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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出口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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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埠初期,烟台港出口商品主要为农产品、土产品和水产品等。1864~1867年,出口的大宗商品达14种,95.19万担,年均出口土货23.80万担。其中,万担以上的出口商品有大豆、豆油、豆饼、粉丝、小麦、棉花及枣等,1000担以上的有咸鱼、百合、甘草、药品、对虾、瓜子、草辫等,产品主要销往英国、日本、俄国、南洋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1870年
烟台港开放初期出口大宗土货统计表
表 15~5 单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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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种 ┃ 1864年 ┃ 1865年 ┃ 1866年 ┃ 186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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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饼 ┃ 639251.55 ┃ 756324.98 ┃ 754964.56 ┃ 3910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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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 ┃ 61805.30 ┃ 19141.92 ┃ 34302.02 ┃ 29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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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 ┃ 21529.76 ┃ 24073.75 ┃ 34809.79 ┃ 199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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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 ┃ 1160.79 ┃ 2239.99 ┃ 4412.81 ┃ 22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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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花 ┃ 4575.09 ┃ 4431.82 ┃ 2620.90 ┃ 13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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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 ┃ 2038.52 ┃ 1672.76 ┃ 3909.86 ┃ 15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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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 7942.63 ┃ 6195.83 ┃ 9762.02 ┃ 68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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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油 ┃ 19156.05 ┃ 25532.81 ┃ 7388.52 ┃ 549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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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 ┃ 651098.77 ┃ 470471.44 ┃ 550108.42 ┃ 418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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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对虾 ┃ 3890.49 ┃ 4878.76 ┃ 11646.56 ┃ 35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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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瓜子 ┃ 1933.94 ┃ 5768.20 ┃ 4252.95 ┃ 24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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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辫 ┃ 1689.39 ┃ 607.03 ┃ 1450.80 ┃ 14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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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 ┃ 24313.75 ┃ 31378.12 ┃ 44821.22 ┃ 4247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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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 14240.54 ┃ 59538.95 ┃ 8020.71 ┃ 16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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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九年),出口贸易额减少。1880年,出口贸易额仅93692海关两。此后,出口贸易额逐渐上升。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增至201.83万海关两,其中直接出口贸易额195.48万海关两。19世纪初,花边、发网编结技术传入境内,逐渐成为大宗出口商品,远销欧美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1914年免除花边、发网出口税后,出口量迅速增长,出口额从十几万增长到几十万至几百万海关两。1917年,出口发网价值即达145.30万海关两。1921年,出口贸易额高达1406.98万海关两,其中复出口额为40.73万海关两。1922年,烟台港传统原货出口量占全国出口量比重:茧绸占72.90%,虾米、虾干占25.70%,花边占24.10%,粉丝占41.82%。日军侵占烟台后,出口贸易实行“汇兑联银集中制”(汇兑统制),土货必须换取“联银票”,方准出口,土货货种由几种扩大到几乎无所不包,遂使出口贸易受阻。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对外贸易进一步恶化。1942年,烟台港出口贸易额为218.34万元,比上年减少81%,商品主要销往日本、朝鲜及“关东租界地”,与其它国家和地区的出口贸易中断。1946年,胶东解放区开展对外贸易,烟台港出口贸易额12141.15万元(北海币),占胶东解放区直接出口贸易额的16.30%,输出产品主要为花生油、粉丝及食盐等。
