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确权 旧中国,林木山岚大部为地主、资本家私人所有,小部分为族有和公有。新中国建立后,进行两次林木确权发证工作。1963年8月,确定集体所有的园林树木由生产队经营,社员宅基院内原有及新栽树木归社员所有,自留地上原有树木收益六折归社员,四折归集体。确权后,登记造册,填发证照。1981年11月,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林木确权发证的几点意见》,规定社员宅前3尺归个人,3尺以外归集体,退交1975年收归集体的属于社会林木,划定责任山、自留山。至1985年6月,116个村有114个村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完善承包内容,签订承包合同。全境共划分自留山滩2938亩,占山滩总面积的6.21%,按实际参加划分自留山的1881户计算,户均1.56亩;责任山35915亩,占山滩总面积的76.68%;看护山7985亩,占山滩总面积的17.05%。
封山育林 民国时期,由政府雇请和由村民推举守林人看守山林。1948年起,实行“普遍护林,重点造林”,开展群众性的护林活动。1951年,郊区成立1634人组成的18个护林小组,封山面积1000余亩。1954年,成立27个护林委员会,216个护林小组,有护林员2105人,封山面积3250亩。1957年,封山育林面积达8000余亩。1958年起,山岚树木被大量砍伐,护林组织相继解散。1972年,市革命委员会发布《关于保障林木所有权,切实加强山林树木的保护》的布告,制订《关于保护山林树木暂行管理办法》,各村设有专门护林员。1978年起,市政府每年有计划地将山岚按山头或片划成死封区和活封区,死封区一般一封5年不动,不准进山拾柴、放牧等。1982年,由农林和公安部门联合在山上插标立界,划定游山界限,制定封山护林公约,开展群众性护林,防火。1983年,区政府规定砍伐树木呈批手续、权限和奖惩办法,及时处理毁林事件,使山岚树木得到保护。
病虫害防治 森林病害有57种,害虫92种。主要病害有杨干腐病、杨锈病、杨树溃疡病、杨根癌病、苗木立枯病、炭疽病、黑斑病、泡桐丛枝病等,主要林木害虫有赤松毛虫、松干蚧、透翅蛾、袋蛾、蜷叶蛾、午毒蛾、柳毒蛾、绿刺蛾、黄刺蛾、金龟子、榆兰金花虫、杨扇丹蛾、杨天射蛾、榆黄掌丹蛾、刺槐小皱蝽等。
新中国建立初期,对发生危害较重的松毛虫,采取人工捉幼虫、摘茧、剪卵把等防治方法。50年代后期始用药剂防治,但大量喷撒化学农药,导致大量天敌被杀伤,害虫抗药力增强。70年代,注意科学用药,开始生物防治。1974年8月,第一次试验利用赤眼蜂成功,人工繁殖赤眼蜂防治松毛虫,以及杨树天射蛾、刺蛾等,引进多角体病毒、松毛虫杆菌防治松毛虫,保护利用天敌,控制林木害虫发生。1983年,病虫害防治由集体防治转向1家1户和专业队、专业组防治,防治不能统一进行,缺乏防治药械,防治效果较差。为此,初家、黄务、只楚公社分别由公社林业站组织成立临时除虫队,对四旁树木进行统一防治。1984年12月,初家镇政府成立烟台市初家森林保护服务站,除森林防治外,兼营育苗、农药加工、运输等,走以副养人、以副养林的路子,效果很好。1985年开始森林植物检疫,对树木种、苗、木材等林产品调运检疫和产地检疫,防止病虫害传播。
第三节 林木保护
林木确权 旧中国,林木山岚大部为地主、资本家私人所有,小部分为族有和公有。新中国建立后,进行两次林木确权发证工作。1963年8月,确定集体所有的园林树木由生产队经营,社员宅基院内原有及新栽树木归社员所有,自留地上原有树木收益六折归社员,四折归集体。确权后,登记造册,填发证照。1981年11月,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林木确权发证的几点意见》,规定社员宅前3尺归个人,3尺以外归集体,退交1975年收归集体的属于社会林木,划定责任山、自留山。至1985年6月,116个村有114个村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完善承包内容,签订承包合同。全境共划分自留山滩2938亩,占山滩总面积的6.21%,按实际参加划分自留山的1881户计算,户均1.56亩;责任山35915亩,占山滩总面积的76.68%;看护山7985亩,占山滩总面积的17.05%。
封山育林 民国时期,由政府雇请和由村民推举守林人看守山林。1948年起,实行“普遍护林,重点造林”,开展群众性的护林活动。1951年,郊区成立1634人组成的18个护林小组,封山面积1000余亩。1954年,成立27个护林委员会,216个护林小组,有护林员2105人,封山面积3250亩。1957年,封山育林面积达8000余亩。1958年起,山岚树木被大量砍伐,护林组织相继解散。1972年,市革命委员会发布《关于保障林木所有权,切实加强山林树木的保护》的布告,制订《关于保护山林树木暂行管理办法》,各村设有专门护林员。1978年起,市政府每年有计划地将山岚按山头或片划成死封区和活封区,死封区一般一封5年不动,不准进山拾柴、放牧等。1982年,由农林和公安部门联合在山上插标立界,划定游山界限,制定封山护林公约,开展群众性护林,防火。1983年,区政府规定砍伐树木呈批手续、权限和奖惩办法,及时处理毁林事件,使山岚树木得到保护。
病虫害防治 森林病害有57种,害虫92种。主要病害有杨干腐病、杨锈病、杨树溃疡病、杨根癌病、苗木立枯病、炭疽病、黑斑病、泡桐丛枝病等,主要林木害虫有赤松毛虫、松干蚧、透翅蛾、袋蛾、蜷叶蛾、午毒蛾、柳毒蛾、绿刺蛾、黄刺蛾、金龟子、榆兰金花虫、杨扇丹蛾、杨天射蛾、榆黄掌丹蛾、刺槐小皱蝽等。
新中国建立初期,对发生危害较重的松毛虫,采取人工捉幼虫、摘茧、剪卵把等防治方法。50年代后期始用药剂防治,但大量喷撒化学农药,导致大量天敌被杀伤,害虫抗药力增强。70年代,注意科学用药,开始生物防治。1974年8月,第一次试验利用赤眼蜂成功,人工繁殖赤眼蜂防治松毛虫,以及杨树天射蛾、刺蛾等,引进多角体病毒、松毛虫杆菌防治松毛虫,保护利用天敌,控制林木害虫发生。1983年,病虫害防治由集体防治转向1家1户和专业队、专业组防治,防治不能统一进行,缺乏防治药械,防治效果较差。为此,初家、黄务、只楚公社分别由公社林业站组织成立临时除虫队,对四旁树木进行统一防治。1984年12月,初家镇政府成立烟台市初家森林保护服务站,除森林防治外,兼营育苗、农药加工、运输等,走以副养人、以副养林的路子,效果很好。1985年开始森林植物检疫,对树木种、苗、木材等林产品调运检疫和产地检疫,防止病虫害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