但已不如往日之盛。
十、七月七
农历七月初七,各家各户皆用白面烙成各种图形的小餜,称为“巧餜”,分给儿童作零食。是日夜间称为“七夕”,即神话故事中牛郎织女一年一度相会之夜。民间称织女为“巧姐姐”,说她是天上最为心灵手巧的女神。青年妇女多于此夜在庭院中供设巧餜、五谷菜等,祭祀织女,称为“乞巧”。清末民初,乞巧的活动已废绝,但做“巧餜”的习俗仍延续至今。
十一、七月十五
农历七月十五为中元节。1937年以前,居民皆于此日中午或傍晚烧纸焚香,祭祀祖先。祭品中必有应时新鲜瓜果。解放后,祭祖活动基本停止。
十二、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旧时仕宦缙绅、富商巨贾之家,都盛备肴馔,全家饮宴,并宴请邻舍宾朋,犒劳奴仆雇工。普通人家也尽其所能,改善饮食。月饼是必备的应节食品,除极贫苦者外,各家均购买分食。80年代,每至节前,家家户户争相买美酒、月饼馈赠亲友,孝敬老人,并备节日自家食用。十五日晚,富裕家庭皆举行家宴,饮酒赏月。
十三、重阳
农历九月初九为重阳节。旧时,文人墨客,士绅名流,多于此日登临名山,观赏秋景,称为“登高”。还有于此日食花糕,酿菊酒的习俗。清末以后,这些风俗逐渐废绝。民国初期偶尔尚有个别学校的教师率领学生于此日登山野游。建国后,农家此日多改善饮食。
十四、十月朝
农历十月初一,群众称为“十月朝”,为民间秋季祭扫先人坟墓的节日,礼仪与清明祭扫相同。解放后,仍有少数人家沿袭旧俗,于此日为新丧亲人祭扫坟墓。
十五、冬至
冬至亦称“过冬”,为农时节日,也是家祭祖先的节日。建国后,群众除改善饮食外,再无其他活动。
十六、腊八
农历十二月初八称为“腊八”,应节食品为“腊八粥”,以八种豆果加米煮成。建国后,喝“腊八粥”的习俗仍然存在。
十七、送灶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为祭祀灶神的节日,俗称“小年”。按迷信说法,灶神为一家之主,专司监察家人行为品德善恶,于每年此日上天汇报。祭祀时,先将旧灶神画象揭下,换上新象。并于新象两旁,换上“上天言好事,下界降吉祥”或“红火通三界,青烟透九宵”等新联。祭祀时,在灶神象前供水饺、杂面汤、粘饼、麦芽糖等食品,焚纸烧香,神象也随之焚化;用清水一盏,内放谷草数节,泼于门外,供灶神坐骑饮食,全家叩头行礼。此种迷信活动,50年代初即废绝。
第二节 岁时习俗
一、春节
春节旧称为“过年”,其前一日为旧历的除夕(年三十)。50年代中期以前,“三十”这天家家户户皆悬挂家谱,安放祖先神主牌位与祭器祭品,张贴春联等。晚餐,一般人家都吃水饺,富有人家盛备酒菜,团聚欢宴。午夜后即为年初一,亦称大年初一,燃放鞭炮,祭拜祖先,给长辈拜年,长辈分压岁钱。然后,男性家长率儿孙子侄打着灯笼到宗祠和近支神主案前烧香焚纸,叩头行礼;再到同族各家和本村业师家里拜年。熟人见面皆拱手祝贺,相互问好。初二日晚行送神礼。自初二日起开始到亲戚家拜年。习惯上是元宵节前,二、四日拜外祖家,三、六、九日拜岳丈家,七、八日拜姑与姨家。新中国成立以后,旧历年改称春节,仍为一年中最盛大之节日,形式较前简易,封建迷神礼俗基本废止。
