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机构 1911年11月,烟台军政分府设民政部,管理烟台民政。1914年6月起,埠内社会赈恤、慈善事业、户籍及土地调查等政务,由胶东道尹公署第一科兼理。1928年,该署设烟台社会局,管理境内民政事务。
警察(公安)机构 1912年4月,胶东道尹公署设烟台警察所,下辖6个警察署及差遣、探访2个队,共有官警500余人。1913年改警察所为警察厅,警察署由6个并为5个。同年,烟台东海关水上警察局改为警察厅,兼理山东沿海水上警务,并于羊角沟、田横寨、石臼所、龙口、石岛设警察分署。1915年,烟台警察厅内设总务、司法、行政、卫生等10科,下设勤务督察处和保安、侦缉、军乐、消防、骑巡5个队及5个区警察署,署下设分驻所或派出所,每署100人,埠内设巡警岗90余个。1916年,水上警务划归烟台警察厅兼理,同时设水警派出所。1928年,刘珍年改警察厅为公安局,下设5个公安分局及若干派出所,其它设置大体未变,仅裁撤骑巡队,增加警官传习所。1947年10月,国民党市政府设烟台市警察局,下设市东、市西、市南、市北4个区警察分局。
外事机构 1912年,国民政府设烟台交涉特派员公署,负责处理地方涉外事件。1913年,交涉特派员改由胶东观察使兼任,1914年改由当地行政最高长官兼任。
税务机构 有中央设、省设和地方自设3种,多局并存,各成系统,分管税收。
威宁盐务收税总局烟台秤放处。1918年2月,山东盐运署东岸盐务稽核支所由胶县迁入,稽征盐税。1934年10月撤销,同时成立该处,接管盐税。
烟台印花烟酒税分局。1922年底设立,称山东印花烟酒税总局烟台分局。1933年3月,全国烟酒税机构调整,划山东省烟酒税为13个征管区,烟台为第十三区,设印花烟酒税分局,隶属财政部税务署,辖管福山、蓬莱、黄县、招远、栖霞、莱阳、海阳、牟平、文登、荣成等10个县的印花烟酒税征收。
烟台营业税局。1931年7月设立,隶属省政府财政厅,主管各商店普通营业税及各种烟酒牌照税征收。1940年,福山县营业税与烟酒牌照税亦划归该局管辖。1945年1月,油税、牲畜交易税、屠宰税移归该局,更名为烟台营业税征收局。
烟台统税局。1931年,财政部鲁豫区统税局设烟台查验所。1938年5月,该所与山东印花烟酒税局第十三区分局合并组成烟台统税局,隶属财政部统税公署,下设威海、龙口、莱阳、掖县、黄县、蓬莱、招远、栖霞、海阳、牟平、荣成、福山等稽征所或分所,并在烟台张裕、礼泉、光华、昌兴、德成、瑞丰、同顺、东盛等公司、工厂设办事处,共有职工180余人。
此外,1919年,福山县设烟台纸烟捐查验所,1921年秋并入烟酒事务局。1923年,山东牛照管理局设烟台分局,专管出口牛只照税征收。1926年,省财政厅设烟台货物税局,征收各种货物税。1929年,福山县设烟台烟酒稽征所,取代原烟酒公卖栈。
渔业管理机构 1924年在境内设立的山东省实业厅渔业管理办事处、1925年设立的山东省渔航总局、1932年成立的实业部冀鲁区海洋渔业管理局办事处等机构,兼理烟台渔船、渔税征收、渔船保护、渔船编订、渔船进出港登记、灯标设置、渔具渔法改良、鱼类腌制和销售及海水养殖等事务。
市政建设机构 1929年,刘珍年设烟台路政委员会,下设5个分会,负责埠内道路、河流整治和管理。
烟台特别行政区专员公署 1934年1月成立,直属山东省政府,专员张奎文。自此,烟台脱离福山县,独立建置署。署内设第一、二两科,直辖公安局。基层设第一至第五自治区坊长联合办事处,处辖坊,坊辖闾,闾辖邻,分别设主席、坊长、闾长和邻长,负责民事调解、防疫、施水、户口管理、巡更、赈灾及征工服役等。1935年,公署成立义务、劳工、体育3个教育委员会,为教育辅助机构。1936年1月,署内增设烟酒牌照税稽征处。省财政厅设烟台屠宰税征收局,专管特区屠宰税征收。4月,成立特区体育运动委员会。1938年2月日军侵烟时专署解体。
