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烟台条约》 1874年,英国组成一支200多人的武装“探险队”,由柏郎上校率领到云南“考察”,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派翻译官马嘉理去云南为柏郎“探险队”领路。1875年2月21日,马嘉理及其随从在云南蛮允附近被当地居民阻拦盘问,马嘉理蛮横地开枪挑衅,打死打伤中国居民数人,当地居民奋起还击,将马嘉理打死,此即“马嘉理事件”,又称“滇案”。事件发生后,英国借机向中国讹诈,并向滇缅边境增派军队,对清廷恫吓威胁。清廷被迫派李鸿章同威妥玛谈判,在长达一年半的交涉过程中,英使威妥玛提出许多苛刻的条件,骄横跋扈,步步紧逼,谈判从北京到上海,从上海到天津,又从天津回到北京。由于英方要价太高,清政府一时未答应,威妥玛便通过总税务司赫德向清政府进行威吓,并指名要李鸿章为谈判代表,进行最后谈判。1876年8月17日(光绪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清政府派李鸿章为全权代表,赫德(英国人,当时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为李鸿章的助理,从天津乘船来烟台,于8月21日开始谈判。谈判中,一支英国舰队开赴大连湾,并时有英舰闯入烟台海面,摆出以武力相要挟之势。而深恐英国独得利益的俄、美、法、德、奥匈、日本等国驻华公使也齐集境内,密切注视谈判过程。
双方经多次会晤,在威妥玛的恫吓威逼下,李鸿章全部答应了英方条件。9月13日,中英《烟台条约》正式签字。
附:中英烟台条约十六款 另议专条
订立于一八七六年九月十三日一八八六年五月六日互换
(按)查该约第三端第一款经由一九二八年中英关税条约废弃
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文华殿大学士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李大英钦差驻华便宜行事大臣勋赐二等宝星威为会议条款事现在本大臣等会商一切因本年春间威大臣接准总理各国事务丞相伯爵德上年十二月初五日来咨嘱将各节若何办理共有三端一则以滇案妥为昭雪二则上年所定中外大臣往来相待一节妥为办理以昭信守三则上年八月议定整顿通商事务一律照办各等因现威大臣会同商办总以力守此件咨文为主所有以上三节威大臣前与总理衙门往返商议各件无须赘述今与李大臣议定办法分条开列于后
第一端(昭雪滇案)
威大臣另有拟作为滇案奏稿大概底本先与李大臣商定或由总理衙门或由李大臣具奏均可惟于出奏之前须将摺稿交威大臣阅看会商妥当
奏明奉旨发抄后由总理衙门将摺稿谕旨恭录知照并由总理衙门通行各省将此次摺件谕旨详细列入告示一并照会威大臣查照威大臣即照覆声明限两年为期由英国驻京大臣随时派员分往各省查看张贴告示情形将来或由英国驻京大臣行文或札行各口领事官转为照会即由地方大使派委妥员会同前往各处查看
所有滇省边界与缅甸地方来往通商一节应如何明定章程于滇案议结摺内一并请旨饬下云南督抚俟英国所派官员赴滇后即选派妥干大员会同妥为商订
自英历来年正月初一即光绪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起定以五年为限由英国先派官员在于滇省大理府或他处相宜地方一区驻寓察看通商情形俾商定章程得有把握并于关系英国官民一切事宜由此项官员与该省官员随时商办或五年之内或俟期满之时由英国斟酌订期开办通商至去年所议由印度派员赴滇会经发给护照应仍由印度节度大臣随时定夺派员妥办
所有在滇被害人员家属应给恤款以及缘滇案用经过费并因各处官员于光绪二年以前办理未协有应偿还英商之款威大臣现定为担代共关平银二十万两由威大臣随时兑取
