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属山丘陵区,丘陵山区面积208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34%。1933年《中国实业志》记载,福山“县内多山地,各山巅之间,自然林区不少,果树尤多,故该县林产,颇有可观”。山岚面积达15万亩(含今芝罘区一部分),占全县总面积的11.2%。1938年至1948年,由于战争破坏,林地面积逐年减少,到1949年末,全县有林山岚面积仅剩下5.7万亩。
建国后,三年恢复时期,县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发动全县人民植树造林,1952年林业用地面积增加到6.4万亩。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随着农业合作化集体经济的建立,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农、林业生产,大力开发海滩荒山宜林地,林地面积增加到10万多亩。1958年,由于搞“大跃进”、“大办钢铁”、“大办食堂”,林业权属受到破坏,大量树木被砍伐,许多山岚有山无树。三年自然灾害时,人们为了解决口粮不足的问题,随意杀树开荒种粮,林地面积减少1万多亩。经济调整时期,进行林木确权发证工作,调动了国家、集体、个人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林地面积上升到20.2万亩。第三和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农村大搞“以粮为纲”,毁林开荒,改河造地,增加“帮忙地”,到1975年林地面积又减少7万多亩。1978年后,对农村产业结构进行调整,部分土地退耕还林,落实林业政策,林地面积逐渐扩大。1985年底,全区林地面积达8.61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6.3%。
第一节 林地面积
福山属山丘陵区,丘陵山区面积208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34%。1933年《中国实业志》记载,福山“县内多山地,各山巅之间,自然林区不少,果树尤多,故该县林产,颇有可观”。山岚面积达15万亩(含今芝罘区一部分),占全县总面积的11.2%。1938年至1948年,由于战争破坏,林地面积逐年减少,到1949年末,全县有林山岚面积仅剩下5.7万亩。
建国后,三年恢复时期,县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发动全县人民植树造林,1952年林业用地面积增加到6.4万亩。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随着农业合作化集体经济的建立,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农、林业生产,大力开发海滩荒山宜林地,林地面积增加到10万多亩。1958年,由于搞“大跃进”、“大办钢铁”、“大办食堂”,林业权属受到破坏,大量树木被砍伐,许多山岚有山无树。三年自然灾害时,人们为了解决口粮不足的问题,随意杀树开荒种粮,林地面积减少1万多亩。经济调整时期,进行林木确权发证工作,调动了国家、集体、个人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林地面积上升到20.2万亩。第三和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农村大搞“以粮为纲”,毁林开荒,改河造地,增加“帮忙地”,到1975年林地面积又减少7万多亩。1978年后,对农村产业结构进行调整,部分土地退耕还林,落实林业政策,林地面积逐渐扩大。1985年底,全区林地面积达8.61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