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56年始,对无子女又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孤、寡、残社员实行五保(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1958年,有50%的生产大队办起敬老院,将散居的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敬老院里设专人为其做饭和生活服务。但因是在刮“共产风”时办起,物质基础差,至1960年陆续解散。1979年5月,县民政部门对五保户进行登记调查,420户五保老人的生活供养和救济补助得到落实。1983年,政府对五保户规定统一的生活标准,每人年口粮不低于250公斤,细粮占70%,食油6公斤,每月零用钱不低于5元,衣帽鞋袜由集体负责供应。1985年,门楼镇、兜余镇、八角乡3处乡镇办起敬老院,将各村五保老人集中到乡镇敬老院供养。同时南涂山村、后沙坝子村、西回里村、张格庄村、东黄山村、巨甲村、东北关村、东留公村、南十里堡村也办起了敬老院,全区入院老人127人。
第二节 供养五保户
自1956年始,对无子女又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孤、寡、残社员实行五保(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1958年,有50%的生产大队办起敬老院,将散居的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敬老院里设专人为其做饭和生活服务。但因是在刮“共产风”时办起,物质基础差,至1960年陆续解散。1979年5月,县民政部门对五保户进行登记调查,420户五保老人的生活供养和救济补助得到落实。1983年,政府对五保户规定统一的生活标准,每人年口粮不低于250公斤,细粮占70%,食油6公斤,每月零用钱不低于5元,衣帽鞋袜由集体负责供应。1985年,门楼镇、兜余镇、八角乡3处乡镇办起敬老院,将各村五保老人集中到乡镇敬老院供养。同时南涂山村、后沙坝子村、西回里村、张格庄村、东黄山村、巨甲村、东北关村、东留公村、南十里堡村也办起了敬老院,全区入院老人1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