俟此案结时奉有中国朝廷惋惜滇案玺书应即由钦派出使大臣克期起程前往英国所有钦派大臣衔名及随带人员均应先行知照威大臣以便咨报本国其所来国书底稿亦应由总理衙门先送威大臣阅看
第二端(优待往来各节此端即指驻京大臣等及各口领事官等与中国官员彼此往来之礼以及两国审办案件各官交涉事宜)
案查光绪元年十一日总理衙门奏摺有云预储熟悉洋务人才原不仅为办理中外交涉事务起见而出使往来各节均寓其中等因现因两国官员往来会晤以及文移往返一切事例京外尚有未协之处自宜明定章程免启争论兹议应由总理衙门照会各国驻京大臣请其会同商订礼节条款总期中国官员看待驻居中国各口等处外国官员之意与泰西各与国交际情形无异且与各国看待在外之中国官员相同缘中国现有派员出使之举此项章程亟应定明方昭妥协咸丰八年所定英国条约第十六款所载英国民人有犯事者皆由英国惩办中国人欺凌扰害英民皆由中国地方官自行惩办两国交涉事件彼此均须会同公平审断以昭允当等语查原约内英文所载系英国民人有犯事者由英国领事官或他项奉派干员惩办等字样汉文以英国两字包括前经英国议有详细章程并添按察司等员在上海设立承审公堂以便遵照和约条款办理目下英国适将前定章程酌量修正以归尽善中国亦在上海设有会审衙门办理中外交涉案件惟所派委员审断案件或因事权不一或因怕招嫌怨往往未能认真审追兹议由总理衙门照会各国驻京大臣请将通商口岸应如何会同总署议定承审章程妥为商办以昭公允
凡遇内地各省地方或通商口岸有关系英人命盗案件议由英国大臣派员前往该处观审此事应先声叙明白庶免日后彼此另有异辞威大臣即将前情备文照会请由总理衙门照覆以将来照办缘由声明备案至中国各口审断交涉案件两国法律既有不同只能视被告者为何国之人即赴何国官员处控告原告为何国之人其本国官员只可赴承审官员处观审倘观审之员以为办理未妥可以逐细辩论庶保各无向隅各按本国法律审断此即条约第十六款所载会同两字本意以上各情两国官员均当遵守
第三端(通商事务)
所有现在通商各口岸按前定各条约有不应抽收洋货厘金之界兹由威大臣议请本国准以各口租界作为免收洋货厘金之处俾免漫无限制随由中国议准在于湖北宜昌安微芜湖浙江温州广东北海四处添开通商口岸作为领事馆驻扎处所又四川重庆府可由英国派员驻寓查看川省英商事宜轮船未抵重庆以前英国商民不得在彼居住开设行栈俟轮船能上驶后再行议办至沿江安徽之大通安庆江西之湖口湖广之武穴陆溪口沙市等处均系内地处所并非通商口岸按长江统共章程应不准洋商私自起下货物今议通融办法轮船准暂停泊上下客商货物皆用民船起卸仍照内地定章办理除洋货半税单照章查验免厘其有报单之土货只准上船不准卸卖外其余应完税厘由地方官自行一律妥办外国商民不准在该处居住开设行栈
新旧各口岸除已定有各国租界应无庸议其租界未定各处应由英国领事馆会商各国领事馆与地方官商议将洋人居住处所画定界址
洋药一宗威大臣议请本国准为另定办法与他项洋货有别令英商于贩运洋药入口时由新关派人稽查封存栈房或趸船俟售卖时洋商照则完税并令买客一并在新关输纳厘税以免偷漏其应抽收厘税若干由各省察勘情形酌办
洋货运入内地请领半税单照各国条约内原已订明自当遵办嗣后各关发给单照应由总理衙门核定画一款式不分华洋商人均可请领并无参差洋商将土货由内地运往口岸上船条约内亦有定章英商完纳子口半税请领单照即可运往海口若非英商自置土货该货若非实在运往海关出口不得援照办理所有应定章程免致滋生弊端之处威大臣即顾会同总理衙门设法商办至通商善后章程第七款载明洋货运入内地及内地置买土货等语系指沿海沿江沿河及陆路各处不通商口岸皆属内地应由中国自行设法防弊
咸丰八年所定条约第四十五款内载英商若将已经完纳税项洋货复运外国禀明海关监督发给存票他日均可持作已纳税饷之据等语原约并未定有年限今订明三年为期限满不得将此项存票持作完纳税项之据
香港洋面粤海关向设巡船稽查收税事宜履由香港官宪声称此项巡船有扰累华民商船情事现在议定即由英国选派领事官一员由中国选派平等官一员由香港选派英官一员会同查明核议定章遵办总期于中国课饷有益于香港地方事宜无损
以上议准添开通商各口岸及沿江六处准起卸货物一节应由李大臣奏奉旨准于半年期限开办各口租界免洋货厘金及洋药在新关并纳厘税两节俟英国会商各国再行定期开办
