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与民国时期银行 1898(光绪二十四年)~1948年,境内先后设有22家银行(不包括北海银行)。其中,国家和省级银行的分支机构7家,官商合办银行2家,中外合办银行1家,外商独办银行3家,华商银行6家,日伪银行1家和伪、商合办银行2家。这些不同性质的银行,在政局动乱中杂处,竞争激烈,兴衰无常,时有倒闭。
中国通商银行烟台分行。1898年5月,中国通商银行总行在上海成立,同年设立烟台分行,系清政府铁路总办盛宣怀奏准清廷,招商集股,官商合办,仿照西方制度,经营存、放、汇业务,发行银行兑换券,为国人创设最早的现代银行。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日本人伪制假钞破坏该行声誉,引起挤兑,信用受到影响,业务急剧下降。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烟台分行改为支行,1911年裁撤。
中国银行烟台支行。1905年,清政府户部银行设立烟台支行,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改称大清银行烟台支行,是境内第一家国办银行。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烟台同盟会接管该行,商民恐慌,纷纷提存,因无法维持而停业待命。1913年12月1日,随总行改组为中国银行烟台支行,设北大街中部,附设中央储蓄会。发行中国银行地名兑换券,代理国库经理国家公债,发行期票,兼收胶东各县正杂税捐,买卖生金银和各国货币,办理存、放、汇及贴现业务等,具有中央银行的特权。1933年9月设威海办事处,1935年改属青岛分行。1936年5月增设龙口办事处,1938年亦划归青岛分行隶属。当年,日军侵境,烟台支行即被管制,营业锐减。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该行奉令停业,全部资产被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烟台分行接管,计有伪币各项存款536万元,各项放款156万元(其中张裕葡萄酿酒公司借款144万元,占总额92.30%),库存现金15万元,以及营业用房屋、器具等。
华俄道胜银行烟台支行。为中俄两国合办,亦称俄华道胜银行。1910年(宣统二年)设立烟台支行,行址海关街,隶属上海分行。经理地方金库事务,代理政府募集兑付公债,收缴政府各项税款,发行银两、银元钞券,投资交通、电信建设,办理存、放、汇业务等。1915年,烟台港筹资筑坝(防波堤),该行透支银50万两,期限浮动,以收缴海坝捐为保证。1926年因投机失败破产。1927年,埠内各界公推望人成立债务清理处,折变资产,于当年1月第一次有效分配,按债权10%付提,凡存款2000元以下加15%偿付,所有的银两存款以700两作银元1000元计付。
交通银行烟台支行。1911年由邮传部交通银行分设,行址在招商局街(今已不存),下辖龙口(1915年设)、威海(1930年设)两办事处,并于黄县设寄庄(1933年设)。经营业务除专收东海关关税和发行交通银行地名兑换券外,其它与烟台中国银行大致相同,为政府特许之官办实业银行。1926年9月23日,因经理易人,引起谣传,遭受挤兑,1日间兑出现金30余万元。该行取信于民,全力以赴,畅开兑付,并委托沪行及本地其它银钱业分兑,至翌日风潮即平,信誉更增。1938年2月,该行一度被入侵日军查封,幸事前将金银等重要资财送存英商汇丰银行和转移上海,方免重大损失。1941年8月奉命停业,被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接管。
烟台汇丰银行。为英商所办,总行设香港。1911~1929年,由英商烟台太古洋行代理其业务,1930年始独立经营,行址设滋大路。行内分洋帐房和中帐房两部分,各设中外籍负责人1名,统由英籍经理领导。洋帐房负责办理进出口贸易结汇,中帐房负责办理当地业户存、放、汇业务。1932年,该行存款180万元,放款240万元,汇兑总额5000万元。烟台中国银行开办国际汇兑后,汇丰银行业务量大减。1942年被日军接收停业。
