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4年(清雍正十二年),知县程大模督筑清洋河西岸南堤,“灌灰砌石,坚固异常”。1736年(清乾隆元年),程大模又倡筑清洋河东堤。1759年(清乾隆二十四年),清洋河水涨溢,冲坏西岸土堤,知县何乐善捐俸改修石堤。建国后,文登、莱阳专署及烟台地区行署,组织海阳、牟平、栖霞、福山等县及烟台市民工,对大沽、清洋两河流域进行大规模治理。流域内修建水库、塘坝500余座,总库容2.5亿立方米。除岁修护堤外,较大规模的筑堤活动可分两期。
1956年至1957年为第一期,进行大沽、清洋两河下游筑堤工程。大沽夹河东岸由小沙埠至西玉树庄,西岸由小梁家庄至卫家疃村东;清洋河东岸由东关村至崇义村西对轮山脚下,西岸由杨家台子村至曾家庄大桥,堤防全长1.94万米,活动土方为32.95万立方米,修筑大小涵洞10座,砌石护岸5处,长450米,用乱石1850立方米,共用工日1403万个,投资8.7万元。该项工程由莱阳专署水利局派技术人员帮助勘测设计,城厢镇组成施工领导班子,沿河各受益村参加施工,县水利局负责技术指导、工程完工后,4.5万亩耕地和24个村庄免受水害。
1975年至1976年为第二期,进行大沽夹河中上游筑堤工程。1975年初,烟台地区水利局组织栖霞、福山、牟平、烟台等县市,对大沽夹河进行统一治理。指挥部设在福山县谭家庄公社(今回里镇)。福山境内重点治理兜余、谭家庄两公社河段,全长23公里。全县11处公社分担任务参加施工。1975年4月动工,1976年汛期前完工。共筑堤2.22万米,新建涵闸10座,除险加固工程8处,长1300米,裁滩清障14处,长1.3万米,活动土石方96.06万立方米,总用工日68.75万个,总投资32.77万元。竣工后,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第一节 大沽夹河、清洋河治理
1734年(清雍正十二年),知县程大模督筑清洋河西岸南堤,“灌灰砌石,坚固异常”。1736年(清乾隆元年),程大模又倡筑清洋河东堤。1759年(清乾隆二十四年),清洋河水涨溢,冲坏西岸土堤,知县何乐善捐俸改修石堤。建国后,文登、莱阳专署及烟台地区行署,组织海阳、牟平、栖霞、福山等县及烟台市民工,对大沽、清洋两河流域进行大规模治理。流域内修建水库、塘坝500余座,总库容2.5亿立方米。除岁修护堤外,较大规模的筑堤活动可分两期。
1956年至1957年为第一期,进行大沽、清洋两河下游筑堤工程。大沽夹河东岸由小沙埠至西玉树庄,西岸由小梁家庄至卫家疃村东;清洋河东岸由东关村至崇义村西对轮山脚下,西岸由杨家台子村至曾家庄大桥,堤防全长1.94万米,活动土方为32.95万立方米,修筑大小涵洞10座,砌石护岸5处,长450米,用乱石1850立方米,共用工日1403万个,投资8.7万元。该项工程由莱阳专署水利局派技术人员帮助勘测设计,城厢镇组成施工领导班子,沿河各受益村参加施工,县水利局负责技术指导、工程完工后,4.5万亩耕地和24个村庄免受水害。
1975年至1976年为第二期,进行大沽夹河中上游筑堤工程。1975年初,烟台地区水利局组织栖霞、福山、牟平、烟台等县市,对大沽夹河进行统一治理。指挥部设在福山县谭家庄公社(今回里镇)。福山境内重点治理兜余、谭家庄两公社河段,全长23公里。全县11处公社分担任务参加施工。1975年4月动工,1976年汛期前完工。共筑堤2.22万米,新建涵闸10座,除险加固工程8处,长1300米,裁滩清障14处,长1.3万米,活动土石方96.06万立方米,总用工日68.75万个,总投资32.77万元。竣工后,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