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和民国时期,一般民居和公用建筑地面大多为灰土地面和砖铺地面,木板地面很少。水泥地面出现在民国初年,50~60年代逐渐普及。60年代末,部分公共建筑开始采用现浇水磨石地面,通常用于走廊、门厅、楼梯或楼地面。70年代,地面制作更加丰富多彩,一些新型宾馆、饭店及其它公共建筑,开始采用大理石、马赛克、小缸砖、塑料板作地面。此外尚有轻烧镁(菱苦土)、耐酸沥青地面,耐酸瓷板地面,分别用于工业系统的纺织车间、电镀车间及化工车间等。
第四节 地面施工
清代和民国时期,一般民居和公用建筑地面大多为灰土地面和砖铺地面,木板地面很少。水泥地面出现在民国初年,50~60年代逐渐普及。60年代末,部分公共建筑开始采用现浇水磨石地面,通常用于走廊、门厅、楼梯或楼地面。70年代,地面制作更加丰富多彩,一些新型宾馆、饭店及其它公共建筑,开始采用大理石、马赛克、小缸砖、塑料板作地面。此外尚有轻烧镁(菱苦土)、耐酸沥青地面,耐酸瓷板地面,分别用于工业系统的纺织车间、电镀车间及化工车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