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与民国时期,烟台港外贸进出口商品检验由东海关负责,关内监察课设验查台和化验室,具体分管。1950年10月,青岛商品检验局设立烟台分处,接管烟台港外贸商检工作。1955年7月改分处为处,受烟台市财政经济委员会与青岛商检局双重领导,以市为主。1961年6月,国家外贸部决定,烟台商检处转归烟台专署外贸局辖属。1981年7月,重归属青岛商检局为县级单位。处内设办公室、第一、第二、第四检验科和第三业务科,职工43人,是建处时的10倍多。1984年1月,青岛商检局改称山东局,烟台处亦同时易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烟台处。1985年4月,根据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和劳动人事部文件精神,成立龙口、威海两个商检处,均归烟台处领导,分管两港外贸商检工作。1986年1月1日,烟台商检处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仍隶属山东局领导。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检务科、第一、二、三、四检验科,下辖龙口、威海两个处,共有职工60人,其中各类技术人员42人,占职工总数的70%。
第一节 商检机构
清末与民国时期,烟台港外贸进出口商品检验由东海关负责,关内监察课设验查台和化验室,具体分管。1950年10月,青岛商品检验局设立烟台分处,接管烟台港外贸商检工作。1955年7月改分处为处,受烟台市财政经济委员会与青岛商检局双重领导,以市为主。1961年6月,国家外贸部决定,烟台商检处转归烟台专署外贸局辖属。1981年7月,重归属青岛商检局为县级单位。处内设办公室、第一、第二、第四检验科和第三业务科,职工43人,是建处时的10倍多。1984年1月,青岛商检局改称山东局,烟台处亦同时易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烟台处。1985年4月,根据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和劳动人事部文件精神,成立龙口、威海两个商检处,均归烟台处领导,分管两港外贸商检工作。1986年1月1日,烟台商检处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仍隶属山东局领导。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检务科、第一、二、三、四检验科,下辖龙口、威海两个处,共有职工60人,其中各类技术人员42人,占职工总数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