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烟台无商业铺户,仅有流动小商贩,售卖针、线、刀、剪、纸张等,顾主多为收泊芝罘湾的船民。19世纪30年代,随渔业生产和海上通商贸易发展,逐渐出现固定店铺,代销东北和南船来货,并为其代购当地土特产品外运。顾客先在门市看样选购,交款后开条盖戳到船上取货,故有“戳字号”之称。南货以米、糖、竹、纸、棕、藤、笋为大宗,北货主要为粮食、煤炭。南北货物的集散中转,使烟台的商业迅速发展。至1850年(清道光三十年)前后,埠内有各种店铺千余家,形成以“天后宫”为中心的商埠区。1861年(清咸丰十一年)开埠后,中外商号纷纷开设,商埠区不断扩大。至1891年(清光绪十七年),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等各类商号发展到1700余家(其中外商洋行10余家),从业者达16000余人,内小摊贩5000余人,占当时埠内总人口的48%以上,全年营业额3000余万银元(不含外商洋行)。外商以美孚、和记、盎斯势力较雄厚,华商大号有义昌铁行、天成栈代理店、福泰代理店、洪泰代理店、顺盛代理店、双盛泰绸缎庄、恒泰代理店和协泰绸缎庄,时称“八大家”。1894年9月(光绪二十年八月),孟传珊开设的瑞蚨祥布店开业。时为境内最大一家经营绸缎呢绒及皮货商店。在各类商号中,以杂货业户居首位,次为水果业、客栈业和鱼行业,共500余家。
20世纪初,青岛港埠商业崛起,烟埠商业大受影响,但仍发展较快。1921年,烟台港人工港池建成后,航运日盛,商业相遂发展。1931年,商人刘英堂等合资建成的新世界商场开张营业。至1936年,埠内有各种商号2500余家(不包括小摊商及行商),资本额约法币3.40亿元。其中,粗细杂货业648家,饮食业358家,客栈业168家,渔行业120家,为户数最多的4大行业。此外,尚有水果业、蔬菜业、糕点业和煤炭业等。1938年日军侵烟后,重要商品多被日商建立的各种“会社”、“组合”、“出张所”等操纵垄断,华商经营日趋凋零,至日本投降前,先后歇闭300余家。1945年8月烟台解放后,在人民政府扶持下大部复业。国民党军进占1年间,商路阻绝,物资短缺,通货暴涨,商业空前衰落,仅座商倒闭400余家,未倒闭的也大都处在半业半停的状态中。1948年10月烟台第二次解放的当年,经政府多方扶持,有462户复业。其中,粗细杂货业124户,五金业33户,饮食业71户,酱菜业21户,鞋帽估衣业62户,鱼行业8户,旅店、理发、浴池、洗染等服务业143户。这些复业户多数为小本经营。
新中国建立初,在发展国营和供销合作商业的同时,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保护私营商业正常经营,商业迅速发展。1950年4月,新世界商场修复,将布匹、鞋帽、文具、化妆品等211户摊商移入营业。当年底,市区有座商2594户,摊商4811户,行商1745人。1953年,国家对私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采取经销、代销、公私合营等形式,逐步引导其走组织起来的道路。1954年,首先对批发商进行改造,组织转业20户,吸收到国营企业24户,批准歇业12户,共56户,330人。1955年,组织批发商转业55户,转零售11户,批准歇业45户,吸收到国营企业2户,共113户、394人。同时对棉布、茶叶等行业部分零售商进行改造,有565户、759人分别组成合作商店,实行集体经营,自负盈亏。1956年1月,私商社会主义改造掀起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市区和郊区尚有私商3239户(市区3156户,郊区83户)、6789人,经申请批准,至年底,公私合营660户,组成合作商店565户,组成合作小组1532户,加入基层供销社83户,直接过度为国营57户,自动歇业299户,继续个体经营的43户、43人,仅占总户数的0.13%。对于合营户私股,国家实行赎买政策,付给定息(年息5厘),并安排其代表人物担任企业适当领导职务。1958年在“大跃进”中,上述43户个体私商多数转入工业或国营商业。1961年调整商业,核准自营单干商贩10户,从业12人。“文化大革命”中,个体商业绝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国家实行开放搞活的政策下,个体经商户又应运而起,遍及城乡。1979年,境内有个体小商小贩124户,从业124人。1985年发展到3246户,从业4871人,资金759万元。其中,市区1664户,从业2379人,资金180万元;郊区1582户,从业2492人,资金579万元。当年,个体商户营业额4360万元,户均13432元。