另议专条
现因英国酌议约在明年派员由中国京师启行前往偏历甘肃青海一带地方或由内地四川等处入藏以抵印度为探访路程之意所有应发护照并知会各处地方大使既驻藏大臣公文届时当由总理衙门察酌情形妥为办给倘若所派之员不由此路行走另由印度与西藏交界地方派员前往俟中国接准英国大臣知会后即行文驻藏大臣查度情形派员妥为照料并由总理衙门发给护照以免阻碍
光绪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在山东烟台
降生一千八百七十六年九月十三日
缮就华英文各四分盖印画押
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李押
大英钦差驻华便宜行事大臣威押
《马关条约》换约 1895年3月(光绪二十一年二月),清政府面对中日战争清军彻底溃败的事实,决定派李鸿章赴日本求和。3月19日,李鸿章由他儿子李经方、美国顾问科斯达等陪同,抵达日本马关(今下关)。20日,日本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同李鸿章在马关春帆楼开始谈判,在伊藤博文的威逼下,李鸿章完全屈服,于4月17日代表清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5月9日,中日《马关条约》在烟台换约生效。其间,各国军舰集泊烟台海面,胁迫日本还辽。
杨禄奎事件 1947年5月23日下午5时40分,“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驻烟台办事处”人员史鲁域琪,驾驶中型吉普车,在大马路东的森林路由南向北疾驶。迎面而来的人力车夫杨禄奎见状急向马路右侧躲避,但史鲁域琪却未减速刹车,纵车急驰,将杨禄奎连同人力车一起撞翻在地。事发后,史鲁域琪不顾杨禄奎性命,妄图驱车逸去,逃脱罪责,幸被附近某机关工勤人员李万怀发现,奔向前去,迫使史鲁域琪停车,将杨禄奎送往医院抢救,因伤势太重,于当日午夜11时死去。事发当天,烟台市市长兼外事特派员姚仲明派外事办公厅主任赵野民与“联总”代表李普尔进行交涉,提出拘捕肇事者,并转递了姚仲明市长、徐中夫副市长签署的烟台市政府的《抗议书》和烟台市职工总会《抗议书》。职工总会在《抗议书》中提出五项要求:(1)肇事人史鲁域琪应依法偿命;(2)“联总”负责安葬死者;(3)被难会员的医药、治丧等一切费用概由“联总”负责;(4)抚恤被难者家属;(5)登报公开向解放区人民道歉,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为处理这一事件,市长姚仲明等先后与“联总”代表进行3次谈判。
首次谈判于5月24日下午2时开始,由市长姚仲明在外事办公厅召见“联总”代表李普尔,申明市政府对这一事件的严正立场,重申市政府坚决支持职工总会所提出的“五项要求”。随后双方又就如何安葬死者的问题进行讨论,最后达成协议,组成以李普尔为主任委员,外事办公厅主任赵野民、东山区区长刘绩卿、杨禄奎家属为委员的3方治丧委员会,决定26日举行追悼大会和送殡仪式,安葬费用由“联总”负担。
26日上午,烟台市各界群众500余人,隆重举行杨禄奎公葬仪式,“联总”代表李普尔被迫参加,并致悼词。会上各界代表相继发言,要求严惩凶犯为杨禄奎申冤雪恨。下午1时举行出殡仪式,灵前摆满各界代表送的花圈。市政府挽联上醒目地写着:“解放区乃民主圣地,决不许草菅人命;中国人民有民主自尊,岂能容外人逞凶”。李普尔在灵旁扶柩执绋为杨禄奎送殡。送殡队伍经二马路、解放路、朝阳街、儒林街到达西郊墓地。
殡葬仪式结束后,职工总会所提出的“五项要求”并没有完全得到解决。
5月27日上午,市长姚仲明与“联总”代表李普尔在外事办公厅举行第二次谈判,讨论对受难家属的抚恤及“联总”公开向解放区人民道歉问题。谈判议定:(1)先由“联总”拿出100元美金,维持杨氏家属生活急需,全部抚恤问题待李普尔向上级请示后再谈判决定;(2)由“联总”公开登报声明道歉。
