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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初等文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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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倡导平民教育。1916年,烟台镇教育会举办烟台私立通俗讲习所附设平民学校,每周开夜班2次。1921年,美国基督教北长老会创办妇女学校,1927年改为爱道女校,学文化及圣经,制作剪纸推销国外。1922年,上海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确定烟台为平民教育试办点之一。翌年3月,烟台中华基督教青年会约集中外各界要人,发起组织平民教育运动,建立烟台平民教育学校,邀请中国著名平民教育家晏阳初等人前来演讲,宣传平民教育主张。首期平民教育学校分设4区54处,100个班,学员2099名。课本为《千字课》,每年举办2期,每期4个月,初、高两级识字1000~2000个,教师多为小学教师兼任。至1936年7月,平民教育学校办学习班26期,参加学习的逾万人次。1929年秋,中共烟台地方特别支部与中共烟台军事特别支部联合举办平民夜校,分设男女两校,学员主要为印刷、发网、花边工人,由中共地下组织领导人许端云、陈桓桥、彭雪枫等任教,结合识字课进行革命教育。1930年6月,国民党烟台党务整理委员会附设民众教育补习学校。至1933年,参加平民教育学员达16461名,毕业5318名(其中初级班毕业3994名,高级班毕1324名)肄业11143名。1935年1月烟台特区新生活运动促进会成立后,民众教育夜校发展到10处,在校学员1000余名;举办劳工业余补习班25处,学员1625旬;暑期民众学校9处,学员450名。日伪时期,民众夜校改为简易小学及短期义务小学。1945年11月,烟台市社会教育促进委员会成立。至1946年,民校发展到101处(市区60处、郊区41处),学员22193名;村干部星期夜校131处,学员1067名;工厂成立工人夜校22处,学员2584名,占工人总数的60.77%。学习内容多以时事政治和文化为主,宣传共产党的方针、政策。1948年10月烟台第二次解放后,成立工人业余文化补习学校6处,参加识字班学员3744名,高小班学员391名。实行以识字教育为主,结合时事政治教育。
50年代开始大办工农业余文化补习教育,形成以识字扫盲为主的群众性文化学习高潮。1950年,创办烟台市职工业余学校,下设15处分校,104班,学员3651名。1952年,推行速成识字教学法,业余初等文化在学人员17228人,其中识字扫盲学员14952名,占86.79%。至1959年,有46995人脱盲,10779人达到初级小学毕业水平,20128人达到高小毕业水平,使青少年和壮年文盲、半文盲比例由新中国建立前夕的50%左右,下降到19.32%。60年代初,贯彻中央“巩固起来,坚持下去,提高质量,继续发展”的方针,业余文化教育由识字扫盲转向以高小和中等教育为主的阶段。“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业余教育停止。1973年恢复成人教育,工厂、农村先后办起166处政治文化夜校,学员8804名,开展以政治教育为主的政治文化学习。1976年夜校发展到303处,学员37230名。全市文盲3200余人,有2074人脱盲,青少年和壮年文盲比例下降到0.70%,达到省定无文盲城市标准。1984年,青少年和壮年文盲比例下降到0.10%以下,扫盲工作始告结束,成人初等教育转入小学学习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