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幼保健
新法接生 1949年以前,妇女生育都是旧法接生。产妇、新生儿死亡率极高。1952年调查,旧法接生婴儿死亡率为43.5%。1951年,福山开始推行新法接生。1952年,开展新法接生宣传推广工作。两年中全县培训新法接生员194名,用新法接生1388名,死亡71名,死亡率为5.1%。1954年,培训接生员31名,接生2041名,死亡29名,死亡率降到1.4%。至1958年,共培训接生员419名。新法接生率由1950年的15%上升到60%。1970年农村实行合作医疗,除以前培训的接生员以外,还有261名女“赤脚医生”参加了接生培训,使新法接生率大大提高,1972年为90%,1980年为99%,1985年提高到100%。新生儿死亡率由1952年的43.5%下降到1985年的0.2%。1974年以后,再未发生因产褥热造成产妇死亡事故,1977年以后,再未发生新生儿破伤风(即脐带风),至1982年连续5年没有1名产妇死亡。
妇女病防治 1952年,进行妇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1956年,对参加生产的妇女实行“三调三不调”(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1964年,执行省政府保护女工暂行规定。女工在月经期,禁止安排从事冷水作业和过重体力劳动;反应严重不能坚持生产者,按病假处理;孕期,从事有碍身体健康和能引起流产的工种应予调换;女工从事对生理机能有不良影响的工作应酌情给予照顾。1971年冬,组织妇科医生,对福山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已婚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福山镇普查6526人,查出疾病38种,患者4046人,患病率62%;机关企事业单位普查378人,查出疾病22种,患者174人,患病率46%。1972年春,对全县22757名妇女进行普查,查出疾病29种,患者11524人,患病率50.6%。1973年至1976年,对13439名妇女进行补查,查出患者5729人,对查出的疾病及时做了相应的治疗。1978年,对妇女病进行了1次全面复查,查出疾病12种,患者12334人,患病率38.6%,为9841人进行了治疗。
幼儿保健 1975年后,妇幼保健站每年两次定期为入托幼儿做健康检查,按期进行预防接种、服药。1976年,县妇联、教育局、卫生局组成妇幼保健领导小组。1979年秋,对25020名2至7周岁的幼儿进行了一次普遍的服药驱蛔虫,平均每人排出蛔虫9.4条。1980年起,为入托儿童建立健康保健卡,至1985年,共建卡20970人份。1985年,对区属厂矿1031名0至7岁儿童进行科学探测查体。其中,对670名做了贫血调查,查出患者563名,患病率为84%,1周岁以内的贫血患者达100%,80%的婴儿在其母妊娠期就有不同程度的贫血。
二、干部保健
1949年7月,设机关门诊所,配所长、医助、司药各1名,练习生2人。1962年5月,县医院保健科,建保健病历档案。行政17级以上干部由保健科负责医疗,“文化大革命”中撤销。1980年10月,县医院在政府机关设卫生所,有医师、中医士、药剂士各1人。1983年年底,区医院重设保健科。1984年,区医院在西山离休干部楼设卫生所。是年,规定每年为离退休老干部和区级领导全面查体1次,建立干部健康档案。1985年,区医院专设干部病房,有病床9张。
第八节 卫生保健
一、妇幼保健
新法接生 1949年以前,妇女生育都是旧法接生。产妇、新生儿死亡率极高。1952年调查,旧法接生婴儿死亡率为43.5%。1951年,福山开始推行新法接生。1952年,开展新法接生宣传推广工作。两年中全县培训新法接生员194名,用新法接生1388名,死亡71名,死亡率为5.1%。1954年,培训接生员31名,接生2041名,死亡29名,死亡率降到1.4%。至1958年,共培训接生员419名。新法接生率由1950年的15%上升到60%。1970年农村实行合作医疗,除以前培训的接生员以外,还有261名女“赤脚医生”参加了接生培训,使新法接生率大大提高,1972年为90%,1980年为99%,1985年提高到100%。新生儿死亡率由1952年的43.5%下降到1985年的0.2%。1974年以后,再未发生因产褥热造成产妇死亡事故,1977年以后,再未发生新生儿破伤风(即脐带风),至1982年连续5年没有1名产妇死亡。
妇女病防治 1952年,进行妇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1956年,对参加生产的妇女实行“三调三不调”(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1964年,执行省政府保护女工暂行规定。女工在月经期,禁止安排从事冷水作业和过重体力劳动;反应严重不能坚持生产者,按病假处理;孕期,从事有碍身体健康和能引起流产的工种应予调换;女工从事对生理机能有不良影响的工作应酌情给予照顾。1971年冬,组织妇科医生,对福山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已婚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福山镇普查6526人,查出疾病38种,患者4046人,患病率62%;机关企事业单位普查378人,查出疾病22种,患者174人,患病率46%。1972年春,对全县22757名妇女进行普查,查出疾病29种,患者11524人,患病率50.6%。1973年至1976年,对13439名妇女进行补查,查出患者5729人,对查出的疾病及时做了相应的治疗。1978年,对妇女病进行了1次全面复查,查出疾病12种,患者12334人,患病率38.6%,为9841人进行了治疗。
幼儿保健 1975年后,妇幼保健站每年两次定期为入托幼儿做健康检查,按期进行预防接种、服药。1976年,县妇联、教育局、卫生局组成妇幼保健领导小组。1979年秋,对25020名2至7周岁的幼儿进行了一次普遍的服药驱蛔虫,平均每人排出蛔虫9.4条。1980年起,为入托儿童建立健康保健卡,至1985年,共建卡20970人份。1985年,对区属厂矿1031名0至7岁儿童进行科学探测查体。其中,对670名做了贫血调查,查出患者563名,患病率为84%,1周岁以内的贫血患者达100%,80%的婴儿在其母妊娠期就有不同程度的贫血。
二、干部保健
1949年7月,设机关门诊所,配所长、医助、司药各1名,练习生2人。1962年5月,县医院保健科,建保健病历档案。行政17级以上干部由保健科负责医疗,“文化大革命”中撤销。1980年10月,县医院在政府机关设卫生所,有医师、中医士、药剂士各1人。1983年年底,区医院重设保健科。1984年,区医院在西山离休干部楼设卫生所。是年,规定每年为离退休老干部和区级领导全面查体1次,建立干部健康档案。1985年,区医院专设干部病房,有病床9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