5月28日,《烟台日报》以醒目标题刊登“联总”驻烟台代表李普尔向中国人民公开发表的道歉书,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第三次谈判于6月17日下午在外事办公厅举行。市长姚仲明与李普尔及从上海专程赶来的“联总”法律顾问达理琪就抚恤问题进行谈判。最后议定抚恤费以每天拉车收入1000元(北海币)为标准,附加50%兼营副业所得,按56个月计算,共为252万元,再加上损坏了人力车的赔偿费3万元,总计为255万元(北海币),折合美金3400元。
1947年6月26日下午,烟台地方法院在太平街市政府礼堂组成临时法庭,公审肇事罪犯史鲁域琪,主审官林蔚,陪审官吕俊卿、王哲,检查官姜文章,书记官李岩、高伟,翻译潘廉之、谭天。烟台各界代表300余人到庭参加,“联总”代表李普尔等到席旁听。人证、物证俱在,罪犯史鲁域琪供认不讳。山东烟台市地方法院院长林蔚宣读判决书:“根据起拆人、证人的控拆及被告人招认的事实,肇事原因系由于被告人轻视中国人权,以致伤害人命,本应严加惩办,但被告人已表示悔过,并因其为“联总”人员,为照顾国际友谊,特从宽处理,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二年。”
审判结束后,姚仲明市长发表讲话,表明解放区人民和政府既不排外、也不媚外的一贯立场,号召全市人民与“联总”保持友好关系,协助他们工作。各界代表表示拥护人民政府对这一事件的处理。
7月5日,罪犯史鲁域琪在《烟台日报》上发表向中国人民的悔过书。
杨禄奎事件以中国人民的胜利而告结束,谱写了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外交史上的新篇章——外国人为中国人的受害人执绋送葬,公开赔礼道歉,外国罪犯受到中国人民的法律制裁。
第四节 涉外事件
签订《烟台条约》 1874年,英国组成一支200多人的武装“探险队”,由柏郎上校率领到云南“考察”,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派翻译官马嘉理去云南为柏郎“探险队”领路。1875年2月21日,马嘉理及其随从在云南蛮允附近被当地居民阻拦盘问,马嘉理蛮横地开枪挑衅,打死打伤中国居民数人,当地居民奋起还击,将马嘉理打死,此即“马嘉理事件”,又称“滇案”。事件发生后,英国借机向中国讹诈,并向滇缅边境增派军队,对清廷恫吓威胁。清廷被迫派李鸿章同威妥玛谈判,在长达一年半的交涉过程中,英使威妥玛提出许多苛刻的条件,骄横跋扈,步步紧逼,谈判从北京到上海,从上海到天津,又从天津回到北京。由于英方要价太高,清政府一时未答应,威妥玛便通过总税务司赫德向清政府进行威吓,并指名要李鸿章为谈判代表,进行最后谈判。1876年8月17日(光绪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清政府派李鸿章为全权代表,赫德(英国人,当时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为李鸿章的助理,从天津乘船来烟台,于8月21日开始谈判。谈判中,一支英国舰队开赴大连湾,并时有英舰闯入烟台海面,摆出以武力相要挟之势。而深恐英国独得利益的俄、美、法、德、奥匈、日本等国驻华公使也齐集境内,密切注视谈判过程。
双方经多次会晤,在威妥玛的恫吓威逼下,李鸿章全部答应了英方条件。9月13日,中英《烟台条约》正式签字。
附:中英烟台条约十六款 另议专条
订立于一八七六年九月十三日一八八六年五月六日互换
(按)查该约第三端第一款经由一九二八年中英关税条约废弃