二、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日为上元节,亦称元宵节和灯节(俗称“过十五”)。解放前此日,各家各户都要用萝卜、胡萝卜或豆面等做成许多小油灯,于黄昏时分送至祖先墓前点燃,并焚化香纸,酹酒祭奠。晚上再于家中以香蜡纸锞、水饺、元宵等物祭祀祖先鬼神。供桌上点燃数盏小灯,同时屋子内外阴暗角落和门户两旁也点燃许多小灯。节日前后3日(或2日)夜间,县城和农村中的宗祠、庙宇也备多种彩灯,悬挂于灯棚或墙壁上,供人观赏。夜间轻易不许外出的青年妇女,唯于此日可以结伴进城观灯看戏。元宵节的应节食品为元宵,旧时吃元宵者只是少数富家。建国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吃元宵者逐渐增多。80年代已遍及各家各户。节日观灯习俗,从30年代末到70年代末一度中止。从1983年开始,人民政府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每年正月十五,举行盛大的灯节晚会。机关、学校、厂矿竞相制作具有民族风格、行业特点的各式各样的彩灯参加展览。灯棚搭于城里大街,自东至西长达三、四百米。支架或座架上悬挂放置各种大小不一的龙灯、虎灯、鱼灯、塔灯、果灯、瓜灯等,千姿百态,维妙维肖;许多宫灯古朴典雅,别具风格。夜晚灯火辉煌,五彩缤纷,观者人山人海,呈现出一片升平昌盛的景象。
三、二月二
解放以前,农历二月初二为祭“土地神”的节日。各村村头都有一座土地庙,庙里端坐石雕或泥塑土地神。此日黎明,家家用草木灰在庭院、场园内撒成若干大圆圈,里面再撒上五谷杂粮,称为“谷囤”,以作为本年“五谷丰登、粮食满仓”的象征。又用断香、香蒂或其他香料,置于仓房内燃烧,传说此日烧烟熏虫,可保粮食不受虫害。节日之前,一般人家仍沿旧俗,皆炒糖豆(用大豆制作),供小儿零食。妇女将彩布剪成许多小方,同截成许多小段的蒜秸联缀成“小龙尾”给小儿佩戴在身上“避邪”。民间传说二月初二为“龙抬头”日,此日妇女不动针,恐“刺伤龙眼”。傍晚,农家男子到土地庙焚纸烧香,燃放焰火。建国后,各村土地庙已全部拆除,迷信活动停止。
四、寒食
亦称“百五节”,为上年冬至后的一百零五日。相传春秋时晋国介之推辅佐重耳(晋文公)回国夺取君位后,隐居不仕。为避征召,与其母隐居面山深处。重耳命人三面烧山让他从一面逃出,之推抱树而死。重耳为悼念他,禁止在之推死日生火煮饭。后相沿成俗,此日皆不举火,只吃冷饭,故称“寒食”节。至民国年间,尚有少数居民沿袭此俗。建国后,已完全废绝。
五、清明
建国以前,福山居民皆于此日祭扫先人坟墓。祭扫时要在墓前供设肴馔、果品、酒浆,墓上挂“飘钱”(长约10公分的正方形白纸片,每座挂十数张),烧香焚纸,叩头行礼。此日,男女老幼衣帽佩插松柏枝,以消除灾病。有的农户节日前后在庭院内架设秋千,招集邻舍男女青年游戏。1937年前,清明前后三日,县城举办“清明会”,四方商贾运来各地土特产品在此销售。白天民间艺人演出京剧和马戏、评书、拉洋片等百戏杂剧,热闹非凡。晚上放焰火,银花火树,绚丽多彩。抗日战争爆发后,清明节除祭扫外,其它活动停止。解放后,每到此日,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及各界人士到烈士陵园举行扫墓仪式,缅怀革命先烈。农村仍存清明扫墓的习俗,但仪式比以前大为简易。
六、谷雨
民国初年以前,家家户户皆于此日在屋室墙壁上贴“谷雨”帖(画),帖上画着用刀剪斩断的蝎、蜈蚣、毒蛇等五种毒虫,并用朱笔写上“谷雨三月中,五毒永不生,若有伤人意,天打五雷轰,吾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的咒语。民国以后,随着人们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这种迷信活动逐渐绝迹。
七、四月八
