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税收管理

档案浏览器

1945年8月烟台解放后,对货物税实行查验定税征管制,在应税货物上粘贴验讫证,并填发税票。营业税采取业户按季申报,民主评分,税务核定的办法征管。屠宰税或派员驻场查验征收,或对屠户按屠宰头数定额征收。牲畜交易税,实行市场检查登记,按买价依率计征。各种征管方法均通过商会(工商联)协助开展,依靠店员工会进行护税。
新中国建立至1958年,对一般行业和税源按区划管理,特殊行业和重点税源采取设检查站、征收组及派驻厂员等形式进行专业管理。货物税实行从价计征,应税货物初按日评价,依率征收,后改按国营公司牌价计税为主。营业税、所得税的征收,对规模较大、会计制度键全的固定工商业户,采取自报查帐方法管理,时该类业户仅占5%左右;对规模较小、会计制度不健全的固定工商业户,采取自报公议的方法管理,首先由税务专管员确定典型户的营业额、纯益率或毛利率等级,然后各业户据以自行申报,经小组互评和行业评委会复评,报税务局审批,依此计征;对无固定营业场所的临时摊商,采取按1次营业额满15元为起征点,当日查验,就地征收。印花税初按凭征金额或件数计算贴花,后改用印花总贴专用戳记,月底汇总,一次完税。电影、戏剧,按票券价格依率计征。筵席按每桌定额由饭店代征,冷食按每次消费金额依率计征。舞场、旅馆,采取比例税率方法计征。商品流通税,实行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和定额税率从量计征两种计税方法。房地产税分等级插标评议,造册按季征收。牌照税按户设卡,分段设点征收。税务机关还对地方国营和公私合营工业企业应上交入库的利润进行监督,使之按期上交。
“文化大革命”期间,税务机构受到冲击,税务所被撤销,税收工作由金融办事处或储蓄所代管。1973年重设税务所,税收管理逐步转入正常,税收额相继增加。1974~1978年,工商税收入3.85亿元,较前5年(1960~1973年)增加54%。
1978年起,国营、集体和个体经济齐上并进,迅速发展,税收管理相应加强,主要措施:一是税收大检查。1980年进行两次,共检查各类企业300余户,查出偷漏税款38.80万元。1981年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724户,查出偷漏工商税29.50万元,偷漏所得税95.20万元,漏交截留利润506.30万元,共631万元。1982年对305户企业进行检查,共偷漏税款80.90万元。1983年开展财税全面大检查,共检查工商企业261户,查出各种违纪金额771.40万元。1985年,全区共有2960个纳税单位进行自查互查,其中国营企业160户,集体企业400户,村镇及街道企业1438户,个体工商业户947户,行政事业单位15户。经过自查互查,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186.90万元。在自查互查的基础上,对2211户进行专业检查。其中,国营企业86户,集体企业304户,村镇及街道企业1113户,个体工商业户708户,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96.30万元。对各年查出的问题,均按其性质不同,分别作了补税、罚款等处理。
二是分类征管。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后,原来单一的税制转变为多种税多次征收的复税制,因此对不同纳税对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对企业领导重视纳税工作,财会制度健全,办税人员熟悉纳税业务,能认真执行纳税规定的国营和集体企业,采取自行计算税款、自行填开交款书、自行交纳入库的“三自”纳税制;对企业财会制度健全,纳税业务政策不熟悉的集体企业和个体业户,采取查帐征收办法;对财会制度不健全的集体企业和个体户,采取按期(月、季)申报计税额,由税务专管员定期定额征收;对集贸市场的业户,采取税务管理与市场管理相结合,实行入市检查,售前登记,定点设摊,查验纳税。
三是税务登记。1982年9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通告,对各工商企业和个体业户办理税务登记,当年共登记发征1517户,查补税款9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