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境内发生多次较大水、旱、风、虫等灾害,官府除缓征税赋,蠲免杂课外,有时发放些钱粮赈济,但很少兑现,而地方官吏却趁机渔利,反使灾情扩大。1885年12月(清光绪十一年十一月)水灾,福山知县扣发水灾领款,抑勒户税,索取铺户规费,居民叫苦不迭。1903年8月(光绪二十九年七月)水灾,知县趁机勒捐,勾通恶商,坑害灾民。民国期间,军阀混战,天灾人祸不断,除严重灾情豁免农税杂课外,很少发放粮款赈济,遇有灾情多由地方公团救济。1920年,华北5省大旱,烟台成立胶东筹赈协会,募捐救灾。1923年,当地政商学界接收胶东筹赈协会所存余款,改组成立胶东赈灾公会,募集灾款2万余元,主要用于赈济灾情较重的利津、沾化、章丘、即墨等县,用于境内赈济款仅4000余元(银元)。
1945年8月烟台解放初,党和政府为受灾群众发放大量救济粮款,同时组织生产救灾。1946年风灾,市、区、村均成立救灾委员会,为受灾群众发放救灾款及贷款110万元,救灾粮15万余公斤,使1360户灾民生活得到保障。1949~1951年风水灾害,国家先后发放救济款北海币400余万元,新人民币455.79元,救灾粮88650余公斤,救济受灾群众3910户,10927人;发放贷粮和生产基金粮33.52万公斤,为1484户农民解决生产困难,帮助2120户受灾渔民修建大小船22只,网具876件;给306户居民提供小本生意资金粮18196公斤,为1820名失业工人介绍职业,安排工作;组织6901名灾民以工代赈,参加修马路、打石子、拣花生、结网扣、绣花,成立木瓦、印刷、成衣、编制生产组,为合作社跑运输、推销产品、打麻绳、织麻袋、剥花生、扒鱼割鱼等,解决自身温饱。此外,还发动各阶层、各行业及广大居民开展“社会互济”活动,共捐献救灾款2181.46元,救灾粮45188公斤,棉花7244公斤,各类衣物17707件。1959年,市政府为姜格庄、门楼公社等重灾区先后拨救灾款2万元。60年代,境内先后发生7次风、水等灾害,中共烟台市委生产救灾指挥部为受灾群众发放用于购买粮食、衣物、修屋、治病等救灾款32.20万元,受救济群众约45000人次。在三年经济调整时期,市委、市政府先后动员1169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压缩口粮标准,广种粮菜和开展副业生产,进行生产自救。为解决群众保暖过冬,调入棉花46498公斤,并为水肿病人调进各种营养食品。1949~1985年,国家共拨救灾款北海币400余万元,人民币74.13万元。此外,1951~1976年,还支援惠民、馆陶、临清、城武、菏泽、唐山等灾区救灾款10.19万元,救济粮350万公斤左右,衣被66218件。
第一节 灾害救济
清末,境内发生多次较大水、旱、风、虫等灾害,官府除缓征税赋,蠲免杂课外,有时发放些钱粮赈济,但很少兑现,而地方官吏却趁机渔利,反使灾情扩大。1885年12月(清光绪十一年十一月)水灾,福山知县扣发水灾领款,抑勒户税,索取铺户规费,居民叫苦不迭。1903年8月(光绪二十九年七月)水灾,知县趁机勒捐,勾通恶商,坑害灾民。民国期间,军阀混战,天灾人祸不断,除严重灾情豁免农税杂课外,很少发放粮款赈济,遇有灾情多由地方公团救济。1920年,华北5省大旱,烟台成立胶东筹赈协会,募捐救灾。1923年,当地政商学界接收胶东筹赈协会所存余款,改组成立胶东赈灾公会,募集灾款2万余元,主要用于赈济灾情较重的利津、沾化、章丘、即墨等县,用于境内赈济款仅4000余元(银元)。
1945年8月烟台解放初,党和政府为受灾群众发放大量救济粮款,同时组织生产救灾。1946年风灾,市、区、村均成立救灾委员会,为受灾群众发放救灾款及贷款110万元,救灾粮15万余公斤,使1360户灾民生活得到保障。1949~1951年风水灾害,国家先后发放救济款北海币400余万元,新人民币455.79元,救灾粮88650余公斤,救济受灾群众3910户,10927人;发放贷粮和生产基金粮33.52万公斤,为1484户农民解决生产困难,帮助2120户受灾渔民修建大小船22只,网具876件;给306户居民提供小本生意资金粮18196公斤,为1820名失业工人介绍职业,安排工作;组织6901名灾民以工代赈,参加修马路、打石子、拣花生、结网扣、绣花,成立木瓦、印刷、成衣、编制生产组,为合作社跑运输、推销产品、打麻绳、织麻袋、剥花生、扒鱼割鱼等,解决自身温饱。此外,还发动各阶层、各行业及广大居民开展“社会互济”活动,共捐献救灾款2181.46元,救灾粮45188公斤,棉花7244公斤,各类衣物17707件。1959年,市政府为姜格庄、门楼公社等重灾区先后拨救灾款2万元。60年代,境内先后发生7次风、水等灾害,中共烟台市委生产救灾指挥部为受灾群众发放用于购买粮食、衣物、修屋、治病等救灾款32.20万元,受救济群众约45000人次。在三年经济调整时期,市委、市政府先后动员1169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压缩口粮标准,广种粮菜和开展副业生产,进行生产自救。为解决群众保暖过冬,调入棉花46498公斤,并为水肿病人调进各种营养食品。1949~1985年,国家共拨救灾款北海币400余万元,人民币74.13万元。此外,1951~1976年,还支援惠民、馆陶、临清、城武、菏泽、唐山等灾区救灾款10.19万元,救济粮350万公斤左右,衣被6621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