烟台市政府 系国民党在青岛成立的流亡政府。1947年10月1日随国民党军队返回烟台,市长丁 庭。内设秘书室、合作指导室、人事室、税捐稽征处、码头管理处、第一、二、三、四、五、六科和自卫总队,直辖警察局,下辖6个区公所。1948年7月,延珍卿接任市长。同年10月,烟台第二次解放时复逃亡青岛。
附一:伪烟台市公署
1938年2月日军侵占烟台后成立,隶属伪山东省公署。设伪市长1人,日本顾问1人。署内设外事室(后改秘书室)、第一、二、三科、警察局、财政局、建设局、教育局等,下辖第一至第五自治区坊长联合办事处。1940年改属伪登州道,署内增设情报宣传室,与第一、二、三科一并划归秘书室。1945年8月日本投降时该署垮台。历任伪市长张化南、耿迺熙、萧彝元、马镇藩、董政华、刘荣斋、邰中枢、白书普。
附二:烟台特区专员公署布告
照得烟毒之为害,尽人皆知,因其毒足使沾染者损其神志,败其身家,烈焰毒气,甚于猛兽。本署叠经布告,严厉申禁,乃查近来,自投戒断者,固不乏其人,其私自吸食者,仍在所多有,而一般贩运之徒,只知营利自私,网顾祸国害人,言之尤堪痛恨。现奉省政府令发取缔吸食与贩运毒品布告,饬即切实遵照办理,等因自行奉行,以清毒源。
兹再为民众告,凡染有嗜好之人,务须径赴戒烟所,自行戒断;其营利贩运者,更应痛加悔过,改业自新,倘再怙恶不悛,一经查觉,定必依令严惩,决不稍事姑宽。除令公安局饬属随时查禁外,合行附录省布告,仰即懔遵,慎勿轻尝,自贻伊戚,切切此布。
附录省政府民字第一号布告(略)
专员 张奎文
中华民国二十三年三月
第二节 民国机构
民政机构 1911年11月,烟台军政分府设民政部,管理烟台民政。1914年6月起,埠内社会赈恤、慈善事业、户籍及土地调查等政务,由胶东道尹公署第一科兼理。1928年,该署设烟台社会局,管理境内民政事务。
警察(公安)机构 1912年4月,胶东道尹公署设烟台警察所,下辖6个警察署及差遣、探访2个队,共有官警500余人。1913年改警察所为警察厅,警察署由6个并为5个。同年,烟台东海关水上警察局改为警察厅,兼理山东沿海水上警务,并于羊角沟、田横寨、石臼所、龙口、石岛设警察分署。1915年,烟台警察厅内设总务、司法、行政、卫生等10科,下设勤务督察处和保安、侦缉、军乐、消防、骑巡5个队及5个区警察署,署下设分驻所或派出所,每署100人,埠内设巡警岗90余个。1916年,水上警务划归烟台警察厅兼理,同时设水警派出所。1928年,刘珍年改警察厅为公安局,下设5个公安分局及若干派出所,其它设置大体未变,仅裁撤骑巡队,增加警官传习所。1947年10月,国民党市政府设烟台市警察局,下设市东、市西、市南、市北4个区警察分局。
外事机构 1912年,国民政府设烟台交涉特派员公署,负责处理地方涉外事件。1913年,交涉特派员改由胶东观察使兼任,1914年改由当地行政最高长官兼任。
税务机构 有中央设、省设和地方自设3种,多局并存,各成系统,分管税收。
威宁盐务收税总局烟台秤放处。1918年2月,山东盐运署东岸盐务稽核支所由胶县迁入,稽征盐税。1934年10月撤销,同时成立该处,接管盐税。
烟台印花烟酒税分局。1922年底设立,称山东印花烟酒税总局烟台分局。1933年3月,全国烟酒税机构调整,划山东省烟酒税为13个征管区,烟台为第十三区,设印花烟酒税分局,隶属财政部税务署,辖管福山、蓬莱、黄县、招远、栖霞、莱阳、海阳、牟平、文登、荣成等10个县的印花烟酒税征收。
