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烟台解放期间,刑事审判重点是打击破坏新生政权的敌对分子,与公安机关配合,审判敌伪分子、暗藏特务分子及土匪分子等案件,维护新的社会秩序,保障解放战争的胜利。1947年6月,烟台地方法院审判了震惊中外的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驻烟台办事处美籍司机阿力克·史鲁域琪纵车撞死人力车夫杨禄奎案件,开创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法庭审判外国罪犯的先例。
新中国建立初,刑事审判积极配合党和政府肃清反动残余,恢复发展生产和打击敌人的破坏活动,保护人民,巩固人民民主专政。1951~1953年,在“土改”和抗美援朝运动中,审判机关依法杀、关、管了一批气焰嚣张的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在保卫社会民主改革运动中,审判机关依法惩办一批杀人犯、贪污犯、投机倒把犯等刑事犯罪分子和不法资本家,保障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1954~1956年,刑事审判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基本原则,开展公开审判,试行陪审、合议、辩护、回避、上诉等审判程序和制度,使刑事审判工作进入依法办案的新阶段,有力打击公开的、隐蔽的阶级敌人和刑事犯罪分子,保障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1957年起,刑事审判工作以保卫农业生产,整顿社会治安为宗旨。“文化大革命”中,审判机关被“砸烂”,审判程序和制度遭到破坏,审判质量下降,出现冤假错案。1973年6月,审判程序逐步恢复,但由于“左”的思想干扰,仍未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1978年起,刑事审判程序和制度才得到全面恢复,逐步走上正常的法制轨道。1980年1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后,刑事审判强调严格依法办案,从重从快依法严惩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3年判处661案;同时依法严惩了一批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分子,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1万元。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斗争中,刑事审判坚持“打防结合”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扩大审判社会效果,社会治安秩序迅速好转。对因种种原因而判处不当的少数案件,审判机关本着“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原则,有步骤地进行复查纠正。新中国建立以来,集中复查6次,全面平反纠正了冤假错案和判处不当案件。
第二节 刑事审判
1945年8月烟台解放期间,刑事审判重点是打击破坏新生政权的敌对分子,与公安机关配合,审判敌伪分子、暗藏特务分子及土匪分子等案件,维护新的社会秩序,保障解放战争的胜利。1947年6月,烟台地方法院审判了震惊中外的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驻烟台办事处美籍司机阿力克·史鲁域琪纵车撞死人力车夫杨禄奎案件,开创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法庭审判外国罪犯的先例。
新中国建立初,刑事审判积极配合党和政府肃清反动残余,恢复发展生产和打击敌人的破坏活动,保护人民,巩固人民民主专政。1951~1953年,在“土改”和抗美援朝运动中,审判机关依法杀、关、管了一批气焰嚣张的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在保卫社会民主改革运动中,审判机关依法惩办一批杀人犯、贪污犯、投机倒把犯等刑事犯罪分子和不法资本家,保障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1954~1956年,刑事审判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基本原则,开展公开审判,试行陪审、合议、辩护、回避、上诉等审判程序和制度,使刑事审判工作进入依法办案的新阶段,有力打击公开的、隐蔽的阶级敌人和刑事犯罪分子,保障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1957年起,刑事审判工作以保卫农业生产,整顿社会治安为宗旨。“文化大革命”中,审判机关被“砸烂”,审判程序和制度遭到破坏,审判质量下降,出现冤假错案。1973年6月,审判程序逐步恢复,但由于“左”的思想干扰,仍未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1978年起,刑事审判程序和制度才得到全面恢复,逐步走上正常的法制轨道。1980年1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后,刑事审判强调严格依法办案,从重从快依法严惩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3年判处661案;同时依法严惩了一批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分子,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1万元。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斗争中,刑事审判坚持“打防结合”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扩大审判社会效果,社会治安秩序迅速好转。对因种种原因而判处不当的少数案件,审判机关本着“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原则,有步骤地进行复查纠正。新中国建立以来,集中复查6次,全面平反纠正了冤假错案和判处不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