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墙体施工

档案浏览器

清代和民国时期,境内城乡房屋主体墙主要有石砌和砖砌两种,以砖砌居多。石砌体多为单面清水乱石墙,外墙清水勾缝,内墙草泥或白灰罩面。混水乱石墙也很多,墙体厚度均在40厘米以上,双面罩灰。殷实富户建房多用单面清水块石墙,石面雕琢有直纹、麻点、粗斩、细斩、微凸、高凸及有边、无边等式样,多用于一层座墙。石砌体工艺要求双面挂线,平铺卧砌,灰浆饱满,咬茬合理,缝隙均匀。传统砖砌体房屋多用3/4墙(俗称“十八墙”),外墙清水构缝,内墙填充乱石或土坯,草泥或白灰罩面,俗称“里生外熟”。50年代,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采用1砖墙(俗称“二四”墙),多层建筑一般采用1砖半墙、2砖墙(俗称“三七”墙和“五○”墙),室内非承重墙一般为1/4、1/2墙(俗称“六分”墙、“半砖墙”)。50年代末,混合结构建筑取代砖木石结构建筑,但承重墙仍为砖砌体。1957年,烟台发电厂5000千瓦厂房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和基础,组成框架承重系统,突破传统的砖墙承重结构。境内框架结构有全框架、半框架等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浇灌或预制件吊装焊接而成。框架、排架和装配式建筑的砖砌体及填充墙体材料,只起围护和分隔作用。传统砌体使用青砖,一般民居以草泥做胶接材料,质量高的房屋采用灰沙、泥浆或白灰沙浆。砌体使用红砖,普遍以水泥、白灰、混合沙浆作胶结材料,传统的灰沙、泥浆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