外商银行除汇丰外,日本横滨正金银行、正隆银行也先后在烟台设有业务机构。
芝罘商业银行。1913年8月,由埠内富商吴星显等人集资7万元创设。由于股东声望和各行业客户的支持,存、放、汇业务兴盛,列埠内银行业首位。1916年后,因卢布(俄帖)逐渐暴跌,遭致亏损,外放哈尔滨贷款80余万元不能收回,资金周转不灵,于1917年8月停业清理。经营4年,损失额近100万元,资不抵债,约50万元的存款债务以全部资产折变,最后只归还3成。
山东商业银行烟台分行。1917年4月设立,为商办银行。受理胶东各县正杂捐税,办理公私存款,发行抵押放款。后因军阀张宗昌滥发钞券,强制摊派,致全省金融恐慌,挤兑风潮迭起,于1926年3月随总行一起倒闭。
烟台平市官钱局。1919年8月设立,隶属财政部,有资本金10万元。以发行铜元券和收买发卖及运输大宗铜元为主业,兼营抵押、贴现、定放及汇兑等业务。1923年停闭,1932年复设,1938年被日伪政权接收停业。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烟台支行。1921年4月在海岸街设立。经营存、放、汇及旅行和商业信汇,信誉高,生意较好。1927年因拒绝地方商会滥派军事特捐撤离。
济东实业银行。1921年9月,由烟台丝绸商孙文山集资在海关街设立。办理定、活期存款,抵押贴现放款及国外跟单押汇等业务。1923年,因其靠山浙江军阀卢永祥战败,该行被查缉停业。后查明确无卢股,准其复业,但信用已失,难以为继,于1925年6月停业。
山东省银行烟台分行。1927年7月成立,系张宗昌主鲁期间设置的省级官办银行。主要代理省县金库,办理存、放、汇及代总行经营信托业务。借其特殊地位,滥发债券、钞票、军用票,信用极差,于1929年3月裁撤。1948年5月,国民党当局重新设立,10月烟台解放后被人民政府接收。
山东民生银行烟台办事处。1933年设立,为官商合资地方银行,总行设济南。除经营常规银行业务外,发行民生银行票、省库券,代各地平市官钱局兑换钱币、角票,调剂地方金融,特设工农贷款部,扶助工农业发展生产,但为数廖廖。1937年11月随总行一起撤销。
中国联合准备银行烟台分行。1938年10月在朝阳街设立。发行伪“联银券”,经营存、放、汇业务,办理地方金库收支,管理金融市场及钱业汇兑。1939年,该行与地方商股合办鲁兴、大阜两银行烟台分行。同年,伪外汇局设立烟台办事处,管理外汇,办理进出口贸易结算。1945年日本投降后,烟台“中联”分行被人民政府没收,鲁兴、大阜两分行商股因系汉奸资本,亦同时没收。
除上述银行外,尚有奇山所十三村自治会开办的奇山银行(开设年代不详),1942年由汉奸戚仁亭开办的烟台复丰银行,1948年国民党政府设立的中央银行烟台分行和中央信托局烟台经营处。
解放区银行 1938年12月1日,胶东区抗日民主政府在掖县建立北海银行。1940年秋,山东抗日纵队于鲁中沂南县成立北海银行总行后,胶东区北海银行随改称北海银行胶东分行,下辖东、西、南、北4个海区支行。
1945年8月,北海银行烟台支行成立,行址设顺泰街13号,隶属胶东分行。1946年2月,烟台支行下设黄县、龙口两办事处。9月,黄县办事处裁撤,龙口办事处划归北海区支行辖属。1947年9月,国民党军进犯胶东,烟台支行及所属9个区的农业存贷业务迁往牟平,改称牟平办事处,原牟平办事处更名牟东办事处。1948年10月烟台第二次解放后,重新成立北海银行烟台支行,仍隶属胶东分行。
烟台支行两次设立期间,为境内唯一的银行,别无他家。经营存、放、汇业务,管理金融市场,并设有外汇交易所,管理黄金、外汇,禁止白银、银元自由买卖,实行由银行挂牌统一收兑。在经营过程中,针对当时市区市场萧条,经济呆滞,民生贫苦等情况,着重开展贷款业务,扶持工商业尽快复兴,活跃经济,改善人民生活。1946年2月,组织8户私营银钱业集资200万元,组成信用联合准备库(类似各银钱业总号),并以共同信用担保,与银行签约透支400万元,用以调剂各银钱号资金短缺。6月,信用联合库撤销,改由各银钱号直接与银行签约透支,当月签订10户,总额达1300万元。在银行支持下,私营银钱业对活跃市场,融通经济,起到一定作用。但多数庄号以套取银行大额透支和各公营部门临时存款,经营商业,投机谋利,扰乱了金融秩序。1947年7月,银行停止对银钱业透支扶持,加强管理,其投机活动始有所收敛。