1948年10月烟台第二次解放后,在国营经济领导下,组织私营进出口商向朝鲜、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出口丝绸、手工艺品、药材等商品。1949年,出口贸易总值达89万元。1951年,美国等国对中国实行禁运,烟台出口贸易额下降到45.70万元。1954年始有少量丝织品、畜产品出口。1955年,出口粮油、食品、纺织3大类商品,总值达5237万元。1957年后相继增加五金矿产、轻工、土产及机械设备产品出口。1965年,出口商品收购额达3896.20万元,其中食品占73.06%,畜产品占1.90%,轻工产品占11.69%,土产品占9.46%,机械设备占3.28%,纺织品占0.61%。1970年起,出口收购商品品种、数量进一步增加,先后增加工艺品、化工产品等品种。至1982年,出口收购商品12大类,143个品种,收购总值16982.41万元。其中,粮油产品占出口收购总额的14.08%,食品占16.19%,纺织品占9.08%,丝绸产品占0.77%,土产品占10.68%,工艺品占8.67%,畜产品占2.40%,轻工产品占32.39%,五金矿产品占0.65%,化工产品占1.42%,机械产品占2.05%,设备类占1.62%。1985年,芝罘区出口收购商品8大类,38个品种,总值1107.80万元。
粮油产品 开埠后,烟台港出口粮食有花生、玉米、小麦、大豆、瓜干等,以及豆油、粉丝、豆饼等粮食加工品。20世纪初,出口产品增加花生仁、花生油等产品。至1941年,年均出口粮油均在50万担(每担60.453公斤)左右。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停止出口。
1949年,恢复粮油出口,品种有大豆、粗粮、杂粮、花生、花生仁、花生油、豆饼、芝麻、芝麻油、粉丝等10余个品种。1959年,增加蓖麻籽、葵花籽等产品出口收购。其中,小麦出口收购额约占粮油出口收购额的19.50%,花生油约占24.50%。1964年,停止粮油出口收购。1978年恢复,仅出口收购花生仁、花生油2种。1985年,芝罘区仅出口收购花生仁1种。
粉丝。1864年,中外私营商行即开始经营出口,当年烟台港出口粉丝24313.75担。此后出口量逐年增长。1890年(光绪十六年)增至15万担,1915年增至27.51万担。1935年,出口港口增加,烟台港出口量减少到44294担。后因战争影响,出口量逐年下降。1942年,烟台港出口粉丝仅960担。
新中国建立初,粉丝由青岛、龙口两港出口,境内出口收购减少。1950年,粉丝出口收购1130余吨,1952年后无出口收购。
花生仁。清末和民国时期,均由中外私营商行收购出口,为对外贸易重要商品。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烟台港出口花生仁10.90万担,1915年出口16.25万担。1920~1922年,出口23.04万担,年均出口76800担。1935年出口12.22万担,此后出口逐年减少。
新中国建立后,由国家统一收购出口,出口量逐年增长。1951年,出口收购花生仁4000吨,1957年增至63440吨。1961年,受自然灾害影响,出口收购量减少。1964年停止收购,1978年恢复,但收购数量较少。1980年起,无出口收购。1985年,芝罘区出口收购80吨,价值56000元。
花生油。1881年(光绪七年)开始出口,当年出口18358担(包括豆油等)。1911年(清宣统三年)出口329担,1926年增至39182担,此后中断。
1949年,出口花生油14818担。1959年,外贸部门开始经营花生油出口,1977年停止出口收购。1980年恢复,出口收购4024吨,收购额643.84万元。1983年,出口收购309.92吨,收购额61.98万元,占粮油出口收购额的74.02%。1985年,芝罘区无出口收购。
饮食品 传统出口食品主要为咸干海产品及鲜水果等。19世纪70年代前,出口品种主要为咸干海产品,80年代增加鲜水果出口。民国时期,出口品种和数量逐渐增加。1920~1922年,出口咸干鱼15.72万担,鲜水果35.63万担,比1885年(光绪十一年)~1895年分别增长26.71倍和132.89倍。
新中国建立后,饮食品出口由外贸部门统一经营,主要有菜牛、肉类、海产品、干鲜果品、罐头、酒类等,以虾、罐头、名酒为出口大宗。1949年,出口果品、蔬菜、鱼虾、粉丝11.05万担,鸡蛋20.19万个。1977年,出口收购24个品种,总值达3113.24万元。1982年,出口收购额减少到2749.28万元。1985年,芝罘区出口收购6个品种,总值85.60万元,占全区外贸出口收购额的7.73%。
海产品。1861年即有咸鱼、对虾干出口朝鲜、日本、俄国、法国、泰国及港澳等国家和地区。1864~1867年,出口咸干海产品33972担,年均出口8493担。1870~1904年,出口咸干海产品17.39万担,年均出口5116担。1920年,增加蚶子、蛤蜊出口。至1922年,年均出口海产品58024担。1934年开始锐减,1941年仅出口1456担。