烟台营业税局。1931年7月设立,隶属省政府财政厅,主管各商店普通营业税及各种烟酒牌照税征收。1940年,福山县营业税与烟酒牌照税亦划归该局管辖。1945年1月,油税、牲畜交易税、屠宰税移归该局,更名为烟台营业税征收局。
烟台统税局。1931年,财政部鲁豫区统税局设烟台查验所。1938年5月,该所与山东印花烟酒税局第十三区分局合并组成烟台统税局,隶属财政部统税公署,下设威海、龙口、莱阳、掖县、黄县、蓬莱、招远、栖霞、海阳、牟平、荣成、福山等稽征所或分所,并在烟台张裕、礼泉、光华、昌兴、德成、瑞丰、同顺、东盛等公司、工厂设办事处,共有职工180余人。
此外,1919年,福山县设烟台纸烟捐查验所,1921年秋并入烟酒事务局。1923年,山东牛照管理局设烟台分局,专管出口牛只照税征收。1926年,省财政厅设烟台货物税局,征收各种货物税。1929年,福山县设烟台烟酒稽征所,取代原烟酒公卖栈。
渔业管理机构 1924年在境内设立的山东省实业厅渔业管理办事处、1925年设立的山东省渔航总局、1932年成立的实业部冀鲁区海洋渔业管理局办事处等机构,兼理烟台渔船、渔税征收、渔船保护、渔船编订、渔船进出港登记、灯标设置、渔具渔法改良、鱼类腌制和销售及海水养殖等事务。
市政建设机构 1929年,刘珍年设烟台路政委员会,下设5个分会,负责埠内道路、河流整治和管理。
烟台特别行政区专员公署 1934年1月成立,直属山东省政府,专员张奎文。自此,烟台脱离福山县,独立建置署。署内设第一、二两科,直辖公安局。基层设第一至第五自治区坊长联合办事处,处辖坊,坊辖闾,闾辖邻,分别设主席、坊长、闾长和邻长,负责民事调解、防疫、施水、户口管理、巡更、赈灾及征工服役等。1935年,公署成立义务、劳工、体育3个教育委员会,为教育辅助机构。1936年1月,署内增设烟酒牌照税稽征处。省财政厅设烟台屠宰税征收局,专管特区屠宰税征收。4月,成立特区体育运动委员会。1938年2月日军侵烟时专署解体。
烟台市政府 系国民党在青岛成立的流亡政府。1947年10月1日随国民党军队返回烟台,市长丁 庭。内设秘书室、合作指导室、人事室、税捐稽征处、码头管理处、第一、二、三、四、五、六科和自卫总队,直辖警察局,下辖6个区公所。1948年7月,延珍卿接任市长。同年10月,烟台第二次解放时复逃亡青岛。
附一:伪烟台市公署
1938年2月日军侵占烟台后成立,隶属伪山东省公署。设伪市长1人,日本顾问1人。署内设外事室(后改秘书室)、第一、二、三科、警察局、财政局、建设局、教育局等,下辖第一至第五自治区坊长联合办事处。1940年改属伪登州道,署内增设情报宣传室,与第一、二、三科一并划归秘书室。1945年8月日本投降时该署垮台。历任伪市长张化南、耿迺熙、萧彝元、马镇藩、董政华、刘荣斋、邰中枢、白书普。
附二:烟台特区专员公署布告
照得烟毒之为害,尽人皆知,因其毒足使沾染者损其神志,败其身家,烈焰毒气,甚于猛兽。本署叠经布告,严厉申禁,乃查近来,自投戒断者,固不乏其人,其私自吸食者,仍在所多有,而一般贩运之徒,只知营利自私,网顾祸国害人,言之尤堪痛恨。现奉省政府令发取缔吸食与贩运毒品布告,饬即切实遵照办理,等因自行奉行,以清毒源。
兹再为民众告,凡染有嗜好之人,务须径赴戒烟所,自行戒断;其营利贩运者,更应痛加悔过,改业自新,倘再怙恶不悛,一经查觉,定必依令严惩,决不稍事姑宽。除令公安局饬属随时查禁外,合行附录省布告,仰即懔遵,慎勿轻尝,自贻伊戚,切切此布。
附录省政府民字第一号布告(略)
专员 张奎文
中华民国二十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