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以前,民间典卖租赁土地房产或借贷银钱订立的契约字据,由立约者双方和中间人签字、盖章(画押)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商品交易,一般只是口头商定,不立契约。民国时期,地方政府对契约虽有管理制度,但未严格执行,大部分立约者不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建国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种经济合同相继出现。合同条款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签字盖章后,即有法律效力。
1980年,正式实行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工商之间、农商之间、商商之间订立的一切经济合同,经工商管理部门审核签证后,方为有效。对订立假经济合同,倒卖经济合同,利用经济合同买空卖空,转包渔利,行贿受贿及其他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处理,需追究刑事责任者,交司法机关处理。1981年,工商局签证的经济合同284份,总交易额为1216.92万元。1985年,签证经济合同36份,总价值3720.6万元,较1981年增长了2.1倍。其中购销合同28份,总价值3178.9万元;加工承揽合同4份,总价值514.8万元;其它合同4份,总价值26.9万元。收取签证费7541元。查处无效经济合同3份,总价值112.03万元,均已行文确认无效。
第五节 经济合同管理
清末以前,民间典卖租赁土地房产或借贷银钱订立的契约字据,由立约者双方和中间人签字、盖章(画押)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商品交易,一般只是口头商定,不立契约。民国时期,地方政府对契约虽有管理制度,但未严格执行,大部分立约者不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建国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种经济合同相继出现。合同条款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签字盖章后,即有法律效力。
1980年,正式实行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工商之间、农商之间、商商之间订立的一切经济合同,经工商管理部门审核签证后,方为有效。对订立假经济合同,倒卖经济合同,利用经济合同买空卖空,转包渔利,行贿受贿及其他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处理,需追究刑事责任者,交司法机关处理。1981年,工商局签证的经济合同284份,总交易额为1216.92万元。1985年,签证经济合同36份,总价值3720.6万元,较1981年增长了2.1倍。其中购销合同28份,总价值3178.9万元;加工承揽合同4份,总价值514.8万元;其它合同4份,总价值26.9万元。收取签证费7541元。查处无效经济合同3份,总价值112.03万元,均已行文确认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