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肉蛋禽
采购 明、清、民国年间,肉、蛋、禽等副食品由食者直接向生产者购买,或向中间商贩购。
建国后,1957年8月,福山执行生猪派购政策。基层供销社设生猪代购点,按等级牌价收购,代购点(站)再将所收购的生猪送县食品公司屠宰或上调。1959年9月,蛋、禽实行派购政策,县食品公司将派购数量分配到各公社,公社摊派到生产大队,生产大队再按人数分任务到各户,由基层供销社代购。1960年后,政府对养猪采取优惠奖励政策,生产队划给养猪户饲料地,粮食部门发给生猪称重四分之一的平价饲料,商业部门1头猪奖励3.3米布票和一定数量的化肥。1977年,全县派购生猪691.43万公斤,鲜蛋9.87万公斤,家禽299万只。1979年,全县存养生猪10.2万头,大于需求量,派购统购政策废止。1983年,蛋、禽派购政策亦废止,全部实行议价采购。1984年到外地采购生猪5001头,猪头10吨,牛14头,五花肉、碎肉55吨,牛肉7.5吨,香肠4吨。1985年,全县生猪存养量3万头,屠宰户多到莱阳、高密、招远、昌邑等地采购生猪。
供应 自1960年始,对城镇人口肉食品实行部份定量供应。1966年,实行牌价供应。城镇户口人年均供应量10至12.5公斤,月均0.75公斤,春节1.5至2.5公斤。鲜蛋专供驻军。1979年,猪肉定量供应废止,敞开销售。1983年,食品公司建冷藏库,保持最低储量。1985年春节,食品部门仍对城镇户口每人供应1.5公斤至2.5公斤猪肉。
二、烟酒糖茶
烟 清末民国时期,居民以吸菸叶(俗称黄烟)为主,吸卷烟者甚少。菸叶在集市交易,卷烟多从香港、美国、大连等地输入,销量极少。50年代,卷烟由烟酒专卖分处专营。60年代至70年代,卷烟购销实行分配制,由县烟酒糖茶公司批发给国营商店和基层供销社零售,多为青岛、济南、上海等地产品。1978年,全县销售香烟1591箱(5万支箱)。1981年,仍由烟酒糖茶公司专营批发,国营、集体商店、个体摊贩均可零售。1984年,区烟草专卖局成立,当年全区销售香烟4244箱,1985年为6413箱,皆由烟草公司从青岛、济南、德州、滕县、栖霞、青州等卷烟厂购进。进口烟和国产云南烟由市二级站定量批发。
酒 明、清、民国年间,福山酿造销售的酒类主要有白酒和黄酒两种。烧锅、黄酒馆多设于城镇,少数村庄亦有开设者,皆自酿自销。1929年,全县14家烧锅和黄酒馆酿造白酒5万公斤,黄酒1.25万公斤,供应县内并销往大连、哈尔滨等地。
建国后,禁止私人酿酒。1949年,酒类批发销售纳入国营渠道,由酒类专卖零销分处专营。1958年,福山酒厂建成投产,年产白酒700吨左右,水果酒若干吨。大部自产自销。1959年9月至60年代初,粮食歉收,酒产量减少,白酒曾凭证定量供应。1962年,酒类由烟酒糖茶公司购进批发,当地产酒亦由烟酒糖茶公司统购统销,不准自售。1977年,烟酒糖茶公司购进外地白酒313吨,销售195吨;购销红酒(葡萄酒等)149吨。1985年,全区购销四川、贵州、江苏、山西和省内白酒180余吨,葡萄酒等红酒120余吨。酒厂自销所产地瓜干白酒5000吨。啤酒大量从烟台、青岛等地购进。
糖茶 清朝和民国期间,食糖和茶叶多由江、浙、闽等省船帮运至八角、芝罘海口,由中间商转卖给糖坊、茶庄、店铺和摊贩零售。
建国后,食糖和茶叶通过公私多渠道购进和销售。1959年9月,糖茶采购由国营批发部门专营,按票证定量供应。茶叶品种减少,多为福建产茉莉花茶,食糖多为进口古巴糖和国产甜菜糖。1977年,全县购进白糖128吨,销售110吨;红糖19吨,销售17吨;糖果74吨,销售58吨。购进茶叶293担(每担50公斤),销售160担。1978年至1985年底,食糖、茶叶敞开供应。