新中国建立后,冷冻业发展,咸干海产品出口收购量逐渐减少,冰鲜海产品出口收购量逐渐增加。1954年,出口收购鲜鱼54吨。1955年,出口收购对虾347吨,鱼类52吨,其中咸干海产品91吨。1963年,出口鲜鱼30多个品种,5966.39吨,对虾5837.64吨,其中咸干海产品仅占10%左右。此后,由于优质鱼资源缺乏,出口收购减少。1980年,停止鲜鱼出口收购,增加贝类出口。1981年,停止咸干水产品出口收购。1982年,出口收购海产品211.11吨,收购额50.07万元。1985年,芝罘区仅出口收购大虾4吨。
罐头。1915年,烟台东亚罐头厂部分产品出口南洋诸国。40年代,生产萧条,出口停止。
新中国建立后,罐头生产逐渐发展,出口量增加。1954年,烟台罐头厂生产的“飞轮”牌罐头首次由青岛食品公司销往香港地区。1955年起,逐渐在新加坡、马来西亚、苏联、加拿大、埃及、泰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打开销路,当年出口收购肉类、鱼类、水果类罐头20多个品种,655吨,总值191.86万元,占饮食品出口收购额的47.70%。此后,生产品种和产品质量不断增加和提高,出口收购量也不断增长。1965年,出口收购额增加到798万元,比1955年增加607万元,年均递增15.32%。1976年,出口收购各类罐头8119吨,总值2070.89万元,为1965年的2.60倍。1983年,因原料涨价,出口收购减少到5593.95吨,收购额1874.15万元。1984年,芝罘区无出口收购。
酒类。1881年,东海关出口烧酒8529担。1914年,烟台张裕葡萄酿酒公司生产的果酒销往南洋、加拿大、南美洲等华侨集中的国家和地区。1922年,出口烧酒、葡萄酒9002担。1932年,烟台醴泉公司生产的“双鸟”牌啤酒经上海义成公司转销南洋等国家和地区400箱。
1954年,出口葡萄酒1.06吨。1955年,收购出口金奖白兰地1吨,价值3800元。1956年起,增加出口红葡萄、白葡萄、味美思酒,1958年出口收购232吨。1962年,出口柬埔寨及港澳地区果汽酒、金帅酒133吨。1965年,增加出口干白葡萄酒、干红葡萄酒。1972年,黑啤酒首次出口西德、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1982年,啤酒出口收购额60687元,葡萄酒、白兰地465.23万元。1984年起,芝罘区无出口收购。
果品。主要为苹果、梨、葡萄、海棠、大樱桃等,以苹果为大宗。1864年,出口枣21530担。1870~1904年,出口鲜果11.83万担,年均出口3479担。1922年,出口鲜果10.69万担。1935年,仅苹果出口59658担。
新中国建立后,果品由外贸部门统一收购出口。1954年,出口收购62吨。1955年,出口收购水果总值129万元,占食品出口收购总值的32.20%。1959年,增加出口收购干制果品88.91吨。1977年,增加大樱桃、樱桃脯出口收购,出口收购量较少。1982年,出口收购苹果、大梨1528.27吨,总值118.34万元。1983年,出口收购减少。1985年,芝罘区出口收购苹果、大梨1059吨。
纺织品 清末主要出口丝及丝绸,民国初增加线袜出口。
新中国建立后,纺织工业发展,出口品种扩大,数量增加。1977年,纺织品出口收购总值703.11万元。1982年,丝绸类产品出口收购额130.58万元,纺织品出口收购额1541.91万元。1985年,芝罘区出口收购纺织品2个品种,总值202.70万元,占外贸出口收购额的18.30%。
丝绸。自唐代形成北起登莱的“水上丝绸之路”后,即与日本、朝鲜及南洋诸国开始丝绸贸易。1880年,境内有经营丝绸业的中外商行20余家,丝绸出口额占外贸出口总额的42.50%左右,仅次于牛庄。1875年(光绪元年)~1911年,经烟台港出口的柞丝达47.04万担,柞绸199.30万匹,总值关平银11439.90万两。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增加丝绣货出口。1920~1926年,出口柞丝52126担,柞绸218.30万匹,总值关平银7074万两,产品销往50多个国家和地区。后因军阀混战,日军入侵,至1942年,丝绸出口基本中断。
新中国建立初期,恢复丝绸收购出口。1951年,出口柞丝0.30吨,柞绸39.20万米。1954年,委托私商与欧、亚外商进行丝绸贸易。1957年,出口收购柞丝115.28吨,柞废丝138.13吨,柞绸90.10万米,总值434.27万元。1960年,增加桑绢丝、柞绢丝及蓖麻丝出口,年出口量80~90吨。1965年,出口收购柞丝、柞废丝、绢纺丝、柞绸、丝绸绣花衣总值541.60万元。1977年,计划出口收购柞绢绸、柞丝绸、真丝绸、交织绸37万米。1983年,出口收购丝绸总额163.10万元,有厂丝、桑丝绸、柞丝绸、交织绸、锦绸、柞绢绸、绸服装,绢纱台布等8个品种。
棉纺品。1949年,出口香港等地区白棉布26937匹,棉纱1688捆,此后至50年代末无出口。1966年10月,灯芯绒在上海外贸产品订货会上首次订货10万米。自此,出口收购量不断增加,产品远销20多个国家和地区。70年代初,色织布质量、花色均有提高,白细纺、泡泡纱等部分产品开始打入国际市场,行销日本、新加坡和香港地区。1977年,出口收购棉布55470匹。1980年,出口灯芯绒295.77万米,涤棉布1150万米,泡泡纱24.04万米。1983年,出口收购服装用布、涤棉布、棉麻交织布337.61万米。