新中国银行 1949年11月,北海银行烟台支行改为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支行。至1985年,以人民银行为主体,先后设立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支行。1949年11月1日成立,前身为北海银行烟台支行。1950年5月行政区划调整,该行上划省行直属,下设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3个办事处。1951年增设解放路、华丰街两分理处,1952年改为办事处,同年设郊区营业所。1958年8月,行政区划再次调整,烟台市支行由省行下放烟台专区中心支行领导。9月和11月,福山、牟平两县支行先后并入烟台市支行,分别改为辖属办事处。1960年1月和1962年1月,恢复牟平、福山两县支行,业务由烟台市支行划出,不再隶属。1971年6月,金融与财政合并,组成烟台市革命委员会财政金融局,下设北大街、向阳、大马路、三马路、西南河、西马路、罗锅桥7个服务班(综合小银行),办理存款、放款、储蓄及财税业务。1973年4月,财政、金融分开,仍恢复原银行名称,同时撤销7个服务班,恢复原储蓄所业务。1983年11月行政体制改革,烟台市支行撤销,改设跃进路、西大街两办事处(县行级),接办原支行业务。按照国务院决定,自1984年1月起,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有关职能,具体领导和管理金融事业,不再直接办理存贷及储蓄等业务,成为指导、监督、检查各专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国家机关。同时设中国工商银行烟台市跃进路、西大街办事处,经营工商存、贷款和城镇储蓄等业务,与人民银行两办事处合署办公,资金分开,帐目分立。
中国银行烟台分行。1950年10月,中国银行青岛分行设烟台办事处。1952年7月并入烟台市人民银行,对外仍保留名称。1957年1月改办事处为人民银行国外业务部,对内为外汇科。1966年7月取消国外业务部,仍称中国银行烟台办事处。1976年1月,“中行”与“人行”分设,升格为中国银行烟台支行。1984年8月改支行为分行,县级单位,专业办理对外贸易和非贸易国际结算、国际汇兑,外贸企业存、贷款,外币收兑,国际信托及侨汇等业务。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烟台市支行。1954年10月成立,前身为中国交通银行烟台办事处(1952年10月成立)。1958年9月并入市财政局,对外仍挂建行牌子。1962年5月分出,1965年11月再次并入,合署办公。1969年4月撤销,业务并入人民银行。1972年12月重建,同时改支行为办事处,直接受建设银行烟台地区中心支行领导。1984年1月撤销,境内有关业务由建设银行烟台市分行兼办。建设银行办理国家基本建设拨款、贷款,审批基本建设财务计划和财务决算等,具有银行和财政双重职能。
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芝罘区支行。1964年8月,烟台市人民银行设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支行,下辖初家、黄务、幸福3个营业所。1965年11月,农业银行并入人民银行,对外仍保留名称。1980年8月,人、农两行再次分设,名称如前。1983年11月行政体制改革,改称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芝罘区支行,下辖初家、黄务、只楚、幸福、世回尧、西南村6个营业所,西郊、文化宫、南大街、虹口路、清泉寨5个办事处,并在各办事处内附设农民进城服务部。农业银行主要办理农村存、贷款,代管财政支农资金,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实行业务领导。
国家外汇管理局烟台分局。1985年4月1日设立。分局正副局长由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正副行长兼任。
