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福山区志》,历时8年,3易其稿,现已成书出版。这是一项具有激励今人、启发后代的综合工程,是全区人民的一大喜事。
编写志书,是我国文化的优良传统。福山自明朝万历年间至民国初期曾4次修志,这4部志书对福山的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名胜古迹、灾异祥瑞均有较翔实的记载,是福山珍贵的文化遗产。但由于受时代的局限,阶级的偏见,内容侧重于褒扬官宦士绅、贤孝节烈,对劳动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诸方面所做出的贡献则略而不详,或付诸阙如。
新编《福山区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精神,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材料、新的体例,记述了自建县以来福山的全部历史,既保存了旧志中许多有价值的资料,又着重记述了近百年来,特别是中共福山县委和人民政府建立以来,福山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民生活等方面的发展变化状况。上溯千年,纵横百里,凡发生在福山的重大事件,均有记载。这部志书,可使为政者和全区人民前有所稽,后有所鉴。它具有“存史、资政、教化”的作用。
《福山区志》的编修,受到许多老同志、专家内行、省市领导和兄弟县市(区)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教,得到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界人士的积极协助,经编纂人员艰辛努力,精心著述而成。可以说是集体的心血和智慧之结晶。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都是客籍人,已在福山工作多年,得到全区人民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今躬逢修志盛事,受益匪浅,深感欣慰荣幸!同时,也坚定了我们与全区人民一道发愤图强,艰苦奋斗,振兴福山的信心。坚信福山人民一定能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协力,开拓前进,把福山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
中共烟台市福山区委员会书记 姚学政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刘同占
1989年10月29日
序
福山历史悠久,6000年前之远古先民即劳动生息于邱家庄、臧家一带,经商至唐,历代不衰。1131年(宋绍兴元年,金天会九年)始建置福山县,迄今已有850余年的历史。福山修志始于1618年(明朝万历四十六年),成志8卷。继有1673年(清朝康熙十二年)修志12卷,1762年(清朝乾隆二十七年),修志8卷。1920年(民国九年),修志稿14卷。建国后虽屡有修志之议,然百事待兴,加以建制屡改,修志工作未能循序而进。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政通人和,经济繁荣,值修志之盛世。中共福山县委、县政府烛见修志意义之重大,毅然决策并拨付专款,选调专才,广征博咨,收集资料3000余万字,10订纲目,3易其稿,尽8年之功,始完成《福山区志》之巨业。辛劳之汗水结出硕果,多年之夙愿得以偿慰。至此,展卷可得一方乡情,顾志始知建业艰难;鉴往知来,从政者将有所咨考,为民者将受到教育。
昔日修志,多由地方文人士绅谋划,或仓卒从事,时辍时兴;或只计进程,不顾质量,甚至为当朝执政者歌功颂德,树碑立传;或篡改历史之史实,抹煞人民之作用,对群众革命斗争不收或无所述及,且视若“盗匪”,以致失去志书之真实。尔今我区修志迥异于往昔,在区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制订规划,确立篇目,广咨博采,集思广益,汲取旧志之精华,集聚四方之卓见,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遵循“详今略古”之原则,从本区实际情况出发,以实事求是之精神,编纂记述全区的历史和现状。初稿完成后,即印发各方征求意见,并邀请省、市、县的修志专家学者,共济一堂,大自编章,小至表录,各抒己见,反复讨论,磋商推敲,力求正确,然后进行补充修改,最后送审定稿。这种敬事慎行的精神,为新志的编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保证了区志的质量。
历代修志篇目内容虽有增减,但体例大多因袭旧志,内容繁琐,连篇累牍记述职官、艺文、节烈,对经济却涉及甚少。新志增加经济内容,以大事记为例:自1948年10月7日福山第二次解放至1987年底,共收记512条,其中有关经济发展者218条,略占大事记之半。此外,福山果树栽培历史久远,为著名的烟台苹果主要产地之一,驰名中外,堪称“苹果之乡”;福山是国内八大菜系之首——鲁菜发祥地之一,尤以海味烹调技艺著佳,名厨高手,蜚声中外,素称“烹饪之乡”;福山华侨遍布五大洲31个国家和地区,“游子”身居异国,辛勤劳作为祖国增光添彩,并为家乡建设做出诸多贡献,誉称“华侨之乡”。如此重要事例,旧志却无记述。新志发掘我区之所长,突出了地方特点,其超越旧志显然可见。新志对工农业生产、水产养殖、商业贸易、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名胜古迹及城区建设等皆设专编,标列条目,详细记述,和旧志相比,《福山区志》独显异彩。
《福山区志》编纂指导思想正确,编章节目安排科学合理;内容翔实可信;文字通畅简练;时代特点突出;地方色彩浓郁,是一部有特色有成就的新区志。它的问世不仅为志库增一瑰宝,也是志书中新开放的一束异葩。
披览新区志,深感修志之艰辛。新志之成,当归区领导的重视,全体修志人员的努力和有关单位的支持。《福山区志》的出版,实为我区人民之光荣,修志人员之骄傲。
愿我福邑,青山永存,绿水长流,经济繁荣,人民幸福!