服装。1954年,出口睡衣345件。1966年,出口灯芯绒面料服装660件。1967年,出口化纤料服装51900件。1972年,出口收购“杜鹃”牌汗布绣花女睡衣3万件,为境内服装出口大宗商品。产品色泽柔和,美观典雅,别具特色,出口量逐年增加。后相继增加涤棉服及绣花衣、裙的出口收购。1977年,出口收购布服装40余万件。1982年,出口收购布服装和涤棉服装62.69万件,总值186.62万元,占纺织品出口收购额的12.10%。1983年,出口收购布服装、绣衣65.90万件,总值146.60万元。1985年,芝罘区出口收购布服装64.67万件,进料加工服装34600件,出口服装总值202.70万元。
折纱件。有棉织品折纱件、涤棉品折纱件、毛织品折纱件及晴纶织品4大类10余个品种。20世纪20年代初,有线袜出口苏联海参崴。50年代,有少量真丝袜、枕套出口东南亚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1972年起,相继增加毛织品、汗衫、汗背心、棉毛衫裤、毛巾、浴巾、方汗巾等,产品销往日本、加拿大、索马里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1973年,出口收购折纱件86200打,1978年增加到88万打(条)。1983年,出口收购棉织品折纱件108.44万打(条),晴纶毛衫10.82万件,涤棉衫裤17.41万打,棉毛衫裤5592打,以及其他折纱件等,总值680.60万元。
台布。有棉布台布、麻布台布、绢丝台布及生丝台布等。民国时期,私商和洋行即经营出口。1955年,外贸部门开始收购出口,当年麻布台布收购额26600元。1957年,棉布台布收购额达86.57万元。1977年,收购绢纱和生纱台布总值13.66万元。1983年,收购绢纱台布8139打(套)。
工艺美术品 清代即有刺绣品销往国外。民国期间,抽纱、发网及草织品等工艺品成为出口大宗商品。
新中国建立后,除发网外,草编品、抽纱品进一步发展,出口量逐年增加,同时先后增加玉石、珠宝、瓷器、绒绣、绢花、毛线玩具、字画等特种工艺品出口。1982年,出口收购工艺品9种,总值1472.69万元。1984~1985年,芝罘区无工艺品出口收购。
抽纱品。19世纪末,抽纱花边工艺品进入国际市场。1881年,烟台东海关出口花边衣饰总值72.27万海关两。20世纪20年代,抽纱花边业达到鼎盛时期,年出口量大幅度增加长。1920年,出口手工镂空花边总值75.39万海关两。1936年,出口额达161.70万美元,约占烟台港出口总值的50%。1941年后出口量减少,1943年基本中断,1945年恢复出口。1949年,出口绣花4261套。1955年,出口绣花12842套,花边10.83万码,网扣27338个,件货65446打。1958年,出口收购额达1025万元,占工艺品出口收购额的80%多。1964年,收购额2301.90万元,占工艺品出口收购额的89.90%。1977年,抽纱出口收购额减少至325.77万元。1982年增至426.57万元,占工艺品出口总值的28.97%。
草辫。1864年出口1689.39担,主要销往欧美国家。20世纪50年代,增加出口玉米皮编织品。1955年,出口收购草拖鞋47118双,总值5565美元。1956年停止出口收购,只负责落实计划,发展货源。
瓷器。1965年,烟台瓷厂研制成功巴斯杯碟,在广州商品交易会上成交48万件,后中断出口。70年代初,恢复出口收购,产品有圆边碗、鼻烟壶、豁口汤盘等,远销10多个国家和地区。1977年,出口收购额323.56万元。1983年,出口收购330.57万件,总值209.08万元。
此外,清末至20世纪50年代,发网为境内出口大宗商品。1881年,东海关出口发网72.13万罗。1920~1922年,出口额达1497.63万海关两。1938年,出口60万罗,1942年只有2万罗,1952年出口1091罗,1957年出口150罗。60年代停止出口,同时增加出口收购毛笔、珠宝、玉器等。70年代,出口收购增加石刻、绢花、家具等特种工艺品。1982年,出口收购绣花线3361件,总值705.81万元;绢花54.24万打,总值182.25万元;以及少量绒绣包、毛线玩具等。
土产品 出口品种有中草药、中成药、药酒、梧桐木、明胶、皮胶、杏仁、瓜子及精盐等。1977年,出口收购22个品种,总值1147.64万元。1982年,出口收购17个品种,收购额1813.77万元。1985年,芝罘区出口收购6个品种,总值161.80万元。