第三节 银行
清末与民国时期银行 1898(光绪二十四年)~1948年,境内先后设有22家银行(不包括北海银行)。其中,国家和省级银行的分支机构7家,官商合办银行2家,中外合办银行1家,外商独办银行3家,华商银行6家,日伪银行1家和伪、商合办银行2家。这些不同性质的银行,在政局动乱中杂处,竞争激烈,兴衰无常,时有倒闭。
中国通商银行烟台分行。1898年5月,中国通商银行总行在上海成立,同年设立烟台分行,系清政府铁路总办盛宣怀奏准清廷,招商集股,官商合办,仿照西方制度,经营存、放、汇业务,发行银行兑换券,为国人创设最早的现代银行。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日本人伪制假钞破坏该行声誉,引起挤兑,信用受到影响,业务急剧下降。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烟台分行改为支行,1911年裁撤。
中国银行烟台支行。1905年,清政府户部银行设立烟台支行,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改称大清银行烟台支行,是境内第一家国办银行。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烟台同盟会接管该行,商民恐慌,纷纷提存,因无法维持而停业待命。1913年12月1日,随总行改组为中国银行烟台支行,设北大街中部,附设中央储蓄会。发行中国银行地名兑换券,代理国库经理国家公债,发行期票,兼收胶东各县正杂税捐,买卖生金银和各国货币,办理存、放、汇及贴现业务等,具有中央银行的特权。1933年9月设威海办事处,1935年改属青岛分行。1936年5月增设龙口办事处,1938年亦划归青岛分行隶属。当年,日军侵境,烟台支行即被管制,营业锐减。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该行奉令停业,全部资产被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烟台分行接管,计有伪币各项存款536万元,各项放款156万元(其中张裕葡萄酿酒公司借款144万元,占总额92.30%),库存现金15万元,以及营业用房屋、器具等。
华俄道胜银行烟台支行。为中俄两国合办,亦称俄华道胜银行。1910年(宣统二年)设立烟台支行,行址海关街,隶属上海分行。经理地方金库事务,代理政府募集兑付公债,收缴政府各项税款,发行银两、银元钞券,投资交通、电信建设,办理存、放、汇业务等。1915年,烟台港筹资筑坝(防波堤),该行透支银50万两,期限浮动,以收缴海坝捐为保证。1926年因投机失败破产。1927年,埠内各界公推望人成立债务清理处,折变资产,于当年1月第一次有效分配,按债权10%付提,凡存款2000元以下加15%偿付,所有的银两存款以700两作银元1000元计付。
交通银行烟台支行。1911年由邮传部交通银行分设,行址在招商局街(今已不存),下辖龙口(1915年设)、威海(1930年设)两办事处,并于黄县设寄庄(1933年设)。经营业务除专收东海关关税和发行交通银行地名兑换券外,其它与烟台中国银行大致相同,为政府特许之官办实业银行。1926年9月23日,因经理易人,引起谣传,遭受挤兑,1日间兑出现金30余万元。该行取信于民,全力以赴,畅开兑付,并委托沪行及本地其它银钱业分兑,至翌日风潮即平,信誉更增。1938年2月,该行一度被入侵日军查封,幸事前将金银等重要资财送存英商汇丰银行和转移上海,方免重大损失。1941年8月奉命停业,被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接管。
烟台汇丰银行。为英商所办,总行设香港。1911~1929年,由英商烟台太古洋行代理其业务,1930年始独立经营,行址设滋大路。行内分洋帐房和中帐房两部分,各设中外籍负责人1名,统由英籍经理领导。洋帐房负责办理进出口贸易结汇,中帐房负责办理当地业户存、放、汇业务。1932年,该行存款180万元,放款240万元,汇兑总额5000万元。烟台中国银行开办国际汇兑后,汇丰银行业务量大减。1942年被日军接收停业。
外商银行除汇丰外,日本横滨正金银行、正隆银行也先后在烟台设有业务机构。
