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费医疗
1952年以前,党政机关干部,凡实行供给制的均享受公费医疗。1952年7月,根据政务院文件规定,将实行公费医疗的范围扩大到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和各种工作队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残废军人。公费医疗经费列入国家财政预算支出,由卫生主管部门统一掌握使用,并规定,凡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必须到指定的公办医疗机构就诊,方可免费。因公出差或转到指定医院就诊的医药费,凭收据报销。公费医疗费标准:1953年,每人每年15.6元;1962年,每人每年18元;1976年,每人每年21.6元;1981年,每人每年30元;1985年,每人每年45元,全年应支出22.329万元,实支出41万元,人均年支出82.63元,超37.63元。为了加强公费医疗经费的管理,是年春,成立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由1名专职干部具体负责管理。
二、劳保医疗
1951年2月,政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对国营、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业职工实行劳保医疗。1966年7月,福山开始执行。条例规定:职工患病或因工负伤须在指定的医疗单位就诊,医药费由行政报销;属营养滋补、贵重药品,由个人负担;职工的直系亲属患病,医药费由行政报销50%;对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所需手术费及其他费用,均由行政报销。1984年以后,随着经济责任制的推行,部分单位采取将医药费按月平均发给职工个人的办法,劳保医疗费由企业福利基金中支付。
三、合作医疗
1969年,县内部分农村兴办合作医疗,至1970年底,全县办合作医疗的大队达到315个,占大队总数的94%。医疗资金数额根据各大队的经济条件而定,一般大队向社员每人每年收取1至1.5元,从集体公益金中按人口每人提出1至2元,社员治病药费全部或部分报销。实行合作医疗的大队,都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制订管理章程。至1975年,全县335个大队全部实行合作医疗。1972年5月,张格庄、八角、黄务3处公社,同时成立由社队2级管理的社办合作医疗,亦成立管理委员会,制订管理章程。资金从大队合作医疗基金中按每人每年5角统一提交公社合作医疗管委会,专供支付住院患者的医药费,医药费报销由公社医院掌握审批。此后,社办合作医疗逐步在全县推广,至1975年,全县11处公社全部实行。在实行合作医疗的过程中,由于资金不足和管理不善,1980年社办合作医疗全部停办;1982年,村办合作医疗只剩有113个,至1985年也基本停办。
第四节 医疗制度
一、公费医疗
1952年以前,党政机关干部,凡实行供给制的均享受公费医疗。1952年7月,根据政务院文件规定,将实行公费医疗的范围扩大到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和各种工作队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残废军人。公费医疗经费列入国家财政预算支出,由卫生主管部门统一掌握使用,并规定,凡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必须到指定的公办医疗机构就诊,方可免费。因公出差或转到指定医院就诊的医药费,凭收据报销。公费医疗费标准:1953年,每人每年15.6元;1962年,每人每年18元;1976年,每人每年21.6元;1981年,每人每年30元;1985年,每人每年45元,全年应支出22.329万元,实支出41万元,人均年支出82.63元,超37.63元。为了加强公费医疗经费的管理,是年春,成立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由1名专职干部具体负责管理。
二、劳保医疗
1951年2月,政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对国营、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业职工实行劳保医疗。1966年7月,福山开始执行。条例规定:职工患病或因工负伤须在指定的医疗单位就诊,医药费由行政报销;属营养滋补、贵重药品,由个人负担;职工的直系亲属患病,医药费由行政报销50%;对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所需手术费及其他费用,均由行政报销。1984年以后,随着经济责任制的推行,部分单位采取将医药费按月平均发给职工个人的办法,劳保医疗费由企业福利基金中支付。
三、合作医疗
1969年,县内部分农村兴办合作医疗,至1970年底,全县办合作医疗的大队达到315个,占大队总数的94%。医疗资金数额根据各大队的经济条件而定,一般大队向社员每人每年收取1至1.5元,从集体公益金中按人口每人提出1至2元,社员治病药费全部或部分报销。实行合作医疗的大队,都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制订管理章程。至1975年,全县335个大队全部实行合作医疗。1972年5月,张格庄、八角、黄务3处公社,同时成立由社队2级管理的社办合作医疗,亦成立管理委员会,制订管理章程。资金从大队合作医疗基金中按每人每年5角统一提交公社合作医疗管委会,专供支付住院患者的医药费,医药费报销由公社医院掌握审批。此后,社办合作医疗逐步在全县推广,至1975年,全县11处公社全部实行。在实行合作医疗的过程中,由于资金不足和管理不善,1980年社办合作医疗全部停办;1982年,村办合作医疗只剩有113个,至1985年也基本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