中草药。清末即有出口。东海关报关纳税数量统计,1863年(同治二年),出口9417担(包括由烟台港运达国内港口部分),总值13.35万海关两。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达到13439担,价值16.82万海关两。品种有北沙参、莱胡参、雕参、黄芩、桔梗、荆子、茵陈、翻白等,由烟台港转输香港地区及南洋诸国。1920~1922年,年均出口药材总值13.10万海关两。1949年1~5月,出口香港地区药材7个品种,15.52吨。1959年开始出口收购中成药,其中以山东烟台中药厂生产的至宝三鞭丸为大宗,当年出口收购2648盒,远销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日本、加拿大、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1970年起,增加出口至宝三鞭精口服液、小粒至宝三鞭丸、舒心降压片等。1983年,出口收购中药材8.40吨,中成药49.62万盒。其中,三鞭丸41.17万盒、三鞭精口服液83700盒、白凤丸800盒。1983年,出口收购少量金虫、槐米、土元、草决明等中草药材。
药酒。1968年,烟台张裕葡萄酿酒公司研制成功至宝三鞭酒,并迅速发展成出口大宗商品。1978年,增加出口收购金鸡铁树酒、灵芝酒1167.96吨。1982年,出口收购至宝三鞭酒、灵芝酒、金鸡铁树酒1686.44吨,总值1383.39万元。1984~1985年,芝罘区无出口收购。
木制品。1900年,出口桐木18487担。1956年,由国营外贸部门组织出口128.72立方米。1961年起,桐木及其板材出口量逐年增加。1977年,出口收购桐木64.37立方米,桐木拼板3134.30立方米。80年代初起,桐木出口量逐渐减少,桐木拼板出口量逐渐增加。1982年,出口收购桐木16.12立方米,总值3224元;桐木拼板、底板3204.97立方米,总值98.66万元。1983年,增加贴面装饰板出口收购,当年收购6400张,总值76659元。
此外,还出口有瓜子、杏仁等。1864~1867年,出口甜瓜子14.44万担,年均出口36100担。1870年开始出口杏仁,1915年达4147担。1953年,出口收购明胶250公斤,后增加皮胶、饲料、红薯干、麻袋等出口商品。1980年,增加塑料编织品出口。1983年,土产品出口品种18种,总值100.83万元。其中,白瓜子579.19吨,总值115.84万元;皮胶和明胶43.38吨,总值22.92万元,塑料编织袋208.73万条,总值166.98万元。
轻工产品 20世纪20年代初,先后有钟表、香皂等轻工产品销往新加坡、南洋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50年代后,出口收购品种渐多。1957年,向东南亚出口锁具44000把。1964年起,出口收购增加缝纫机针、纸张、玩具、钻石、钥匙环等。1972年起,相继增加自行车零件、煤油炉、布鞋、胶鞋等出口品种。1980年,增加聚乙烯簿膜等出口。1982年,出口收购轻工产品18个品种,总值5500.88万元,占外贸出口收购总额的32.39%。1985年,芝罘区仅出口收购塑料编袋1种,389万条,总值311.20万元,占外贸出口收购总额的28.09%。
钟表。1928年有部分座、挂钟销往南洋、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至30年代,外销10多个国家和地区。
新中国建立后,钟表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出口收购量不断增长。1957年,出口收购闹钟800只,价值1万元。1958年,增加木钟出口,收购木钟、闹钟54900只,总值79.18万元,占轻工类产品出口收购总值的68%。1981年,增加出口收购木钟机蕊、手表、电子表等品种,价值75.22万元。1982年,出口收购木、闹钟增加到109.23万只,木钟机蕊2501只,总值1580.13万元。1983年,增加出口收购石英闹钟282只。各种钟表直接出口80多个国家和地区,间接出口20多个国家和地区。此后,芝罘区无出口收购。
锁头。1957年,出口收购铁皮锁3700打,价值62800元。1961年,铜锁出口收购额53.12万元,占轻工产品出口收购额的27.70%,外销20多个国家和地区。1970年,坦桑尼亚总统选举,订购“三环”牌铜挂锁,用来锁选票箱,产品打入非洲市场。70年代,造锁业实行扩散生产,产量大幅度增长,出口收购量增加。1978年,出口收购铜锁24.46万打,铁锁38.26万打。1983年,出口收购铜、铁锁132.54万打,总值2578.97万元,占轻工产品出口收购额的57.56%。此后,芝罘区无出口收购。
洗涤品。1918年,投产“全鹿”牌罗锅香皂,1922年进入国际市场,1955年停产,1959年恢复生产。1972年恢复出口,当年出口收购香皂3155箱,总值19.24万元,占轻工产品出口收购额的1.90%,销往欧、美、亚、非等15个国家和地区。此后香皂出口收购量逐步增长。1975年,出口收购29557箱,总值206.90万元,比1972年增长9.80倍。1982年,出口收购肥皂9112箱,总值22.78万元。1983年,出口收购香皂78039箱,价值546.27万元,占轻工产品出口收购额的12.19%;出口收购肥皂12397箱,价值30.99万元。此后,芝罘区无出口收购。
布鞋。20世纪初,部分布鞋销往朝鲜。1920~1922年,年均外销36万双左右。