吕遵谔
1989年10月于北京大学燕园
凡例
一、本志首立概述、大事记、总揽全书,纵贯古今;中设专志32编。共154章,484节,横排门类,纵记史实;末缀附录,收录各个时期重要文献资料。概述、大事记和附录,不列入编的序列,也不设章、节。
二、本志对建国后政治运动的记述,不设专章,散记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之中。
三、本志《人物》编分传、表、录三部分。按生不立传和以传本籍人为主的原则,入传者皆为福山历史上有较大影响的过世人物,绝大部为本籍人,以卒年为序;入表者为省级以上先进模范人物,以获称先后时间为序,著名烈士和过世的社会著名人士,以卒年先后为序;英名录专录本籍革命烈士,按所在的村分别集中录列。
四、本志体裁为语体文记述体,以志为主,记、传、图、表、录为辅,除概述和个别编外,一般正文前不加简述或评论。
五、本志记事,上限定于1131年(置县时),下限定于1985年,部分内容上溯至事物发端,下延至1987年。
六、烟台自古属福山,1934年自福山划出,成立特别行政区,当时烟台特区西部仍有些村庄属福山;1958年10月至1962年4月,福山建制撤销划归烟台市;1965年至1977年,黄务公社及兜余、福山镇公社部分村庄多次划入划出。志中所记数字与芝罘区难以分开之处,则以括号标注。
七、本志行文,执行《山东省新编各级地方志书行文规定》,个别表述有违之处,于括号内标注。
八、本志记时采用公元纪年,民国以前,在公元纪年后标注历史纪年,个别地方用农历记事亦予注明。
九、本志一律用第三人称,1983年11月以前称“福山县”或“全县”、“县内”、“境内”;1983年11月以后称“福山区”或“全区”、“区内”、“境内”。单位、团体、会议名称及专用述语在第一次出现时写全称,再次出现时写简称。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或以后,简称为“建国前”、“建国后”,或“新中国成立前”、“新中国成立后”。
十、本志资料主要来源于各级档案馆和图书馆及有关人士的回忆材料,行文中不注明出处。建国后的数字以各级统计部门资料为准,缺者以有关部门资料为准,采用资料时,经严格筛选和考证后载入。
目录
序
凡例
概述 1
大事记 5
第一编建置
第一章位置面积 35
第二章建置沿革 35
第一节隶属演变 35
第二节境域变迁 37
第三章行政区划 37
第一节明朝时期 37
第二节清朝时期 37
第三节民国时期 40
第四节建国以后 44
第四章城区概况 45
第五章乡镇概况 47
第一节福山镇 47
第二节八角乡 47
第三节古现镇 48
第四节臧家乡 48
第五节高疃镇 48
第六节东厅乡 49
第七节张格庄乡 49
第八节门楼镇 49
第九节回里镇 50
第十节兜余镇 50
附:福山县名由来 51
第二编自然地理
第一章地质地貌 53
第一节地质 53
第二节地貌 54
第三节山脉 54
第四节河流 61
第五节海湾 62
第二章气候 64
第一节气候特征 64
第二节气温 64
第三节降水 65
第四节气压 66
第五节风 67
第六节湿度 67
第七节蒸发 67
第八节日照 68
第九节云 68
第十节地温 68
第十一节冻土和霜期 68
第三章土壤植被 69
第一节土壤 69
第二节植被 70
第四章自然资源 71
第一节土地资源 71
第二节水资源 71
第三节滩涂资源 72
第四节矿藏资源 73
第五节药材资源 74
第六节野生动植物资源 74
第五章自然灾害 75
第一节旱灾 75
第二节水灾 76
第三节风灾 77
第四节雹灾 77
第五节虫灾 79
第六节地震 80
第三编人口
第一章人口规模 81
第一节人口发展 81
第二节人口分布 83
第三节人口密度 83
第四节姓氏 83
第二章人口变动 85
第一节自然变动 85
第二节机械变化 85
第三章人口构成 87
第一节性别构成 87
第二节民族构成 88
第三节年龄构成 88
第四节文化构成 90
第五节行业职业构成 91
第四章人口寿命 92
第一节存活子女 92
第二节平均寿命 92
第五章计划生育 92
第一节机构 92
第二节生育管理 93
第三节计划生育成果 94
第四编农牧
第一章机构 98
第一节行政机构 98
第二节事业机构 98
第二章土地所有制 99
第一节封建所有制 99
