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女协会筹委会
1930年,国民党组织曾设过福山县妇女协会筹备委员会,鹿述英任主任委员,李宝珍任干事。因党内存在派别斗争,该会受政府排斥,是年末撤销。
二、妇女抗日救国会
组织沿革 1939年,中共胶东特委派陈健来福山南部地区,秘密开展妇女工作,在张格堡、谭家庄、李家疃、胡家夼、回里等村,建立基层妇女抗日救国会。1940年5月,县妇救会正式成立,姜珍任会长,王剑任宣传委员。1942年冬,于敏任会长。1943年于敏被害后,郝诚任会长。同年,一区、六区建立区妇救会。1944年,解放区扩大,大部村庄建立基层妇救会。1945年秋,福山第一次解放后,新解放的村庄也相继建立妇救会。
主要活动 抗日战争时期,妇救会组织妇女自卫团、青妇小队,参加站岗放哨,传递情报,掩护干部和伤病员。1942年12月4日,16岁女青年吕世花,在儒林沟敌据点附近埋地雷,一次炸死炸伤日伪军8名。解放战争时期,发动妇女支援前线,动员亲属参军参战,全县有1173名父母送子、1024名妻子送丈夫、524名姐妹送兄弟参加解放军。1947年,国民党军进攻福山前夕,发动妇女掩藏物资和动员群众转移。在国民党军盘踞福山时,大沙埠妇救会主任鹿道芹被国民党军捉住,受尽折磨,她始终保守党的秘密,后惨遭敌人活埋。
三、妇女联合会
组织沿革 1949年秋,县妇女抗日救国会改称民主妇女联合会,县、区妇联设主任和副主任。至1950年,发展会员46984人。1953年,建立乡级妇女代表会。1956年,县妇联设宣传部、福利部、生产合作部,各乡(镇)普遍配备专职妇女干部。1958年,改称妇女联合会,公社设妇联、大队设妇女主任。“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妇联机构撤销,1972年9月恢复。1983年11月,县妇联改称区妇联。1984年4月,公社妇联改称乡(镇)妇联。1985年,区妇联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干事3人。各乡镇妇联设主任、副主任和干事。村设妇代会,区直企业的妇女工作,由工会女工工作委员会负责。
妇女代表大会 自1950年9月至1984年9月,先后召开过11次全县(区)妇女代表大会,每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前段工作情况,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布置今后任务,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和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
主要活动 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各级妇女组织发动妇女支援前线,做军鞋2000双,军扇12300把,慰问袋3660个,捐献购买飞机大炮款620万元。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妇联发动广大妇女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大力宣传婚姻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1950年,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的妇女占妇女总数的72%,1958年占94%。通过婚姻法的宣传,1952年,全县自由恋爱结婚的男女青年1611对,寡妇改嫁的有280名。1966年,全县办托儿所671个,幼儿园268个,妇联还协助生产队安排好妇女的“四期”劳动,保证妇女儿童身心健康。进入80年代,开展“三八”红旗手和创“五好”活动。1985年,全区涌现出45个先进集体,受区妇联表彰的25个;“三八”红旗手1486名,受区妇联表彰的79名,受省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12名,受全国妇联表彰的6名。
第三节 妇女组织
一、妇女协会筹委会
1930年,国民党组织曾设过福山县妇女协会筹备委员会,鹿述英任主任委员,李宝珍任干事。因党内存在派别斗争,该会受政府排斥,是年末撤销。
二、妇女抗日救国会
组织沿革 1939年,中共胶东特委派陈健来福山南部地区,秘密开展妇女工作,在张格堡、谭家庄、李家疃、胡家夼、回里等村,建立基层妇女抗日救国会。1940年5月,县妇救会正式成立,姜珍任会长,王剑任宣传委员。1942年冬,于敏任会长。1943年于敏被害后,郝诚任会长。同年,一区、六区建立区妇救会。1944年,解放区扩大,大部村庄建立基层妇救会。1945年秋,福山第一次解放后,新解放的村庄也相继建立妇救会。
主要活动 抗日战争时期,妇救会组织妇女自卫团、青妇小队,参加站岗放哨,传递情报,掩护干部和伤病员。1942年12月4日,16岁女青年吕世花,在儒林沟敌据点附近埋地雷,一次炸死炸伤日伪军8名。解放战争时期,发动妇女支援前线,动员亲属参军参战,全县有1173名父母送子、1024名妻子送丈夫、524名姐妹送兄弟参加解放军。1947年,国民党军进攻福山前夕,发动妇女掩藏物资和动员群众转移。在国民党军盘踞福山时,大沙埠妇救会主任鹿道芹被国民党军捉住,受尽折磨,她始终保守党的秘密,后惨遭敌人活埋。
三、妇女联合会
组织沿革 1949年秋,县妇女抗日救国会改称民主妇女联合会,县、区妇联设主任和副主任。至1950年,发展会员46984人。1953年,建立乡级妇女代表会。1956年,县妇联设宣传部、福利部、生产合作部,各乡(镇)普遍配备专职妇女干部。1958年,改称妇女联合会,公社设妇联、大队设妇女主任。“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妇联机构撤销,1972年9月恢复。1983年11月,县妇联改称区妇联。1984年4月,公社妇联改称乡(镇)妇联。1985年,区妇联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干事3人。各乡镇妇联设主任、副主任和干事。村设妇代会,区直企业的妇女工作,由工会女工工作委员会负责。
妇女代表大会 自1950年9月至1984年9月,先后召开过11次全县(区)妇女代表大会,每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前段工作情况,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布置今后任务,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和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
主要活动 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各级妇女组织发动妇女支援前线,做军鞋2000双,军扇12300把,慰问袋3660个,捐献购买飞机大炮款620万元。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妇联发动广大妇女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大力宣传婚姻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1950年,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的妇女占妇女总数的72%,1958年占94%。通过婚姻法的宣传,1952年,全县自由恋爱结婚的男女青年1611对,寡妇改嫁的有280名。1966年,全县办托儿所671个,幼儿园268个,妇联还协助生产队安排好妇女的“四期”劳动,保证妇女儿童身心健康。进入80年代,开展“三八”红旗手和创“五好”活动。1985年,全区涌现出45个先进集体,受区妇联表彰的25个;“三八”红旗手1486名,受区妇联表彰的79名,受省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12名,受全国妇联表彰的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