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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伪中华民国新民会福山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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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沿革 1938年2月,日军侵占福山后,由饭田部队“宣抚班”以“政治指导工作”为名,筹建陆军特务机关和新民会。1939年4月,建立新民会福山指导部。1940年7月,改称“中华民国新民会福山县总会”,伪县长刘荣斋任总会长,日本“宣抚官”宫四春人任顾问。总会设事务部,事务部下设办公室、青年训练处、新民诊疗所。1942年春,松原向井任顾问,事务部设总务、自卫、指导3个科。1943年,伪县长张余三任总会长,向井克己任顾问。1944年,伪县长王克庄任总会长,龟井克己任顾问。总会增设联合协议会,与事务部并列。事务部设3个科和青年训练所。青年训练所对青年集中实行军事训练和奴化教育。联合协议会由军事、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部门的负责人及地方“名流”组成,实行代表会议制。1944年,总会又下设分会,有官公吏分会、宗教分会、商业分会、教育分会,同时在敌战区的各乡村也设有乡分会和村支会,分会和支会均设会长主持会务。该会先后共发展会员960余人,颁发会员证和会徽。1945年8月,日军投降时,新民总会机构全部消亡。
主要活动 利用各种方式对人民进行奴化教育,经常召集群众集体进行训话,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强迫学校教唱《新民会会歌》、《中华民国青少年团团歌》、《大东亚总进军之歌》、《东亚民族进行曲》等歌曲,以宣扬“中日亲善”和建立所谓“东亚新秩序”,毒化人民的思想。1940年8月,新民总会设立福山县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由伪县长兼任,常务理事由日人充任,伪区、乡长为理事会成员。常务理事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合作社通过基层伪政权,在敌占区内发展社员,强迫群众入股,搜刮资金,以配售煤油、火柴、布匹、豆饼、化肥等物资,收拢民心。同时严禁“物资外溢”,对解放区实行经济封锁。以收购粮食为名,强迫群众送缴玉米、小麦和高粱等,粮款不付现金,声称转入“田赋征收处”,抵作应交田赋。以低价征购废铜、旧铁运往烟台,供日军制造武器。1940年至1943年,新民总会和伪警察所联合,先后在文庙明伦堂举办青年训练班6期,每期1个月,受训者共达300余人,训练班以“诚信、服从、团结、奋斗”为训词,进行军事和情报训练,由总会长、顾问、警察所长进行“精神”训话。学员结业后,成为保甲自卫团的骨干,在敌占区据点附近及公路沿线村庄,普遍建立保甲自卫团,定期戒严,清查户口,盘查行人。开展“强化治安周”活动,搜集中共军政情报,由情报股每月汇总1次。1943年初,新民总会推行“建设模范县、和平乡”计划,福山被伪登州道命名为“模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