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机构
1975年,基本建设局设1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1980年3月,成立环境保护局,编制3人。1983年12月,环保局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内设环境保护办公室,编制3人。
二、事业机构
1980年3月,成立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员4人,后增至7人,隶属环保局。1983年12月至1985年12月,隶属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要负责环境监测、污染源调查等工作。
第一节 机构
一、管理机构
1975年,基本建设局设1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1980年3月,成立环境保护局,编制3人。1983年12月,环保局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内设环境保护办公室,编制3人。
二、事业机构
1980年3月,成立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员4人,后增至7人,隶属环保局。1983年12月至1985年12月,隶属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要负责环境监测、污染源调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