第二节个体所有制 101
第三节集体所有制 101
第四节全民所有制 104
第三章农机具 104
第一节农具 104
第二节农业机械 105
第四章农田建设 107
第一节土壤改良 107
第二节综合治理 107
第五章粮油种植 108
第一节粮油作物 108
第二节耕作制度 111
第三节种子 111
第四节肥料 117
第六章经济作物 119
第一节种类 119
第二节分布与产量 119
第七章蔬菜种植 120
第一节种类 120
第二节分布 121
第三节栽培 121
第八章植物保护 123
第一节农业病虫害 123
第二节农药及药械 124
第三节病虫害防治 124
第四节化学剂除草 124
第九章畜牧 125
第一节畜禽种类 125
第二节饲养形式 127
第三节疫病防治 128
第五编林业
第一章机构 135
第一节行政机构 135
第二节事业机构 135
第二章林业资源 135
第一节林地面积 135
第二节树木种类 136
第三节林木覆盖率及蓄积量 136
第三章山林权属 137
第一节私人林木 137
第二节集体林木 137
第三节国营林木 138
第四章林业生产 138
第一节采种育苗 138
第二节植树造林 139
第五章林木保护 141
第一节护林措施 141
第二节病虫害防治 141
第六编果业
第一章果业资源 145
第一节种类与分布 145
第二节面积与产量 147
第二章果树栽培 150
第一节育苗与嫁接 150
第二节栽植 151
第三章果树管理 151
第一节整地改土 151
第二节施肥浇水 151
第三节整形修剪 152
第四节授粉与疏花疏果 154
第五节病虫害防治 155
第四章典型果园 159
第五章果品贮藏与加工 161
第一节贮藏 161
第二节加工 162
第六章技术队伍 162
第一节队伍建设 162
第二节技术外援 162
附:果品名产 163
第七编水利
第一章机构 165
第一节行政机构 165
第二节事业机构 165
第二章河道治理 166
第一节大沽夹河、清洋河治理 166
第二节小型河道治理 166
第三章水利建设 168
第一节引水工程 168
第二节拦蓄工程 168
第三节井灌工程 172
第四节扬水站工程 172
第五节平塘(大口井)工程 176
第四章农田灌溉 176
第一节灌溉机具 176
第二节灌溉方法 176
第三节灌溉面积 176
第五章水土保持 177
第一节水土流失 177
第二节治理措施 177
附:建国后重大抗旱防汛记实 178
第八编水产
第一章机构 181
第二章捕捞 181
第一节渔船渔具 181
第二节作业方式 185
第三节安全生产 188
第三章养殖 189
第一节海水养殖 189
第二节淡水养殖 191
第四章水产品加工与冷藏 192
第一节水产品加工 192
第二节水产品冷藏 192
第五章水产资源保护 193
第九编工业
第一章机构 196
第二章工业所有制 196
第一节私营和个体手工业 196
第二节集体所有制工业 197
第三节全民所有制工业 199
第三章工业门类 208
第一节食品工业 208
第二节饲料加工工业 210
第三节造纸印刷工业 211
第四节纺织工业 212
第五节木材加工工业 213
第六节工艺美术工业 214
第七节金属制品工业 215
第八节机械电子工业 216
第九节化学工业 219
第十节电力工业 221
第十一节建材工业 225
第十二节采矿工业 227
第十编交通
第一章机构 229
第一节行政机构 229
第二节事业机构 229
第二章交通线路 230
第一节公路 230
第二节铁路 230
第三节桥涵 231
第三章客货运输 235
第一节运输工具 235
第二节客运 235
第三节货运 236
第四章公路养护 237
第一节养护队伍 237
第二节路面养护 237
第三节公路绿化 238
第四节养路费征收 238
第五章交通监理 238
第十一编邮电
第一章机构 239
第一节邮电局 239
第二节电话局 239
第二章邮政 240
第一节邮政网路 240
第二节邮政设施 241
第三节邮政业务 242
第三章电信 244
第一节电报 244
第二节电话 245
第十二编商业
第一章机构 249
第一节商业机构 249
第二节供销社机构 250
第二章商业所有制 250
第一节私营商业 250
第二节集体商业 251
第三节国营商业 252
第三章商品购销 254