芝罘商业银行。1913年8月,由埠内富商吴星显等人集资7万元创设。由于股东声望和各行业客户的支持,存、放、汇业务兴盛,列埠内银行业首位。1916年后,因卢布(俄帖)逐渐暴跌,遭致亏损,外放哈尔滨贷款80余万元不能收回,资金周转不灵,于1917年8月停业清理。经营4年,损失额近100万元,资不抵债,约50万元的存款债务以全部资产折变,最后只归还3成。
山东商业银行烟台分行。1917年4月设立,为商办银行。受理胶东各县正杂捐税,办理公私存款,发行抵押放款。后因军阀张宗昌滥发钞券,强制摊派,致全省金融恐慌,挤兑风潮迭起,于1926年3月随总行一起倒闭。
烟台平市官钱局。1919年8月设立,隶属财政部,有资本金10万元。以发行铜元券和收买发卖及运输大宗铜元为主业,兼营抵押、贴现、定放及汇兑等业务。1923年停闭,1932年复设,1938年被日伪政权接收停业。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烟台支行。1921年4月在海岸街设立。经营存、放、汇及旅行和商业信汇,信誉高,生意较好。1927年因拒绝地方商会滥派军事特捐撤离。
济东实业银行。1921年9月,由烟台丝绸商孙文山集资在海关街设立。办理定、活期存款,抵押贴现放款及国外跟单押汇等业务。1923年,因其靠山浙江军阀卢永祥战败,该行被查缉停业。后查明确无卢股,准其复业,但信用已失,难以为继,于1925年6月停业。
山东省银行烟台分行。1927年7月成立,系张宗昌主鲁期间设置的省级官办银行。主要代理省县金库,办理存、放、汇及代总行经营信托业务。借其特殊地位,滥发债券、钞票、军用票,信用极差,于1929年3月裁撤。1948年5月,国民党当局重新设立,10月烟台解放后被人民政府接收。
山东民生银行烟台办事处。1933年设立,为官商合资地方银行,总行设济南。除经营常规银行业务外,发行民生银行票、省库券,代各地平市官钱局兑换钱币、角票,调剂地方金融,特设工农贷款部,扶助工农业发展生产,但为数廖廖。1937年11月随总行一起撤销。
中国联合准备银行烟台分行。1938年10月在朝阳街设立。发行伪“联银券”,经营存、放、汇业务,办理地方金库收支,管理金融市场及钱业汇兑。1939年,该行与地方商股合办鲁兴、大阜两银行烟台分行。同年,伪外汇局设立烟台办事处,管理外汇,办理进出口贸易结算。1945年日本投降后,烟台“中联”分行被人民政府没收,鲁兴、大阜两分行商股因系汉奸资本,亦同时没收。
除上述银行外,尚有奇山所十三村自治会开办的奇山银行(开设年代不详),1942年由汉奸戚仁亭开办的烟台复丰银行,1948年国民党政府设立的中央银行烟台分行和中央信托局烟台经营处。
解放区银行 1938年12月1日,胶东区抗日民主政府在掖县建立北海银行。1940年秋,山东抗日纵队于鲁中沂南县成立北海银行总行后,胶东区北海银行随改称北海银行胶东分行,下辖东、西、南、北4个海区支行。
1945年8月,北海银行烟台支行成立,行址设顺泰街13号,隶属胶东分行。1946年2月,烟台支行下设黄县、龙口两办事处。9月,黄县办事处裁撤,龙口办事处划归北海区支行辖属。1947年9月,国民党军进犯胶东,烟台支行及所属9个区的农业存贷业务迁往牟平,改称牟平办事处,原牟平办事处更名牟东办事处。1948年10月烟台第二次解放后,重新成立北海银行烟台支行,仍隶属胶东分行。
烟台支行两次设立期间,为境内唯一的银行,别无他家。经营存、放、汇业务,管理金融市场,并设有外汇交易所,管理黄金、外汇,禁止白银、银元自由买卖,实行由银行挂牌统一收兑。在经营过程中,针对当时市区市场萧条,经济呆滞,民生贫苦等情况,着重开展贷款业务,扶持工商业尽快复兴,活跃经济,改善人民生活。1946年2月,组织8户私营银钱业集资200万元,组成信用联合准备库(类似各银钱业总号),并以共同信用担保,与银行签约透支400万元,用以调剂各银钱号资金短缺。6月,信用联合库撤销,改由各银钱号直接与银行签约透支,当月签订10户,总额达1300万元。在银行支持下,私营银钱业对活跃市场,融通经济,起到一定作用。但多数庄号以套取银行大额透支和各公营部门临时存款,经营商业,投机谋利,扰乱了金融秩序。1947年7月,银行停止对银钱业透支扶持,加强管理,其投机活动始有所收敛。
