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机构 新中国建立初,省交通厅设青岛车辆监理所,境内汽车检验、驾驶员考试及其证照核发、异动登记、事故处理等,归该所办理。1953年2月,烟台地区交通局设烟台车辆监理所,接办有关业务。1974年6月,烟台市交通局成立交通安全监理站,分管监理业务。1983年10月,该站撤销,各项业务移交烟台市公安局接管,同时下设车辆管理所。1978年12月,监理人员开始着全国统一监理服装,胸前带“中国交通监理”章,大沿帽,帽徽为国徽。
机动车辆管理 包括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管理分初检、临检、年检3种。初检即入户,需各项手续完备,技术状况合格,方发给车辆牌照,立户存档,始准行驶;临检为临时性的路查、车辆改装及发临时牌照等的检验;年检即复检,也称年审,每年定期进行1次,各项合格,方准行驶。畜力车原也实施检验和核发牌照,1965年停止。
驾驶员管理 机动车驾驶员需经考试合格,方发给驾驶证,并每年复审1次,成绩优劣,入档存查。考试科目有交通规则、汽车原理、桩考、路考和故障排除等。年审内容有驾驶作风、安全情况、身体状况及驾驶证纪录审查等。初学驾驶技术的培训期限,大客车8个月,大货车和小客车6个月,方向盘式拖拉机和简易机动车4个月,手扶拖拉机3个月,摩托车2个月。学习期满后,再经监理部门考试,合格者发给实习驾驶证,实习期1年。
交通安全治理 为经常性工作,在社会上广泛开展。1953年10月,烟台市组成交通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各有关方面开展交通安全工作。1954年,在公路两侧的饭店、旅馆和养路工班中,建立义务交通管理员和交通安全联防组,实行包段宣传,包段管理。1958年,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此后年年进行。1963年,开展行车“百日无事故”竞赛活动,坚持至今。1964年,有车单位普遍建立安全组或安全联组,以强化自身交通安全责任,协助监理部门办理驾驶员升等考试及肇事处理等。1972年8月,在烟台汽车运输公司五队开展“文明行车,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试点,后被省交通厅和国家交通部推广到全省和全国。1976年,于市区设东、西、南3个交通安全检查站,对进出车辆安全设备、驾驶作风等,实行昼夜检查。1981年5月,开展“安全红旗车”竞赛活动,对荣获“红旗车”的驾驶员颁发证书,年审免予考试。1983年,各乡镇均成立交通安全服务领导小组,各村建立“驾驶员之家”或“安全服务活动室”,由乡镇安全小组按时(半月或1月)组织车主和驾驶员进行学习,按时参加活动的,由监理部门在“驾驶员安全活动卡片”上盖章,否则不得继续驾驶。通过上述措施,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增强,涌现出不少安全行车驾驶员。至1985年底,烟台市有安全行车100万公里以上的驾驶员63名。其中,烟台汽车运输公司驾驶员李明刚安全行车164.80万公里。徐功卿安全行车166万公里,被省交通厅和国家交通部授予“安全标兵”称号,通令嘉奖。但由于车辆增多,道路狭窄等原因,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1985年,境内发生交通事故211起,死29人,伤88人,直接经济损失14.14万元。
第六节 交通监理
监理机构 新中国建立初,省交通厅设青岛车辆监理所,境内汽车检验、驾驶员考试及其证照核发、异动登记、事故处理等,归该所办理。1953年2月,烟台地区交通局设烟台车辆监理所,接办有关业务。1974年6月,烟台市交通局成立交通安全监理站,分管监理业务。1983年10月,该站撤销,各项业务移交烟台市公安局接管,同时下设车辆管理所。1978年12月,监理人员开始着全国统一监理服装,胸前带“中国交通监理”章,大沿帽,帽徽为国徽。
机动车辆管理 包括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管理分初检、临检、年检3种。初检即入户,需各项手续完备,技术状况合格,方发给车辆牌照,立户存档,始准行驶;临检为临时性的路查、车辆改装及发临时牌照等的检验;年检即复检,也称年审,每年定期进行1次,各项合格,方准行驶。畜力车原也实施检验和核发牌照,1965年停止。
驾驶员管理 机动车驾驶员需经考试合格,方发给驾驶证,并每年复审1次,成绩优劣,入档存查。考试科目有交通规则、汽车原理、桩考、路考和故障排除等。年审内容有驾驶作风、安全情况、身体状况及驾驶证纪录审查等。初学驾驶技术的培训期限,大客车8个月,大货车和小客车6个月,方向盘式拖拉机和简易机动车4个月,手扶拖拉机3个月,摩托车2个月。学习期满后,再经监理部门考试,合格者发给实习驾驶证,实习期1年。
交通安全治理 为经常性工作,在社会上广泛开展。1953年10月,烟台市组成交通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各有关方面开展交通安全工作。1954年,在公路两侧的饭店、旅馆和养路工班中,建立义务交通管理员和交通安全联防组,实行包段宣传,包段管理。1958年,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此后年年进行。1963年,开展行车“百日无事故”竞赛活动,坚持至今。1964年,有车单位普遍建立安全组或安全联组,以强化自身交通安全责任,协助监理部门办理驾驶员升等考试及肇事处理等。1972年8月,在烟台汽车运输公司五队开展“文明行车,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试点,后被省交通厅和国家交通部推广到全省和全国。1976年,于市区设东、西、南3个交通安全检查站,对进出车辆安全设备、驾驶作风等,实行昼夜检查。1981年5月,开展“安全红旗车”竞赛活动,对荣获“红旗车”的驾驶员颁发证书,年审免予考试。1983年,各乡镇均成立交通安全服务领导小组,各村建立“驾驶员之家”或“安全服务活动室”,由乡镇安全小组按时(半月或1月)组织车主和驾驶员进行学习,按时参加活动的,由监理部门在“驾驶员安全活动卡片”上盖章,否则不得继续驾驶。通过上述措施,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增强,涌现出不少安全行车驾驶员。至1985年底,烟台市有安全行车100万公里以上的驾驶员63名。其中,烟台汽车运输公司驾驶员李明刚安全行车164.80万公里。徐功卿安全行车166万公里,被省交通厅和国家交通部授予“安全标兵”称号,通令嘉奖。但由于车辆增多,道路狭窄等原因,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1985年,境内发生交通事故211起,死29人,伤88人,直接经济损失14.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