第一节副食品购销 254
第二节日用工业品购销 255
第三节生产资料购销 256
第四节农副产品购销 259
第五节废旧物资收购 262
第四章服务业 262
第一节旅店 262
第二节理发 263
第三节照相 263
第四节浴池 263
第五章烹饪 263
第一节沿革 263
第二节名吃 264
第六章集市 265
第一节集市设置 265
第二节集市贸易 265
第三节物资交流会 266
第七章物资经营 268
第一节机构 268
第二节物资采购 268
第三节物资供应 268
第四节节约代用 269
第八章对外贸易 269
第一节机构 269
第二节出口 269
第三节进口 271
第九章商品仓储 271
第十三编粮食
第一章机构 273
第一节行政机构 273
第二节业务机构 273
第二章粮油征购 274
第一节粮食征购 274
第二节油料征购 275
第三节粮油议购 276
第三章粮油分配 277
第一节粮食分配 277
第二节油料分配 277
第四章粮油销售 278
第一节农村统销 278
第二节城镇供应 278
第三节粮油议销 279
第五章粮油储运 279
第一节粮仓建设 279
第二节粮油储存 280
第三节粮油调运 280
第十四编工商物价计量
第一章工商行政管理 283
第一节机构 283
第二节集市贸易管理 283
第三节企业登记管理 284
第四节商标广告管理 286
第五节经济合同管理 287
第二章物价管理 287
第一节机构 287
第二节市场物价 287
第三节物价调整 289
第三章标准计量管理 294
第一节机构 294
第二节计量管理 294
第三节标准化管理 295
第十五编财税
第一章财政 297
第一节机构 297
第二节财政体制 297
第三节财政收入 298
第四节财政支出 301
第五节财务管理 303
第二章税务 304
第一节机构 304
第二节农业税 304
第三节工商税 306
第四节契税 310
第五节其他捐税 311
第六节税政管理 311
第十六编金融
第一章机构 313
第一节当铺钱庄 313
第二节银行 313
第三节保险公司 314
第四节信用合作社 314
第二章货币 314
第一节货币流通 314
第二节现金管理 315
第三节金银管理 316
第四节侨汇管理 317
第三章存款 317
第一节集体存款 317
第二节储蓄存款 318
第四章信贷 320
第一节民间信贷 320
第二节工商信贷 320
第三节农村信贷 322
第四节基建拨款与贷款 323
第五章债券保险 324
第一节债券 324
第二节保险 324
第十七编城建环保
第一章城乡建设 325
第一节机构 325
第二节城区建设 326
第三节村镇建设 331
第四节建设管理 333
第五节建筑业 334
第二章环境保护 336
第一节机构 336
第二节污染源 336
第三节环境监测 337
第四节污染源治理 337
第十八编党派群团
第一章中国共产党 339
第一节领导机构 339
第二节工作机构 339
第三节基层组织 340
第四节党员 341
第五节党员教育 342
第六节党代会 345
第二章纪律检查 349
第一节机构 349
第二节主要任务 350
第三章民主党派 351
第一节中国民主同盟 351
第二节其他民主党派 352
第四章中国国民党 352
第一节县党部 352
第二节基层组织及党员 352
第三节主要活动 353
第五章群众团体 354
第一节工人组织 354
第二节青年组织 356
第三节妇女组织 359
第四节农民组织 360
第五节儿童组织 361
第六节工商组织 361
第七节渔民组织 362
附:伪中华民国新民会福山总会 362
第十九编政权政协
第一章权力机关 365
第一节参议会 365
第二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365
第三节人民代表大会 369
第二章行政机关 374
第一节县衙 374
第二节县公署县政府 382
附:日伪福山县公署 383
第三节抗日民主政府 383
第四节人民政府 383
第三章人民政协 387
第一节政协委员会 387
第二节主要工作 388
第二十编公安司法
第一章公安 391
第一节机构 391
附:日伪警察所 391
第二节治安管理 392
第三节取缔反动会道门 394
附:会道门简介 394