第一节 副食品购销
一、肉蛋禽
采购 明、清、民国年间,肉、蛋、禽等副食品由食者直接向生产者购买,或向中间商贩购。
建国后,1957年8月,福山执行生猪派购政策。基层供销社设生猪代购点,按等级牌价收购,代购点(站)再将所收购的生猪送县食品公司屠宰或上调。1959年9月,蛋、禽实行派购政策,县食品公司将派购数量分配到各公社,公社摊派到生产大队,生产大队再按人数分任务到各户,由基层供销社代购。1960年后,政府对养猪采取优惠奖励政策,生产队划给养猪户饲料地,粮食部门发给生猪称重四分之一的平价饲料,商业部门1头猪奖励3.3米布票和一定数量的化肥。1977年,全县派购生猪691.43万公斤,鲜蛋9.87万公斤,家禽299万只。1979年,全县存养生猪10.2万头,大于需求量,派购统购政策废止。1983年,蛋、禽派购政策亦废止,全部实行议价采购。1984年到外地采购生猪5001头,猪头10吨,牛14头,五花肉、碎肉55吨,牛肉7.5吨,香肠4吨。1985年,全县生猪存养量3万头,屠宰户多到莱阳、高密、招远、昌邑等地采购生猪。
供应 自1960年始,对城镇人口肉食品实行部份定量供应。1966年,实行牌价供应。城镇户口人年均供应量10至12.5公斤,月均0.75公斤,春节1.5至2.5公斤。鲜蛋专供驻军。1979年,猪肉定量供应废止,敞开销售。1983年,食品公司建冷藏库,保持最低储量。1985年春节,食品部门仍对城镇户口每人供应1.5公斤至2.5公斤猪肉。
二、烟酒糖茶
烟 清末民国时期,居民以吸菸叶(俗称黄烟)为主,吸卷烟者甚少。菸叶在集市交易,卷烟多从香港、美国、大连等地输入,销量极少。50年代,卷烟由烟酒专卖分处专营。60年代至70年代,卷烟购销实行分配制,由县烟酒糖茶公司批发给国营商店和基层供销社零售,多为青岛、济南、上海等地产品。1978年,全县销售香烟1591箱(5万支箱)。1981年,仍由烟酒糖茶公司专营批发,国营、集体商店、个体摊贩均可零售。1984年,区烟草专卖局成立,当年全区销售香烟4244箱,1985年为6413箱,皆由烟草公司从青岛、济南、德州、滕县、栖霞、青州等卷烟厂购进。进口烟和国产云南烟由市二级站定量批发。
酒 明、清、民国年间,福山酿造销售的酒类主要有白酒和黄酒两种。烧锅、黄酒馆多设于城镇,少数村庄亦有开设者,皆自酿自销。1929年,全县14家烧锅和黄酒馆酿造白酒5万公斤,黄酒1.25万公斤,供应县内并销往大连、哈尔滨等地。
建国后,禁止私人酿酒。1949年,酒类批发销售纳入国营渠道,由酒类专卖零销分处专营。1958年,福山酒厂建成投产,年产白酒700吨左右,水果酒若干吨。大部自产自销。1959年9月至60年代初,粮食歉收,酒产量减少,白酒曾凭证定量供应。1962年,酒类由烟酒糖茶公司购进批发,当地产酒亦由烟酒糖茶公司统购统销,不准自售。1977年,烟酒糖茶公司购进外地白酒313吨,销售195吨;购销红酒(葡萄酒等)149吨。1985年,全区购销四川、贵州、江苏、山西和省内白酒180余吨,葡萄酒等红酒120余吨。酒厂自销所产地瓜干白酒5000吨。啤酒大量从烟台、青岛等地购进。
糖茶 清朝和民国期间,食糖和茶叶多由江、浙、闽等省船帮运至八角、芝罘海口,由中间商转卖给糖坊、茶庄、店铺和摊贩零售。
建国后,食糖和茶叶通过公私多渠道购进和销售。1959年9月,糖茶采购由国营批发部门专营,按票证定量供应。茶叶品种减少,多为福建产茉莉花茶,食糖多为进口古巴糖和国产甜菜糖。1977年,全县购进白糖128吨,销售110吨;红糖19吨,销售17吨;糖果74吨,销售58吨。购进茶叶293担(每担50公斤),销售160担。1978年至1985年底,食糖、茶叶敞开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