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农业遭灾,税务机关派出干部帮助322户社队企业发展多种经营,年增产值43万元,社员增收20万元,税收增加28.90万元。1962年,张裕葡萄酿酒公司积压散装白兰地酒70吨,经驻厂税务员多方同商业部门联系,全部销出,当年扭亏为盈,获利17000元。1965年,税务机关先后派出干部19名,深入烟台印染厂等21户企业驻点,帮助挖掘生产潜力,改善管理,利、税各增收13万余元。1975年,帮助烟台农机修造厂新上“195”机油泵生产线,年产油泵5万余套,增加积累50余万元。1976年,第二税务所对烟台动力机械厂滞销产品提出改装农业急需的坐机540余台,实现销售收入130余万元,增加利润46万元,增加税收29.60万元。翌年,帮助烟台制革厂制定消耗定额,提出挖潜措施6条,当年增加积累21.40万元。1985年,黄务税务所鉴于镇办企业黄务羽绒制品厂品种单调,效益下降等问题,提出扩大生产规模的建议,并帮助解决周转金2万元,购进缝纫机16台,使该厂当年增加利润7万元,增加两税(流转税、所得税)64000元。同年,初家税务所帮助初家镇盛水庄村脱贫致富,建成预制件厂,年底投产,初见成效,受到中共芝罘区委以“不图虚名办实事,扎扎实实帮穷村”的通报表扬。
此外,根据国家政策,对工商企业进行择优扶持,减免税收。1984~1985年,全区共减免各项税收2295.70万元,其中以税还贷减免700.20万元,占30.48%;企业困难减免518.90万元,占22.64%;乡镇企业灾情减免380.90万元,占16.59%;新建企业减免259.90万元,占11.32%;物资报废削价损失减免223.50万元,占9.73%;蔬菜、浴池、理发、早点业减免64.10万元,占2.83%;其它减免148.20万元,占6.41%。1984年,税务局与农业银行共同审查发放贷款248万元,利用税务周转金70万元,支持51个生产项目的开发,全年增加利润279万元,增加税收163万元。
第三节 税收服务
1959年,农业遭灾,税务机关派出干部帮助322户社队企业发展多种经营,年增产值43万元,社员增收20万元,税收增加28.90万元。1962年,张裕葡萄酿酒公司积压散装白兰地酒70吨,经驻厂税务员多方同商业部门联系,全部销出,当年扭亏为盈,获利17000元。1965年,税务机关先后派出干部19名,深入烟台印染厂等21户企业驻点,帮助挖掘生产潜力,改善管理,利、税各增收13万余元。1975年,帮助烟台农机修造厂新上“195”机油泵生产线,年产油泵5万余套,增加积累50余万元。1976年,第二税务所对烟台动力机械厂滞销产品提出改装农业急需的坐机540余台,实现销售收入130余万元,增加利润46万元,增加税收29.60万元。翌年,帮助烟台制革厂制定消耗定额,提出挖潜措施6条,当年增加积累21.40万元。1985年,黄务税务所鉴于镇办企业黄务羽绒制品厂品种单调,效益下降等问题,提出扩大生产规模的建议,并帮助解决周转金2万元,购进缝纫机16台,使该厂当年增加利润7万元,增加两税(流转税、所得税)64000元。同年,初家税务所帮助初家镇盛水庄村脱贫致富,建成预制件厂,年底投产,初见成效,受到中共芝罘区委以“不图虚名办实事,扎扎实实帮穷村”的通报表扬。
此外,根据国家政策,对工商企业进行择优扶持,减免税收。1984~1985年,全区共减免各项税收2295.70万元,其中以税还贷减免700.20万元,占30.48%;企业困难减免518.90万元,占22.64%;乡镇企业灾情减免380.90万元,占16.59%;新建企业减免259.90万元,占11.32%;物资报废削价损失减免223.50万元,占9.73%;蔬菜、浴池、理发、早点业减免64.10万元,占2.83%;其它减免148.20万元,占6.41%。1984年,税务局与农业银行共同审查发放贷款248万元,利用税务周转金70万元,支持51个生产项目的开发,全年增加利润279万元,增加税收1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