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土壤普查,全区土地面积354729亩(不包括海涂14000亩,合236.48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20727亩,占总面积的34.03%,农业人口中人均耕地0.87亩;果园、桑园地47421亩,占13.37%;林地57555亩,占16.23%;草地7731亩,占2.18%;居民点、工矿用地65357亩,占18.42%;交通用地4773亩,占1.35%;陆地水域8236亩,占2.32%;国防、风景区等特殊用地4859亩,占1.37%;未利用的间隙地、荒地、沙地、盐碱地等38070亩,占10.73%。土地利用率为86.30%,土地恳殖率为34.03%,均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数。
第一节 土地资源
1984年土壤普查,全区土地面积354729亩(不包括海涂14000亩,合236.48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20727亩,占总面积的34.03%,农业人口中人均耕地0.87亩;果园、桑园地47421亩,占13.37%;林地57555亩,占16.23%;草地7731亩,占2.18%;居民点、工矿用地65357亩,占18.42%;交通用地4773亩,占1.35%;陆地水域8236亩,占2.32%;国防、风景区等特殊用地4859亩,占1.37%;未利用的间隙地、荒地、沙地、盐碱地等38070亩,占10.73%。土地利用率为86.30%,土地恳殖率为34.03%,均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