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初期,没有明确的人口生育政策,实际上执行着一种增殖人口政策,理论上片面强调“人多是好事”,经济上对多子女实行多方面照顾,造成人口急剧膨胀。1957年,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委员会提出节制生育,自上而下建立节育工作组织,制定节育方案,开展节育宣传,供应节育药具,使人口迅猛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1963年开始宣传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政府中设置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大力推行节育,使刚刚出现的生育高峰很快得到控制。“文化大革命”期间,计划生育工作中断,但计划生育政策深入人心,人口生育虽有回升,但增长速度较缓慢。70年代初,为实现“晚、稀、少”的生育方针,把人口再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实行计划生育与工农业生产统一计划管理,人口再生产与物质生产一齐抓。1974年开始对多胎生育实行限制。1977年,已婚育龄妇女节育率达86.18%。1979年,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新阶段。1980年3月,烟台市革命委员会颁发《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开始从法制、行政、经济三个方面推行“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生育政策,普遍建立计划生育责任制。1981年,基本杜绝计划外生育。1985年,实行“间隔式”生育政策,全区有35005对已婚育龄夫妇领取独生子女证,领证率达84.05%,计划生育率达99.99%,一个崭新的生育观已初步形成。
第二节 人口生育政策
新中国建立初期,没有明确的人口生育政策,实际上执行着一种增殖人口政策,理论上片面强调“人多是好事”,经济上对多子女实行多方面照顾,造成人口急剧膨胀。1957年,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委员会提出节制生育,自上而下建立节育工作组织,制定节育方案,开展节育宣传,供应节育药具,使人口迅猛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1963年开始宣传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政府中设置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大力推行节育,使刚刚出现的生育高峰很快得到控制。“文化大革命”期间,计划生育工作中断,但计划生育政策深入人心,人口生育虽有回升,但增长速度较缓慢。70年代初,为实现“晚、稀、少”的生育方针,把人口再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实行计划生育与工农业生产统一计划管理,人口再生产与物质生产一齐抓。1974年开始对多胎生育实行限制。1977年,已婚育龄妇女节育率达86.18%。1979年,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新阶段。1980年3月,烟台市革命委员会颁发《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开始从法制、行政、经济三个方面推行“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生育政策,普遍建立计划生育责任制。1981年,基本杜绝计划外生育。1985年,实行“间隔式”生育政策,全区有35005对已婚育龄夫妇领取独生子女证,领证率达84.05%,计划生育率达99.99%,一个崭新的生育观已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