第四节镇压反革命 396
第五节治安保卫 396
第六节侦察审讯 397
第七节监所管理 398
第八节惩治刑事犯罪 398
第九节消防 398
第二章检察 399
第一节机构 399
第二节刑事检察 399
第三节法纪检察 399
第四节经济检察 399
第五节监所检察 399
第六节控告申诉检察 400
第三章法院 400
第一节机构 400
第二节刑事审判 401
第三节民事审判 401
第四节经济审判 401
第五节人民陪审 401
第四章司法行政 402
第一节机构 402
第二节法制教育 402
第三节律师 402
第四节公证 403
第五节民事调解 403
附:重大案例 403
第二十一编民政
第一章机构 407
第一节行政机构 407
第二节事业机构 407
第二章基层选举 407
第一节选举届次 407
第二节普选 408
第三节直接选举 409
第三章优抚 409
第一节优待 409
第二节抚恤 410
第三节烈士褒扬 411
第四章拥军优属 412
第一节拥军 412
第二节优属 412
第五章社会救济 413
第一节救济灾民 413
第二节供养五保户 414
第三节扶持困难户 414
第六章安置 415
第一节荣、复、转、退军人安置 415
第二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415
第七章社会福利 415
第一节世界红卍字会福山分会
415
第二节盲人救国会 416
第三节收容遣送 416
第四节福利工厂 416
第五节中国烟台SOS儿童村 416
附记:海尔曼·格迈纳尔 417
第八章婚姻登记管理 417
第一节婚姻法宣传 417
第二节婚姻登记 418
第九章丧葬改革 418
第十章信访 418
第二十二编华侨港澳同胞
第一章机构 421
第二章分布 421
第一节亚洲 421
第二节欧洲 422
第三节美洲 423
第四节港澳同胞 424
第三章贡献 426
第一节对祖国的贡献 426
第二节对家乡的贡献 427
第四章侨务 430
第一节政策 430
第二节接待 430
第三节侨务联系 431
第四节代表会 431
附一:福山籍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经营烹饪业店号 432
附二:华侨宾馆建设概况 433
第二十三编人事劳动
第一章干部 435
第一节机构 435
第二节干部制度 435
第三节干部管理 438
第二章职工 438
第一节机构 438
第二节劳动就业 438
第三节职工培训 439
第四节劳保福利 439
第三章工资 440
第一节工资制度 440
第二节工资形式 442
第三节工资改革 444
第四节工资调整 445
第二十四编军事
第一章地方军事机构 447
第一节常设机构 447
第二节临时机构 448
第二章兵役 451
第一节世袭兵 451
第二节募兵 451
第三节志愿兵 452
第四节义务兵 452
第三章驻军 453
第一节金元明清驻军 453
第二节民国驻军 454
附:日伪军 454
第三节人民军队 455
第四章地方武装 456
第一节元、明、清地方武装 456
第二节民国地方武装 456
附:日伪地方武装 457
第三节抗日民主政府地方武装
457
第四节人民地方武装 457
第五章民兵 459
第一节民兵组织 459
第二节战事活动 460
第三节军事训练 461
第四节支援建设 461
第六章防务设施 461
第一节城墙 461
第二节烽燧墩 462
第三节炮台 462
第四节围墙 462
第五节壕沟 462
第六节防空洞 462
第七节碉堡 462
第七章支援前线 463
第一节参军 463
附:动参模范村选记 463
第二节参战 464
第三节民站 466
第四节运输支队 466
第八章战事 466
第一节明清战事 466
第二节民国战事 467
第三节抗日战争战事 467
附:日伪军部分罪行录 470
第四节解放战争战事 471
第二十五编教育
第一章机构 473
第一节行政机构 473
第二节事业机构 473
第二章私塾官学 474
第一节私塾 474
第二节官学 474
第三章普通教育 476
第一节学前教育 476
第二节小学教育 478
第三节中学教育 482
附:直属中学简介 485
第四章专业教育 488
第一节中等专业教育 488