第一节 私营商业
清初,烟台无商业铺户,仅有流动小商贩,售卖针、线、刀、剪、纸张等,顾主多为收泊芝罘湾的船民。19世纪30年代,随渔业生产和海上通商贸易发展,逐渐出现固定店铺,代销东北和南船来货,并为其代购当地土特产品外运。顾客先在门市看样选购,交款后开条盖戳到船上取货,故有“戳字号”之称。南货以米、糖、竹、纸、棕、藤、笋为大宗,北货主要为粮食、煤炭。南北货物的集散中转,使烟台的商业迅速发展。至1850年(清道光三十年)前后,埠内有各种店铺千余家,形成以“天后宫”为中心的商埠区。1861年(清咸丰十一年)开埠后,中外商号纷纷开设,商埠区不断扩大。至1891年(清光绪十七年),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等各类商号发展到1700余家(其中外商洋行10余家),从业者达16000余人,内小摊贩5000余人,占当时埠内总人口的48%以上,全年营业额3000余万银元(不含外商洋行)。外商以美孚、和记、盎斯势力较雄厚,华商大号有义昌铁行、天成栈代理店、福泰代理店、洪泰代理店、顺盛代理店、双盛泰绸缎庄、恒泰代理店和协泰绸缎庄,时称“八大家”。1894年9月(光绪二十年八月),孟传珊开设的瑞蚨祥布店开业。时为境内最大一家经营绸缎呢绒及皮货商店。在各类商号中,以杂货业户居首位,次为水果业、客栈业和鱼行业,共500余家。
20世纪初,青岛港埠商业崛起,烟埠商业大受影响,但仍发展较快。1921年,烟台港人工港池建成后,航运日盛,商业相遂发展。1931年,商人刘英堂等合资建成的新世界商场开张营业。至1936年,埠内有各种商号2500余家(不包括小摊商及行商),资本额约法币3.40亿元。其中,粗细杂货业648家,饮食业358家,客栈业168家,渔行业120家,为户数最多的4大行业。此外,尚有水果业、蔬菜业、糕点业和煤炭业等。1938年日军侵烟后,重要商品多被日商建立的各种“会社”、“组合”、“出张所”等操纵垄断,华商经营日趋凋零,至日本投降前,先后歇闭300余家。1945年8月烟台解放后,在人民政府扶持下大部复业。国民党军进占1年间,商路阻绝,物资短缺,通货暴涨,商业空前衰落,仅座商倒闭400余家,未倒闭的也大都处在半业半停的状态中。1948年10月烟台第二次解放的当年,经政府多方扶持,有462户复业。其中,粗细杂货业124户,五金业33户,饮食业71户,酱菜业21户,鞋帽估衣业62户,鱼行业8户,旅店、理发、浴池、洗染等服务业143户。这些复业户多数为小本经营。
新中国建立初,在发展国营和供销合作商业的同时,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保护私营商业正常经营,商业迅速发展。1950年4月,新世界商场修复,将布匹、鞋帽、文具、化妆品等211户摊商移入营业。当年底,市区有座商2594户,摊商4811户,行商1745人。1953年,国家对私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采取经销、代销、公私合营等形式,逐步引导其走组织起来的道路。1954年,首先对批发商进行改造,组织转业20户,吸收到国营企业24户,批准歇业12户,共56户,330人。1955年,组织批发商转业55户,转零售11户,批准歇业45户,吸收到国营企业2户,共113户、394人。同时对棉布、茶叶等行业部分零售商进行改造,有565户、759人分别组成合作商店,实行集体经营,自负盈亏。1956年1月,私商社会主义改造掀起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市区和郊区尚有私商3239户(市区3156户,郊区83户)、6789人,经申请批准,至年底,公私合营660户,组成合作商店565户,组成合作小组1532户,加入基层供销社83户,直接过度为国营57户,自动歇业299户,继续个体经营的43户、43人,仅占总户数的0.13%。对于合营户私股,国家实行赎买政策,付给定息(年息5厘),并安排其代表人物担任企业适当领导职务。1958年在“大跃进”中,上述43户个体私商多数转入工业或国营商业。1961年调整商业,核准自营单干商贩10户,从业12人。“文化大革命”中,个体商业绝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国家实行开放搞活的政策下,个体经商户又应运而起,遍及城乡。1979年,境内有个体小商小贩124户,从业124人。1985年发展到3246户,从业4871人,资金759万元。其中,市区1664户,从业2379人,资金180万元;郊区1582户,从业2492人,资金579万元。当年,个体商户营业额4360万元,户均134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