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文华殿大学士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李大英钦差驻华便宜行事大臣勋赐二等宝星威为会议条款事现在本大臣等会商一切因本年春间威大臣接准总理各国事务丞相伯爵德上年十二月初五日来咨嘱将各节若何办理共有三端一则以滇案妥为昭雪二则上年所定中外大臣往来相待一节妥为办理以昭信守三则上年八月议定整顿通商事务一律照办各等因现威大臣会同商办总以力守此件咨文为主所有以上三节威大臣前与总理衙门往返商议各件无须赘述今与李大臣议定办法分条开列于后
第一端(昭雪滇案)
威大臣另有拟作为滇案奏稿大概底本先与李大臣商定或由总理衙门或由李大臣具奏均可惟于出奏之前须将摺稿交威大臣阅看会商妥当
奏明奉旨发抄后由总理衙门将摺稿谕旨恭录知照并由总理衙门通行各省将此次摺件谕旨详细列入告示一并照会威大臣查照威大臣即照覆声明限两年为期由英国驻京大臣随时派员分往各省查看张贴告示情形将来或由英国驻京大臣行文或札行各口领事官转为照会即由地方大使派委妥员会同前往各处查看
所有滇省边界与缅甸地方来往通商一节应如何明定章程于滇案议结摺内一并请旨饬下云南督抚俟英国所派官员赴滇后即选派妥干大员会同妥为商订
自英历来年正月初一即光绪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起定以五年为限由英国先派官员在于滇省大理府或他处相宜地方一区驻寓察看通商情形俾商定章程得有把握并于关系英国官民一切事宜由此项官员与该省官员随时商办或五年之内或俟期满之时由英国斟酌订期开办通商至去年所议由印度派员赴滇会经发给护照应仍由印度节度大臣随时定夺派员妥办
所有在滇被害人员家属应给恤款以及缘滇案用经过费并因各处官员于光绪二年以前办理未协有应偿还英商之款威大臣现定为担代共关平银二十万两由威大臣随时兑取
俟此案结时奉有中国朝廷惋惜滇案玺书应即由钦派出使大臣克期起程前往英国所有钦派大臣衔名及随带人员均应先行知照威大臣以便咨报本国其所来国书底稿亦应由总理衙门先送威大臣阅看
第二端(优待往来各节此端即指驻京大臣等及各口领事官等与中国官员彼此往来之礼以及两国审办案件各官交涉事宜)
案查光绪元年十一日总理衙门奏摺有云预储熟悉洋务人才原不仅为办理中外交涉事务起见而出使往来各节均寓其中等因现因两国官员往来会晤以及文移往返一切事例京外尚有未协之处自宜明定章程免启争论兹议应由总理衙门照会各国驻京大臣请其会同商订礼节条款总期中国官员看待驻居中国各口等处外国官员之意与泰西各与国交际情形无异且与各国看待在外之中国官员相同缘中国现有派员出使之举此项章程亟应定明方昭妥协咸丰八年所定英国条约第十六款所载英国民人有犯事者皆由英国惩办中国人欺凌扰害英民皆由中国地方官自行惩办两国交涉事件彼此均须会同公平审断以昭允当等语查原约内英文所载系英国民人有犯事者由英国领事官或他项奉派干员惩办等字样汉文以英国两字包括前经英国议有详细章程并添按察司等员在上海设立承审公堂以便遵照和约条款办理目下英国适将前定章程酌量修正以归尽善中国亦在上海设有会审衙门办理中外交涉案件惟所派委员审断案件或因事权不一或因怕招嫌怨往往未能认真审追兹议由总理衙门照会各国驻京大臣请将通商口岸应如何会同总署议定承审章程妥为商办以昭公允
凡遇内地各省地方或通商口岸有关系英人命盗案件议由英国大臣派员前往该处观审此事应先声叙明白庶免日后彼此另有异辞威大臣即将前情备文照会请由总理衙门照覆以将来照办缘由声明备案至中国各口审断交涉案件两国法律既有不同只能视被告者为何国之人即赴何国官员处控告原告为何国之人其本国官员只可赴承审官员处观审倘观审之员以为办理未妥可以逐细辩论庶保各无向隅各按本国法律审断此即条约第十六款所载会同两字本意以上各情两国官员均当遵守
第三端(通商事务)
