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五节 建筑业

档案浏览器

一、建筑队伍
1945年以前,县内建筑为木结构,由木匠担任“掌尺”,组织民间瓦匠承揽建筑施工。后木结构改为砖石结构,由瓦匠担任“掌尺”,带领指挥木、瓦工实施建筑工程。个别能工、巧匠临时搭班,承建官府或富户较大建筑。
建国后,50年代初,政府引导“匠人”参加联合生产社。1967年5月,由城西、南涂山等40个村的工匠组成联营队,专营建筑工程。1968年12月,联营队由联合体改为大集体,有职工30名。1969年年底,改称县建筑队。1971年后,福山镇、回里镇等10处公社及东北关、胜利西村、绍瑞口等村先后成立建筑队。1976年,县建筑队改称县建筑工程公司;1984年,改称烟台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有职工600余人。先后承担了造纸厂、农机修造厂、福山铜矿、百货大楼、福山化肥厂、烟台宽幅布厂、政府办公楼、政府礼堂、建设银行、福城桥等主要工程施工。到1985年,全区有建筑企业36家,职工达6000多人,年内施工面积15.62万平方米。
1985年,区建委根据《山东省建筑企业管理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对全区建筑安装企业进行资质审查,报省政府批准,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为“3级”建筑企业;福山镇、门楼镇、兜余镇、回里镇、东厅乡、高疃镇、臧家乡、古现镇、胜利西村建筑公司,被定为“4级”建筑企业;八角乡、屯里村建筑公司,被定为“5级1”建筑企业;山后,大沙埠、芝阳、三里店、钟家庄、南关、东北关、西留公、姜家庄、下夼、栾家疃、曾家庄、盐场、诸留杨、西埠庄、下许家、绍瑞口、家后、东厅、北斗、杜家崖子、奇章、西留公村建筑队,被定为“5级3”建筑企业。这些经审定的企业、在允许的等级范围内,完成施工任务。
二、设计施工
勘察设计 境内无专业勘察机构。建筑勘察由建筑单位协同设计人员,根据建所处地,查阅历史资料,进行现场勘察,获取有关资料,提供依据,进行设计。50年代的留公营房、一中教室等建筑,由专署和省设计部门设计。1968年,县建筑队生产技术组配设计人员,多承设砖木结构平房。1974年,县基建局设设计组,编员6人,承设招待所、区联社、百货大楼、政府办公楼等砖混结构楼房。1982年,建委成立设计室,编员12人,承设药材公司、华侨宾馆等全框架结构楼房。1985年,设计室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1名,其中中级3名,助级8名,被省建设厅核准为丙级设计单位,具有10层以下楼房建筑设计能力。
施工设备 建国前,施工设备落后,瓦工仅有手锤、瓦刀、泥板;木工只有斧、锛、刨、锯、凿等简易工具。建国后,随着建筑结构的改变,新建筑材料的使用和高层建筑的出现,建筑工具逐步由手工工具发展到机械机具。1969年至1974年,先后用上卷扬机、沙浆搅拌机、混凝土搅拌机。1985年,除墙体砌筑和装修使用手工工具处,平面和垂直运输,全部达到机械化。瓦工机具有打夯机、沙浆机、混凝土搅拌机、震动器、磨石机、井字架、起重机;木工机械有平锯机、带锯解木机、园盘锯、刨木机、打眼机、立轴铣床等;钢筋工机具有调直机、张拉机、弯曲机、切断机、氧焊机、电焊机、对焊机、点焊机等。
施工管理 1977年以前,建筑企业主要靠行政手段组织指挥生产。施工前下达计划,施工中根据各生产班组的形象进度和质量状况进行评比。1978年以后,采取工程承包方法,实行工日、材料、费用承包。1984年开始,实行“百元工资含量包干制”,把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结合起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始终接受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质量和形象进度的监督,接受建设银行的资金使用监督。
三、建筑材料
1945年以前,房屋建筑为木结构,建筑材料多用砖、石、泥、木、草及少量石灰。建国后,50年代,砖木结构增多,石料、木料、砖瓦、石灰、沙用量增加。石灰多用张格庄、曲家沟窑厂所产。砖瓦用当地产品,手工制做,呈青黑色,1958年后改用机制红色砖瓦。70年代,砖混结构渐多,砖瓦、水泥、钢筋用量剧增。所用水泥多为县属水泥厂和高疃公社属水泥厂产品。所用砖瓦多为留公窑厂、门楼窑厂、梁家窑厂和县属车家窑厂产品。钢材靠国家计划调拨和计划外采购。建筑物外壁装饰材料,1977年以前多用水泥、石灰、沙子、涂成“疙瘩墙”、“巴拉沙”、“水刷绿豆沙”、“水泥拉毛”等墙面。1978年至80年代初,楼房外壁普遍采用海阳县产彩色石子抹成“干粘石”墙面。至1985年,瓷砖、涂料、玛赛克、大理石板等装饰材料,在建筑中广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