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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市(区)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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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4年7月13~17日在市府礼堂举行,出席代表14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选举委员会《普选工作报告》。会议肯定市人民政府一年来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领导工农业生产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下半年工作建议。确定今后要以发动工业增产节约、技术革新,实行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安排好市场与做好税收工作为中心;在郊区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节约运动。会议审查处理提议案636件。大会选举6名代表出席山东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1954年9月12~13日召开,代表145人。会议传达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和精神,听取市政府关于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贯彻执行和棉布计划收购、计划供应工作情况地汇报,通过《关于拥护<周恩来外长的外交报告>的决议》、《<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为解放台湾的联合宣言>的决议》及《关于棉布计划收购、计划供应和棉花计划收购的各项办法》。
第三次会议。1955年2月7~8日召开,会议代表145人。主耍议程是听取和讨论中共烟台市委《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报告》,审议政府《关于征集补充兵员及安置复员军人的意见报告》和《关于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推销工作总结和动员认购1955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意见报告》。会议通过政府的两个报告。
第四次会议。1955年6月20日至7月2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统购统销工作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规》的规定,将烟台市人民政府改为烟台市人民委员会,由21人组成,左栋周当选为市长,王雨田、丁江、王宗典当选为副市长。丛理明(女)为烟台市人民法院院长。
第五次会议。1955年12月27~29日召开,代表145人。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和《关于1955年征兵工作计划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委员会正确地贯彻执行了党和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有很大进展。
第六次会议。1956年9月24~29日举行,代表145人。会议中心议题是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增强团结,为完成1956年以工业为中心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会议传达山东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议和精神,听取和审议烟台市人民委员会《关于1955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报告》、《今后任务的报告》、《关于1955年财政收支决算及1956年财政收支预算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选举邢林、王盛堂、高潮为副市长。
烟台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6年12月27~30日召开,代表134人,列席代表50人。会议中心内容是贯彻中共中央八届二中全会决议精神,发动群众广泛深入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会议传达山东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听取和讨论市人民委员会《关于1954年以来的工作报告》、《烟台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讨论通过《烟台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政府工作地监督和进一步密切人民代表与选民联系的暂行办法》、《烟台市人民委员会联系人民代表细则》。会议共收到提案459件,群众意见和要求479件,并责成有关部门处理。会议选举出由23人组成的烟台市人民委员会及市长、副市长、法院院长。市长、副市长除王宗典外,其他同上届。宋文洲为烟台市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次会议。1957年6月28日至7月5日召开,代表134人。会议以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为指导思想,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讨论审议人民委员会《1957年上半年工作报告》、《1957年工作意见报告》、《关于1956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57年财政收支预算报告》、《关于1956年度计划执行的基本情况和1957年度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并形成相应决议。
第三次会议。1957年12月9~12日召开,代表134人。会议听取和审议烟台市人民委员会关于整风、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听取市兵役委员会关于征兵问题的发言和提案审查委员会的提案审查报告。
烟台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8年6月2~5日召开,代表173人。会议讨论通过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1957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58年国民经济计划意见报告》、《关于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报告》、烟台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烟台市选举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确定今后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调动一切力量,把整风运动进行到底,向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进军。会议选出由23人组成的烟台市人民委员会。隋开元当选为市长,丁江、邢林、王雨田、张兴华为副市长,宋文洲为烟台市人民法院院长。会议选举出席山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名。
第二次会议。1959年12月29~31日召开,代表382人(包括划入的牟平、福山两县代表228人)。会议听取审议烟台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关于1958年决算和1959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胡登保、杨文广、陈臣、张文学、王辉涛为烟台市人民委员会副市长。
烟台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1年3月27~30日召开,代表257人。会议中心议题是贯彻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决议精神,总结三年来的社会主义建设成绩及经验,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1959年和1960年财政决算报告》,传达山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审查处理272件提议案,选举出由27人组成的烟台市人民委员会。邢林当选为市长,周信之、王雨田、张文学、陈臣、胡登保、王辉涛、刘玉峰为副市长,张毅志(女)为烟台市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次会议。1962年8月27~31日召开,代表170人。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几项主要工作任务的报告》,确定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继续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缩短工业生产建设战线,精减职工和减少城市人口,加强各方面特别是工业对农业的支援,巩固农村集体经济,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同时作好财政、外贸、文教卫生和战备治安工作。选举宋文洲为法院院长。
烟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3年6月20~23日召开,代表225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审查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查1961年至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会议确定,1963年要继续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进一步做好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工作,坚决把各方面的工作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集中各方面的力量,支援农业,支援集体经济,加速农业技术改造,争取农业丰收;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争取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好转,迎接国民经济新高潮早日到来。会议审查处理提议案241件,选出由25人组成的烟台市人民委员会。邢林当选市长,武元福、杨文广、周信之、张文学为副市长,张毅志为烟台市人民法院院长。选出出席山东省三届一次人大代表会议代表8人。