第二节职业教育 490
附:文登专区第三速成师范 490
第三节特种教育 490
第五章成人教育 491
第一节农民业余教育 491
第二节职工业余教育 491
第三节函授教育 492
第四节电视大学 492
第五节干部进修 493
第六章教师队伍 493
第一节教师选用 493
第二节教师素质 494
第三节教师地位 495
第七章教育经费及设备 495
第一节教育经费 495
第二节设备 496
第二十六编科技
第一章机构 499
第一节管理机构 499
第二节专业机构 499
第三节科技群众团体 499
第二章科技队伍 500
第一节专业科技队伍 500
第二节群众性科学实验队伍 501
第三章科研成果 503
第一节科研成果项目 503
第二节主要科技成果简介 503
第四章技术推广 505
第一节刷镀技术 505
第二节农业技术 505
第三节畜牧、水产技术 505
第四节卫生技术 506
第五节沼气技术 506
第五章科技普及 506
第一节科普宣传 506
第二节科技情报咨询 507
第六章测报 507
第一节地震测报 507
第二节气象测报 507
第二十七编文化
第一章文学艺术 509
第一节机构 509
第二节戏剧 510
第三节电影 511
第四节群众艺术 511
第五节民间文学 514
第六节艺文选载 520
第七节著述要目辑录 532
第二章新闻 535
第一节机构 535
第二节广播电视 535
第三节报刊 535
第三章档案图书 536
第一节档案 536
第二节图书 539
第四章文物 540
第一节历史文物 540
附:山东福山东留公村汉墓清理简报
541
第二节革命文物 545
第五章山川名胜 545
第二十八编卫生
第一章机构 549
第一节行政机构 549
第二节专业机构 549
第三节医疗机构 550
第二章医疗 554
第一节医疗队伍 554
第二节医疗技术 556
第三节医疗设施 558
第四节医疗制度 559
第三章预防 560
第一节防疫 560
第二节地方病防治 564
第三节三病防治 564
第四节食品卫生 565
第五节劳动卫生 566
第六节学校卫生 566
第七节社会卫生治理 566
第八节卫生保健 567
第四章药品 568
第一节中药 568
第二节西药 568
第三节药品经营与管理 568
第二十九编体育
第一章机构 571
第二章设施 571
第一节田径设施 571
第二节球类设施 571
第三节旱冰场 572
第三章体育活动 573
第一节学校体育活动 573
第二节群众体育活动 573
第三节训练 574
第四章竞赛 575
第一节田径运动会 575
第二节球类比赛 577
第三节其它比赛 577
第三十编风俗宗教
第一章风俗习惯 579
第一节生活习俗 579
第二节岁时习俗 581
第三节礼仪习俗 584
第四节迷信习俗 586
第五节山会 587
第六节陋俗 588
第七节道德风尚 588
第二章宗教 591
第一节道教 591
第二节佛教 592
第三节基督教 593
第四节天主教 594
第三十一编方言
第一章语音 595
第二章语法 597
第三章词汇 599
第一节名词与名词性词组 599
第二节动词与动词性词组 600
第三节形容词与形容性词组
602
第四节数量词 604
第五节代词 604
第六节副词 604
第七节介词 605
第八节连词 605
第四章俗语 605
第一节比喻语 605
第二节谚语 607
第三节歇后语 608
第三十二编人物
第一章人物传 611
第二章人物表 629
第一节著名烈士表 629
第二节社会名人表 630
第三节模范、先进人物表 631
第三章革命烈士英名录 633
附录
福山旧志序、跋、副言 641
柳行庄水田记 646
《瀛环志略》序 647
古育犁治所考释 648
福山县人民政府布告 649
关于调整河滩树岚插花地协议书 650
福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序文 651
关于征集党史、地方志资料的通知 652
烟台市福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决议 653
修志始末 654
福山区(县)编志机构人员名单 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