30年代以前,每年农历四月十八日,太平顶举行盛大庙会。山上有玉帝皇后王母娘娘庙宇,传说王母有18妹妹,分别供奉于西牟、宋家疃、钟家庄等18个村庄,村人称之为“老母”。四月十八日为王母圣诞,每到此日,18个村的村民,抬着“老母”神龛到太平山顶朝圣进香。龛前有仪仗、鼓乐和杂戏队列,杂戏每经过一村时即边行边演,皆为哑戏,俗称“拉会”。上山以后,进行正式表演,彩旗招展,鼓锣喧天,极为热闹。庙会期间,王母庙前,一般要唱京戏三、五日。同时,山上有农具市、牲口市、布匹市等,并设许多“宝棚”(赌场)聚众赌博,期间上山拜庙烧香、看戏、游山和买卖东西的人拥挤异常。1929年刘(珍年)褚(玉璞)之战后,太平顶庙会逐渐冷落,18个村庄来此“拉会”者逐渐减少。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此处曾多次发生战斗,庙宇被拆毁,庙会停止。
八、端午
农历五月初五为端午节,亦称端阳节。此日家家户户门楣上皆挂桃枝与蒲艾,幼儿手腕、脚腕系五彩线,称“长命缕”、“绿束”。又用彩色 麻扎成小笤帚、炊帚,系于衣服扭扣上。有的青年男女佩戴硃囊或内装香料的绣花荷包。解放后,随着人们文化科学知识水平的提高,端午节的迷信活动已全废除,唯吃应节食品粽子的习俗仍相沿不衰。
九、六月六
农历六月初六日,农家多以包子、焦面(用炒熟的小麦、玉米等磨成),为应节食品。新中国建立后,食包子焦面的习俗仍然存在,但已不如往日之盛。
十、七月七
农历七月初七,各家各户皆用白面烙成各种图形的小餜,称为“巧餜”,分给儿童作零食。是日夜间称为“七夕”,即神话故事中牛郎织女一年一度相会之夜。民间称织女为“巧姐姐”,说她是天上最为心灵手巧的女神。青年妇女多于此夜在庭院中供设巧餜、五谷菜等,祭祀织女,称为“乞巧”。清末民初,乞巧的活动已废绝,但做“巧餜”的习俗仍延续至今。
十一、七月十五
农历七月十五为中元节。1937年以前,居民皆于此日中午或傍晚烧纸焚香,祭祀祖先。祭品中必有应时新鲜瓜果。解放后,祭祖活动基本停止。
十二、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旧时仕宦缙绅、富商巨贾之家,都盛备肴馔,全家饮宴,并宴请邻舍宾朋,犒劳奴仆雇工。普通人家也尽其所能,改善饮食。月饼是必备的应节食品,除极贫苦者外,各家均购买分食。80年代,每至节前,家家户户争相买美酒、月饼馈赠亲友,孝敬老人,并备节日自家食用。十五日晚,富裕家庭皆举行家宴,饮酒赏月。
十三、重阳
农历九月初九为重阳节。旧时,文人墨客,士绅名流,多于此日登临名山,观赏秋景,称为“登高”。还有于此日食花糕,酿菊酒的习俗。清末以后,这些风俗逐渐废绝。民国初期偶尔尚有个别学校的教师率领学生于此日登山野游。建国后,农家此日多改善饮食。
十四、十月朝
农历十月初一,群众称为“十月朝”,为民间秋季祭扫先人坟墓的节日,礼仪与清明祭扫相同。解放后,仍有少数人家沿袭旧俗,于此日为新丧亲人祭扫坟墓。
十五、冬至
冬至亦称“过冬”,为农时节日,也是家祭祖先的节日。建国后,群众除改善饮食外,再无其他活动。
十六、腊八
农历十二月初八称为“腊八”,应节食品为“腊八粥”,以八种豆果加米煮成。建国后,喝“腊八粥”的习俗仍然存在。
十七、送灶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为祭祀灶神的节日,俗称“小年”。按迷信说法,灶神为一家之主,专司监察家人行为品德善恶,于每年此日上天汇报。祭祀时,先将旧灶神画象揭下,换上新象。并于新象两旁,换上“上天言好事,下界降吉祥”或“红火通三界,青烟透九宵”等新联。祭祀时,在灶神象前供水饺、杂面汤、粘饼、麦芽糖等食品,焚纸烧香,神象也随之焚化;用清水一盏,内放谷草数节,泼于门外,供灶神坐骑饮食,全家叩头行礼。此种迷信活动,50年代初即废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