新中国建立后,鞋业发展,出口量增加。1977年,烟台第二鞋厂在广州商品交易会成交女式布鞋59004双,总值21.83万元,1979年增加到62.44万双。此后,由于皮鞋业发展,布鞋出口收购量无大增加。1983年,出口收购布鞋62.98万双,总值217.53万元,占轻工产品出口收购额的4.86%。
纸。1964年,烟台造纸厂生产的40克条纹牛皮纸首次出口伊朗、巴基期坦及东南亚。1966,年出口收购条纹牛皮纸320吨。1971年,出口收购“翡翠”牌罗纹卫生纸70吨。1977年,出口收购条纹牛皮纸597.66吨。1982年,出口收购牛皮纸、卫生纸1861吨,总值339.47万元,占轻工产品出口收购额的6.17%。1983年,出口收购减少到363吨,总值67.65万元。此后,芝罘区无出口收购。
畜产品 早期畜产品出口以鬃毛、兽皮、肠衣、骨等为大宗。1872年(同治十一年)出口蛋粉,年出口量46.76担,价值白银3148两。
新中国建立后,畜产品由国营商业和外贸部门统一经营,增加羽制品、皮制品等品种,出口收购量逐步增长。1977年,出口收购32个品种,收购额387.33万元。1982年,出口收购30个品种,总值达407.25万元。1985年,芝罘区出口收购20个品种,收购额303.50万元,占外贸出口收购总值的27.40%。
猪鬃。为境内传统出口商品。1915年开始出口,仅3吨。猪鬃色泽光亮,条股均匀,质刚韧而有弹性,世界闻名,被誉为中国的“黑金”。1949年,增加到57.15吨。1977年,出口收购10.45吨。1980年增至15.65吨,总值14.09万元。1983年减少到1.35吨,总值12150元。
肠衣。传统出口商品。1881年,出口总额64194海关两。1977年,出口收购11.43万根。1980年,出口收购17.11万根,总值14.54万元。1983年,收购14.35万根,总值12.20万元,占畜产品出口收购额的1.36%。1985年,芝罘区出口收购12000根。
皮类。1881年,出口熟牛皮432担。1920年,出口生牛皮1820担。1949年,出口熟皮革33940张。1960年开始外销貂皮,出口收购额1800元。1977年,出口收购黄牛皮、山羊皮、绵羊皮、羔皮、猪革皮、草兔皮、家兔皮、黄狼皮、猾子皮、牛犊皮、獾皮、狗皮、水貂皮、杂皮14种,78304张。1983年,出口收购皮类13种,19068张,总值95.44万元,占畜产品出口收购额的10.62%。1985年,芝罘区出口收购13种,4827张。
皮制品。1959年开始出口皮鞋,收购额53000元。1965年开始出口收购皮手套、皮箱、皮革衣、皮票夹、皮包等皮件,总值20200元。70年代,皮鞋、皮件出口量增加。1977年,出口收购皮件69565打(件)。1978年,出口收购皮鞋3万双。1983年,出口收购皮件总值231.48万元,占畜产品出口收购额的25.75%。同年,尚出口兔毛、鸡毛、马尾鬃、羊毛、猪大肠头及宫式地毯等。其中,兔毛出口收购额23.48万元,占畜产品出口收购额的2.61%;地毯出口收购额107.99万元,占畜产口外贸出口收购额的12%。1985年,芝罘区出口收购皮件总值233.46万元,占畜产品出口收购额的76.92%。
五金矿产品 1920年,东海关出口黄紫铜和钢铁制料511担,以及铁锅等产品。1933年,烟台永康、华福商号在栖霞开采滑石,由驻烟台外商洋行经营。至1938年,共出口9000吨。1955年,增加滑石、石墨、重晶石、球石等矿产品出口。1957年,出口耐火材料15900吨,滑石200吨,球石670吨,镁石200吨。1958年,矿产品出口收购额239.44万元,占外贸出口收购额的6.51%,后矿产品出口收购上交烟台地区。1975年开始收购出口五金产品,品种有铁管、铜棒、花兰螺丝、氧化铁皮等。1977年,出口收购五金产品7种,总值86.63万元。1982年,五金矿产出口收购7个品种,总值110.21万元。1983年起,五金矿产出口收购上收烟台市外贸部门。
化工产品 1965年开始收购活性炭出口,1972年开始收购海藻酸纳、甘露醇、轻柴油等产品出口。1977年,出口收购甘露醇、海藻酸纳等150吨。1982年,出口收购3个品种,总值241.98万元。1983年2个品种,总值277万元。1984年起,芝罘区无出口收购。
机械设备 1959年,出口收购有三爪卡盘、汽车配件、分度头、工作台等6种产品,总值23.73万元。此后相继增加轴承、四爪卡盘、机床配件、织针、齿轮箱、可变电容器等25种产品。1978年,出口收购10个品种,总值56.03万元。1983年增到25个品种,总值738.50万元,占外贸出口收购额的5.46%。其中,机械产品14种,总值634.19万元,占机械设备类出口收购额的85.88%;设备类产品11种,总值104.31万元,占14.12%。1985年,芝罘区出口收购机械设备有水饺机、皮带机、玛钢件3个品种,总值30.40万元,占外贸出口收购额的2.74%。其中,机械类产品出口收购额10.40万元,设备类产品出口收购额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