新中国银行 1949年11月,北海银行烟台支行改为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支行。至1985年,以人民银行为主体,先后设立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支行。1949年11月1日成立,前身为北海银行烟台支行。1950年5月行政区划调整,该行上划省行直属,下设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3个办事处。1951年增设解放路、华丰街两分理处,1952年改为办事处,同年设郊区营业所。1958年8月,行政区划再次调整,烟台市支行由省行下放烟台专区中心支行领导。9月和11月,福山、牟平两县支行先后并入烟台市支行,分别改为辖属办事处。1960年1月和1962年1月,恢复牟平、福山两县支行,业务由烟台市支行划出,不再隶属。1971年6月,金融与财政合并,组成烟台市革命委员会财政金融局,下设北大街、向阳、大马路、三马路、西南河、西马路、罗锅桥7个服务班(综合小银行),办理存款、放款、储蓄及财税业务。1973年4月,财政、金融分开,仍恢复原银行名称,同时撤销7个服务班,恢复原储蓄所业务。1983年11月行政体制改革,烟台市支行撤销,改设跃进路、西大街两办事处(县行级),接办原支行业务。按照国务院决定,自1984年1月起,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有关职能,具体领导和管理金融事业,不再直接办理存贷及储蓄等业务,成为指导、监督、检查各专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国家机关。同时设中国工商银行烟台市跃进路、西大街办事处,经营工商存、贷款和城镇储蓄等业务,与人民银行两办事处合署办公,资金分开,帐目分立。
中国银行烟台分行。1950年10月,中国银行青岛分行设烟台办事处。1952年7月并入烟台市人民银行,对外仍保留名称。1957年1月改办事处为人民银行国外业务部,对内为外汇科。1966年7月取消国外业务部,仍称中国银行烟台办事处。1976年1月,“中行”与“人行”分设,升格为中国银行烟台支行。1984年8月改支行为分行,县级单位,专业办理对外贸易和非贸易国际结算、国际汇兑,外贸企业存、贷款,外币收兑,国际信托及侨汇等业务。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烟台市支行。1954年10月成立,前身为中国交通银行烟台办事处(1952年10月成立)。1958年9月并入市财政局,对外仍挂建行牌子。1962年5月分出,1965年11月再次并入,合署办公。1969年4月撤销,业务并入人民银行。1972年12月重建,同时改支行为办事处,直接受建设银行烟台地区中心支行领导。1984年1月撤销,境内有关业务由建设银行烟台市分行兼办。建设银行办理国家基本建设拨款、贷款,审批基本建设财务计划和财务决算等,具有银行和财政双重职能。
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芝罘区支行。1964年8月,烟台市人民银行设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支行,下辖初家、黄务、幸福3个营业所。1965年11月,农业银行并入人民银行,对外仍保留名称。1980年8月,人、农两行再次分设,名称如前。1983年11月行政体制改革,改称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芝罘区支行,下辖初家、黄务、只楚、幸福、世回尧、西南村6个营业所,西郊、文化宫、南大街、虹口路、清泉寨5个办事处,并在各办事处内附设农民进城服务部。农业银行主要办理农村存、贷款,代管财政支农资金,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实行业务领导。
国家外汇管理局烟台分局。1985年4月1日设立。分局正副局长由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正副行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