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埠后对市政建设有过局部规划设想。1917年孙中山先生在所著《建国方略》中,有将烟台建成三等港口及修建烟台至汉口铁路之议。1923年,烟台镇守使张怀斌以西炮台以北地段为目标,拟制出第一个城市规划,并绘制出《新辟烟台西沙旺市街全图》。规划占地7.34平方公里,按正方形和长方形划方,每方60市亩,方内按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字样分片。1928~1930年制定的规划,目标仍为开辟西沙旺为新城区。1934年制定的《大烟台计划》,提出改造旧城区,建设新城区的全面设想。1938年日伪制定的《烟台市都市计划图》,东起玉带山,西至大沽夹河,南至四林区和北上坊村一线,北至幸福中路(今烟岗路),用地面积约6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60万,建成大城市,作为日军侵略中国腹地的立足点。上述规划,由于政局动荡,当局更换频迭,以及财力贫乏等原因,都成为纸上谈兵,很少实施。
新中国建立后,先后进行5次规划。1951年制定《烟台旧区与开辟新区实施方案(草案)》,规划新辟西沙旺工业区,面积由14.50平方公里扩大到29.80平方公里。1957年春,烟台市人民委员会制定《烟台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后因国民经济调整未报批。1959年9月制定《烟台市总体规划》,规定城市性质为“海港、渔港、国防前哨、疗养胜地和胶东地区行政、经济、文化中心”,人口近期22万人,远期50万人。1976年,在总结历次规划基础上,编制出《烟台市总体规划》,于1979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规划东部扩大到清泉寨、孔家滩村,南至何家屯、东珠岩村,西至大沽夹河,北至芝罘岛、崆峒岛。市区面积仍为29.80平方公里,其余为郊区规划面积。城市性质为“地处海滨边防,烟台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以支农工业、轻工业、电子仪表工业和对外贸易为主的港口城市”,人口30万,第一次把郊区建设列入规划。1983年地改市后,鉴于新烟台市被国家列为沿海对外开放城市,原规划不适应新形势城市建设要求,从城市总体规模、城市性质、总体布局等方面,对1979年城市总体规划重新修订。新规划确定城市性质为“轻型工业、港口、旅游城市”,本世纪末人口为50~60万,其中芝罘区人口40万。规划总用地77.80平方公里,其中芝罘区55.20平方公里。
第一节 总体规划
烟台开埠后对市政建设有过局部规划设想。1917年孙中山先生在所著《建国方略》中,有将烟台建成三等港口及修建烟台至汉口铁路之议。1923年,烟台镇守使张怀斌以西炮台以北地段为目标,拟制出第一个城市规划,并绘制出《新辟烟台西沙旺市街全图》。规划占地7.34平方公里,按正方形和长方形划方,每方60市亩,方内按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字样分片。1928~1930年制定的规划,目标仍为开辟西沙旺为新城区。1934年制定的《大烟台计划》,提出改造旧城区,建设新城区的全面设想。1938年日伪制定的《烟台市都市计划图》,东起玉带山,西至大沽夹河,南至四林区和北上坊村一线,北至幸福中路(今烟岗路),用地面积约6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60万,建成大城市,作为日军侵略中国腹地的立足点。上述规划,由于政局动荡,当局更换频迭,以及财力贫乏等原因,都成为纸上谈兵,很少实施。
新中国建立后,先后进行5次规划。1951年制定《烟台旧区与开辟新区实施方案(草案)》,规划新辟西沙旺工业区,面积由14.50平方公里扩大到29.80平方公里。1957年春,烟台市人民委员会制定《烟台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后因国民经济调整未报批。1959年9月制定《烟台市总体规划》,规定城市性质为“海港、渔港、国防前哨、疗养胜地和胶东地区行政、经济、文化中心”,人口近期22万人,远期50万人。1976年,在总结历次规划基础上,编制出《烟台市总体规划》,于1979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规划东部扩大到清泉寨、孔家滩村,南至何家屯、东珠岩村,西至大沽夹河,北至芝罘岛、崆峒岛。市区面积仍为29.80平方公里,其余为郊区规划面积。城市性质为“地处海滨边防,烟台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以支农工业、轻工业、电子仪表工业和对外贸易为主的港口城市”,人口30万,第一次把郊区建设列入规划。1983年地改市后,鉴于新烟台市被国家列为沿海对外开放城市,原规划不适应新形势城市建设要求,从城市总体规模、城市性质、总体布局等方面,对1979年城市总体规划重新修订。新规划确定城市性质为“轻型工业、港口、旅游城市”,本世纪末人口为50~60万,其中芝罘区人口40万。规划总用地77.80平方公里,其中芝罘区55.2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