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初期,个别企业即实行劳动定额管理。1954年,由劳动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共同对企业定额工作进行检查和修改。1955年8月,本着“增产增收不增人”的原则,加强劳动定额管理,改善企业的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1958年“大办钢铁”中,劳动力使用无定员、无计划,盲目增加新职工,全员劳动生产率由1957年的6756元下降为4901元。1959年起,对企业劳动组织进行整顿,压缩部分非生产人员,修订劳动定额,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企业主管部门每年对编制定员作相应调整、补充,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中,劳动定员、定额被当作修正主义的“管、卡、压”受到批判,导致企业用人无定员、劳动无定额、岗位无责任、指标无考核,劳动生产率大幅度下降。1982年,中共烟台市委、市人民政府在召开的“全市企业整顿工作会议”上,提出对劳动定额进行全面检查修订,企业主管部门有定额标准的继续执行,超过主管部门定额标准的不降低,尚无定额标准的年内要制定出定额标准。企业要合理规定科室、车间和工段的职工人数限额,规定1000人以上的企业,科室不超过15个,500人以上企业科室不超过10个,300人的企业科室不超过5个,200人以下企业只设厂长办公室。非生产人员比例,机械、仪表、日用机械制造业在10%以下,纺织、电子、化工企业16%以下,一轻、二轻企业15%以下,交通运输企业13%以下。同时把企业实行定员、定额及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情况,作为企业劳动组织整顿考核条件。企业通过整顿,劳动定员、定额管理逐步走上正常,全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逐步提高。
第四节 定额定员管理
新中国建立初期,个别企业即实行劳动定额管理。1954年,由劳动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共同对企业定额工作进行检查和修改。1955年8月,本着“增产增收不增人”的原则,加强劳动定额管理,改善企业的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1958年“大办钢铁”中,劳动力使用无定员、无计划,盲目增加新职工,全员劳动生产率由1957年的6756元下降为4901元。1959年起,对企业劳动组织进行整顿,压缩部分非生产人员,修订劳动定额,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企业主管部门每年对编制定员作相应调整、补充,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中,劳动定员、定额被当作修正主义的“管、卡、压”受到批判,导致企业用人无定员、劳动无定额、岗位无责任、指标无考核,劳动生产率大幅度下降。1982年,中共烟台市委、市人民政府在召开的“全市企业整顿工作会议”上,提出对劳动定额进行全面检查修订,企业主管部门有定额标准的继续执行,超过主管部门定额标准的不降低,尚无定额标准的年内要制定出定额标准。企业要合理规定科室、车间和工段的职工人数限额,规定1000人以上的企业,科室不超过15个,500人以上企业科室不超过10个,300人的企业科室不超过5个,200人以下企业只设厂长办公室。非生产人员比例,机械、仪表、日用机械制造业在10%以下,纺织、电子、化工企业16%以下,一轻、二轻企业15%以下,交通运输企业13%以下。同时把企业实行定员、定额及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情况,作为企业劳动组织整顿考核条件。企业通过整顿,劳动定员、定额管理逐步走上正常,全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