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一节 货币流通

档案浏览器

一、铜币
制钱 清朝,县内流通顺治、康熙、雍正、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等年号的铜钱,形圆,中有方孔,称为制钱。制钱1枚称1文,100文称一百钱,1000文称1吊钱或一贯钱。1909年(宣统元年)制钱停止流通。
铜元 形圆无孔,俗称铜子,亦称铜板,清朝光绪年间开始流通。上有“光绪元宝”、“大清铜币”字样,每枚重库平2钱,当制钱10文,每百枚换银元1元。除10文铜元外,福山还流通当20文铜元,俗称“大铜子”。中华民国开国纪念币和孙中山纪念币在福山亦有少量流通。1935年,国民政府推行法币政策后,铜元禁止流通。1936年发行新的铜辅币,有1分、半分两种,抗战期间停止使用。
二、银币
银两 清末,福山货币银锭与铜元并行,银锭重50两者称为元宝,为马蹄形;50两以下者分别称中锭(10两左右)、锞子(1-5两)、福珠(1两以下,俗称“碎银”),形状不一,也有马蹄形者。除福珠外皆俗称“小元宝”。1933年,国民党政府实行币制改革,废两改元,规定银元为本位币,银两停用。
银元 俗称“大洋”。清末,县内流通的银元有墨西哥铸造的“鹰洋”、中国自铸的“龙洋”(光绪元宝)、宣统元宝、大清银元。民国年间,县内流通的银元有三种,即1912年开铸的孙中山半身侧面像开国纪念币,1914年开铸的袁世凯头像银元,1933年开铸的帆船图案的“船洋”。1935年,民国政府实行法币政策,禁止银元流通。抗日战争爆发后,有少数投机倒把分子在黑市买卖银元。解放后,由中国人民银行按比价收兑,禁止私自买卖。
三、纸币
法币 1934年前,全国性的大银行发行的纸币,福山均有流通。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将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钞票定为法币。面额有1元、5元、10元及1角、2角、5角6种。此后,福山市场只流通法币和山东省民生银行发行的角票,其他纸币一律禁止使用。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为弥补财政赤字,大量发行法币,1937年为14亿元,1943年增至663亿元,膨涨了47万余倍,物价上涨了370倍,法币贬值,陆续停用。1947年秋,国民党政府在福山占领区内恢复法币,次年,又推行金元券,以1:3000000的比例收兑法币,法币遂停止使用。
联银券 抗日战争时期,福山敌占区流通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兑换券,简称联银券,即“伪钞”。联银券分纸币和硬币2种。硬币面额有1分、2分、5分,纸币面额有1元、2元、5元、10元、1000元、5000元等几种。1945年,日本投降后,联银券废除。
地方土、杂钞 1934年以前,福山、烟台的较大商号曾发行过票面为“一吊”的钞票,在当地流通。1935年国民党实行法币政策,禁止私商发行纸币。这种地方土杂钞遂即绝迹。1940年至1941年,陈昱在其统治区内不到2年的时间即发行地方金融维持券30万元。日伪统治区内福山县商会为解决货币流通中的零星支付,也发行一些商票,主要有1角、2角两种。1945年,停止使用。
北海币 1938年12月,胶东北海银行发行纸币(北海币),1940年前后始在福山抗日根据地内流通。1942年,抗日根据地内开展“排法”斗争,“法币”及各种地方土杂钞禁止流通,北海币成为统一的货币,1948年底停止发行后,至1950年福山基本停止使用。
人民币 1949年7月,县内开始流通人民币,面额有1元、5元、10元、20元、100元、2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等12种,62个版面。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收回旧版人民币。旧人民币与新人民币的兑换比例是10000:1。新版人民币的面额有1元、2元、3元、5元、10元和1角、2角、5角及1分、2分、5分,共11种。1957年,发行铝镁合金硬币,面额有1分、2分、5分3种。1964年4月,收回“苏印”3元、5元、10元券,停止3元券的流通。1980年,面额为壹圆、伍角、贰角、壹角的铜、镍合金硬币在市场有小量流通。1981年,面额为壹圆的铜镍合金硬币和面额为伍角、贰角、壹角的铜锌合金硬币也在福山市场有小量流通。至1985年,境内流通的人民币,纸币面额有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10种;硬币面额有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7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