所有现在通商各口岸按前定各条约有不应抽收洋货厘金之界兹由威大臣议请本国准以各口租界作为免收洋货厘金之处俾免漫无限制随由中国议准在于湖北宜昌安微芜湖浙江温州广东北海四处添开通商口岸作为领事馆驻扎处所又四川重庆府可由英国派员驻寓查看川省英商事宜轮船未抵重庆以前英国商民不得在彼居住开设行栈俟轮船能上驶后再行议办至沿江安徽之大通安庆江西之湖口湖广之武穴陆溪口沙市等处均系内地处所并非通商口岸按长江统共章程应不准洋商私自起下货物今议通融办法轮船准暂停泊上下客商货物皆用民船起卸仍照内地定章办理除洋货半税单照章查验免厘其有报单之土货只准上船不准卸卖外其余应完税厘由地方官自行一律妥办外国商民不准在该处居住开设行栈
新旧各口岸除已定有各国租界应无庸议其租界未定各处应由英国领事馆会商各国领事馆与地方官商议将洋人居住处所画定界址
洋药一宗威大臣议请本国准为另定办法与他项洋货有别令英商于贩运洋药入口时由新关派人稽查封存栈房或趸船俟售卖时洋商照则完税并令买客一并在新关输纳厘税以免偷漏其应抽收厘税若干由各省察勘情形酌办
洋货运入内地请领半税单照各国条约内原已订明自当遵办嗣后各关发给单照应由总理衙门核定画一款式不分华洋商人均可请领并无参差洋商将土货由内地运往口岸上船条约内亦有定章英商完纳子口半税请领单照即可运往海口若非英商自置土货该货若非实在运往海关出口不得援照办理所有应定章程免致滋生弊端之处威大臣即顾会同总理衙门设法商办至通商善后章程第七款载明洋货运入内地及内地置买土货等语系指沿海沿江沿河及陆路各处不通商口岸皆属内地应由中国自行设法防弊
咸丰八年所定条约第四十五款内载英商若将已经完纳税项洋货复运外国禀明海关监督发给存票他日均可持作已纳税饷之据等语原约并未定有年限今订明三年为期限满不得将此项存票持作完纳税项之据
香港洋面粤海关向设巡船稽查收税事宜履由香港官宪声称此项巡船有扰累华民商船情事现在议定即由英国选派领事官一员由中国选派平等官一员由香港选派英官一员会同查明核议定章遵办总期于中国课饷有益于香港地方事宜无损
以上议准添开通商各口岸及沿江六处准起卸货物一节应由李大臣奏奉旨准于半年期限开办各口租界免洋货厘金及洋药在新关并纳厘税两节俟英国会商各国再行定期开办
另议专条
现因英国酌议约在明年派员由中国京师启行前往偏历甘肃青海一带地方或由内地四川等处入藏以抵印度为探访路程之意所有应发护照并知会各处地方大使既驻藏大臣公文届时当由总理衙门察酌情形妥为办给倘若所派之员不由此路行走另由印度与西藏交界地方派员前往俟中国接准英国大臣知会后即行文驻藏大臣查度情形派员妥为照料并由总理衙门发给护照以免阻碍
光绪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在山东烟台
降生一千八百七十六年九月十三日
缮就华英文各四分盖印画押
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李押
大英钦差驻华便宜行事大臣威押
《马关条约》换约 1895年3月(光绪二十一年二月),清政府面对中日战争清军彻底溃败的事实,决定派李鸿章赴日本求和。3月19日,李鸿章由他儿子李经方、美国顾问科斯达等陪同,抵达日本马关(今下关)。20日,日本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同李鸿章在马关春帆楼开始谈判,在伊藤博文的威逼下,李鸿章完全屈服,于4月17日代表清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5月9日,中日《马关条约》在烟台换约生效。其间,各国军舰集泊烟台海面,胁迫日本还辽。
杨禄奎事件 1947年5月23日下午5时40分,“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驻烟台办事处”人员史鲁域琪,驾驶中型吉普车,在大马路东的森林路由南向北疾驶。迎面而来的人力车夫杨禄奎见状急向马路右侧躲避,但史鲁域琪却未减速刹车,纵车急驰,将杨禄奎连同人力车一起撞翻在地。事发后,史鲁域琪不顾杨禄奎性命,妄图驱车逸去,逃脱罪责,幸被附近某机关工勤人员李万怀发现,奔向前去,迫使史鲁域琪停车,将杨禄奎送往医院抢救,因伤势太重,于当日午夜11时死去。