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音像管理 资料库:芝罘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芝罘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1/section/1/article/73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1/section/1/article/73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改革开放后,经济建设发展和人民文化生活提高,录音录像事业迅速发展,商品录音带、录像带制品大量增加。1984年12月,为加强音像制品管理,成立烟台市音像制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批音像放映点的设置,审查营业放映音像制品的生产和销售,查处播放淫秽下流、格调低下的音像制品。同年12月,芝罘区广播电视站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录像放映的审批和录像制品管理的意见》,对录像放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清理违章放映点,没收未经音像出版单位批准的录像片,加强对录像放映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至1985年9月,全区共批准放映点58处,其中国营15处,集体39处,个体4处。后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指示,对录像放映单位进行整顿调整,保留放映点6处,颁发录像放映许可证,按规定放映录像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