第二次会议。1964年6月16~19日召开,代表225人。中共烟台市委书记隋开元在会上作形势报告。会议通过《烟台市人民委员会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报告》和《烟台市1963年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提出农业生产要努力争取有一个更好的收成;工业生产要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产品品种,保证工业生产稳步增长;商业部门要扩大城乡物资交流,搞好商品供应;城市各行各业都要大力支援农业。会议收到代表提案424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次会议。1964年11月6~8日召开,代表225人。会议传达贯彻省三届二次人大代表会议的决议与精神,讨论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会议通过《关于传达贯彻山东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与决议的报告》、《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报告》。
第四次会议。1965年6月7~9日召开,代表18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烟台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烟台市人民委员会关于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通过《烟台市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48件。
烟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6年2月27日至3月3日召开,代表201人。会议审议烟台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1965年财政决算和1966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意见的报告》,审查处理提议案131件。大会总结市人委1965年以来的工作,确定1966年的工作任务是突出政治,以阶级斗争为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争取工农业生产大幅度地增长。选举出由22人组成的烟台市人民委员会,邢林当选为市长,周信之、张文学、刘玉峰为副市长,张毅志为法院院长。
烟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中断。1978年,中共烟台市委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在文化大革命中建立的革命委员会是一届政权”的指示,决定以1967年2月12日烟台市红色造反者大联合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为烟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同月,成立烟台市革命委员会。至1978年5月,李怀章(军代表)、赵真武(军代表)、丛俊滋(军代表)、戴长春、王树文先后任革命委员会主任,武元福、李松(群众代表)、初嘉咏(群众代表)、霍立维(军代表)、王为鉴(群众代表)、张光训(军代表)、于丰亭(军代表)、邢林、王吉五、周信之、刘玉峰、张敬涛、刘耕夫、于醒、初展葵先后任副主任。
烟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78年5月5~8日召开,代表629人。会议审议《烟台市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烟台市国民经济发展十年规划报告》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号召全市人民努力工作,为建设成工业高速发展、农业稳产高产、海陆运输畅通、商业市场繁荣、科学文化昌盛的社会主义新型城市而奋斗。会议选出由67人组成的烟台市革命委员会,主任王树文,副主任刘耕夫、王吉五、于醒、初展葵、周信之、王曰恒、王本科、李敬成,栾志远为烟台市人民法院院长,于同兴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出席山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13名。1979年3月,王效任烟台市革命委员会主任。
烟台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0年12月3~7日召开,代表244人。市直机关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大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烟台市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烟台市1979年、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计划安排报告》、《烟台市1979年财政决算、1980年财政预算和1981年财政概算报告》、《烟台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处理提案1644件,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确定今后几年的主要任务是,继续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认真落实新的经济政策,积极有步骤地推进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努力搞活经济,搞活商品流通,把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使工农业生产和各项事业协调地向前发展,人民生活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继续有所改善。会议选出由19人组成的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刘耕夫,副主任王本科、张炳文、梁其炜、王盛堂。烟台市革命委员会改为烟台市人民政府,侯文楷为市长,李殿魁、王树建、李敬成、蔡志怿、王传福、许述佃为副市长。栾志远为烟台市人民法院院长,姜洪琳为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82年1月14~16日召开,代表24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烟台市1980年、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概算的报告》、《烟台市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烟台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财政决算概算审查报告》等,审查处理提案346件。大会通过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此次会议后,副市长增加周勃。
第三次会议。1983年2月23~26日召开,代表24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烟台市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概算的报告》、《烟台市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烟台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概算的审查报告》。会议增选宋存智为烟台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举出席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4名。
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改为烟台市芝罘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1983年11月16~17日召开,代表236人。会议选举出席烟台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7名。大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鉴于芝罘区正在进行机构改革,决定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时间延至1984年底。
第五次会议。1984年1月12~14日召开,代表242人。会议传达烟台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通过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关于九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补选侯文楷为烟台市芝罘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李超、荣建之、毕可生、邢治义、姜洪琳、迟耀祖为副主任,王树建为烟台市芝罘区区长,林文富、王传福、邱殿辅、骆耀富为副区长,栾志远为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日辛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烟台市芝罘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4年5月19~23日召开,出席代表246人。会议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概算的报告》;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上述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按机构改革和干部队伍“四化”要求,选举产生的烟台市芝罘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副主任、正副区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同芝罘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人选。
第二次会议。1985年3月26~29日召开,代表23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工作报告》、《烟台市芝罘区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上述报告并作出决议。选举孙鼎锟为烟台市芝罘区区长,增选孙立棠为副区长。此次会议后,副区长增加邵越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