事发当天,烟台市市长兼外事特派员姚仲明派外事办公厅主任赵野民与“联总”代表李普尔进行交涉,提出拘捕肇事者,并转递了姚仲明市长、徐中夫副市长签署的烟台市政府的《抗议书》和烟台市职工总会《抗议书》。职工总会在《抗议书》中提出五项要求:(1)肇事人史鲁域琪应依法偿命;(2)“联总”负责安葬死者;(3)被难会员的医药、治丧等一切费用概由“联总”负责;(4)抚恤被难者家属;(5)登报公开向解放区人民道歉,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为处理这一事件,市长姚仲明等先后与“联总”代表进行3次谈判。
首次谈判于5月24日下午2时开始,由市长姚仲明在外事办公厅召见“联总”代表李普尔,申明市政府对这一事件的严正立场,重申市政府坚决支持职工总会所提出的“五项要求”。随后双方又就如何安葬死者的问题进行讨论,最后达成协议,组成以李普尔为主任委员,外事办公厅主任赵野民、东山区区长刘绩卿、杨禄奎家属为委员的3方治丧委员会,决定26日举行追悼大会和送殡仪式,安葬费用由“联总”负担。
26日上午,烟台市各界群众500余人,隆重举行杨禄奎公葬仪式,“联总”代表李普尔被迫参加,并致悼词。会上各界代表相继发言,要求严惩凶犯为杨禄奎申冤雪恨。下午1时举行出殡仪式,灵前摆满各界代表送的花圈。市政府挽联上醒目地写着:“解放区乃民主圣地,决不许草菅人命;中国人民有民主自尊,岂能容外人逞凶”。李普尔在灵旁扶柩执绋为杨禄奎送殡。送殡队伍经二马路、解放路、朝阳街、儒林街到达西郊墓地。
殡葬仪式结束后,职工总会所提出的“五项要求”并没有完全得到解决。
5月27日上午,市长姚仲明与“联总”代表李普尔在外事办公厅举行第二次谈判,讨论对受难家属的抚恤及“联总”公开向解放区人民道歉问题。谈判议定:(1)先由“联总”拿出100元美金,维持杨氏家属生活急需,全部抚恤问题待李普尔向上级请示后再谈判决定;(2)由“联总”公开登报声明道歉。
5月28日,《烟台日报》以醒目标题刊登“联总”驻烟台代表李普尔向中国人民公开发表的道歉书,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第三次谈判于6月17日下午在外事办公厅举行。市长姚仲明与李普尔及从上海专程赶来的“联总”法律顾问达理琪就抚恤问题进行谈判。最后议定抚恤费以每天拉车收入1000元(北海币)为标准,附加50%兼营副业所得,按56个月计算,共为252万元,再加上损坏了人力车的赔偿费3万元,总计为255万元(北海币),折合美金3400元。
1947年6月26日下午,烟台地方法院在太平街市政府礼堂组成临时法庭,公审肇事罪犯史鲁域琪,主审官林蔚,陪审官吕俊卿、王哲,检查官姜文章,书记官李岩、高伟,翻译潘廉之、谭天。烟台各界代表300余人到庭参加,“联总”代表李普尔等到席旁听。人证、物证俱在,罪犯史鲁域琪供认不讳。山东烟台市地方法院院长林蔚宣读判决书:“根据起拆人、证人的控拆及被告人招认的事实,肇事原因系由于被告人轻视中国人权,以致伤害人命,本应严加惩办,但被告人已表示悔过,并因其为“联总”人员,为照顾国际友谊,特从宽处理,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二年。”
审判结束后,姚仲明市长发表讲话,表明解放区人民和政府既不排外、也不媚外的一贯立场,号召全市人民与“联总”保持友好关系,协助他们工作。各界代表表示拥护人民政府对这一事件的处理。
7月5日,罪犯史鲁域琪在《烟台日报》上发表向中国人民的悔过书。
杨禄奎事件以中国人民的胜利而告结束,谱写了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外交史上的新篇章——外国人为中国人的受害人执绋送葬,公开赔礼道歉,外国罪犯受到中国人民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