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1949年9月25~28日召开,出席代表110人,由中国共产党、政府、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职工总会、民主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妇女救国联合会、文化教育、军队警察、工商业、驻境各机关以及农民、医务界、烈军属、回族、区域等17个界别和方面组成。会议听取并通过市政府《一年来工作报告》及《烟台市各界代表会议组织法大纲》。会议认为,今后应继续抓好恢复和发展生产,特别要尽快恢复渔业、大工厂的生产;加强文化、教育、卫生工作建设;整顿社会秩序;厉行精简节约,整顿税收,积累资金;改变区街组织形式,建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继续做好支前工作。会议号召全市工人、农民、其他劳动者、知识分子、自由资产阶级,团结一致,协助人民政府,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群策群力,将消费城市变为生产城市。会议选举路唐克为烟台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杜示远、王雨田为副主席。大会向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和毛泽东主席发致敬电,向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烟部队献旗、致函。
第二次会议。1949年11月8~9日举行,代表110人。会议听取并通过《关于四十天政府工作报告》、《人民代表会议工作报告》和政府《对提议案的处理情况说明》,讨论通过《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草案)》、《私营工商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暂行办法(草案)》、《处理劳动争议暂行办法(草案)》等文件。
烟台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1950年9月4~6日召开,出席代表150名。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及中共烟台市委《关于今后任务的建议》,通过《克服财政困难,完成财政任务的决议》和《恢复发展生产、处理有关劳资关系问题的决议》。确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是:巩固财政收支平衡和物价的稳定;调整税收,酌量减轻人民的负担;统筹兼顾,逐步克服经济工作中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妥善改善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使各种社会经济成份在社会主义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促进整个社会主义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会议收到提议案149件,整理为95件,其中财政方面28件,文教方面26件,劳动方面8件,政法方面21件,建设方面10件,其他方面2件。会议通过《提案审查结果报告》,选举出19人组成的烟台市各界人民协商委员会,刘乃殿当选为主席,王雨田、李德臣为副主席。
烟台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1951年7月20日召开,历时5天,会议代表180名。会议通过《九个月来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后任务的报告》及《烟台市财政收支概况》、《二届会议提议案处理情况报告》、《三届一次会议提议案执行情况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认为,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和土地改革运动已全面展开,在稳定财政经济,扶植和发展工业生产方面取得很大成绩,市政建设、文教卫生等项工作已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优待烈属、军属及荣誉军人的活动正在广泛开展。今后应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抗美援朝爱国主义运动,继续进行镇压反革命,依靠工人阶级发展生产,搞好文教卫生和市政建设工作。会议作出《关于“八一”建军节向驻烟解放军献旗的建议》,通过《给毛泽东主席的致敬电》及《给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烟部队、朝鲜人民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慰问电》。选举出由23人组成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刘乃殿为主席,李大宸、李青山为副主席。刘乃殿为市长,刘积干、王雨田为副市长。
第二次会议。1951年12月10~11日召开,代表18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三个月来的工作及今后任务的报告》、《提案审查执行情况报告》,传达华东军政委员会第四次全会和山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精神。会议提出要认真贯彻华东军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议,发动各界人民继续加强抗美援朝运动,开展增产节约、思想改造和民主建设运动,系统地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继续镇压反革命。会议通过《拥护<华东军政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决议>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1952年6月23~24日举行,代表17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作的《关于巩固“三反”和“五反”运动的胜利,大力开展爱国增产运动的报告》、《关于财政收支概况的报告》及《提案执行情况报告》,传达山东省协商会议精神和决议,并通过相应决议和《给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的致敬电》。
烟台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1952年11月3日召开,历时4天,出席代表192人。会议听取和通过《烟台市人民政府一年来的工作及今后任务》的报告、市政府《关于1952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提案执行情况报告》及文教、建设工作报告。会议提出,今后要进一步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积极支援国防建设,努力搞好劳动就业,加强民主建设和文教工作,大力贯彻婚姻法,继续镇压反革命,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大规模经济建设而奋斗。会议共收到代表提议案1264件,选举出由23人组成的本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刘乃殿,副主席李大宸、李青山;刘乃殿为市长,王雨田、左栋周为副市长。会议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发出致敬电,向中国人民志愿军发出慰问电。
第二次会议。1953年3月16~18日召开,出席代表192人。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三个月的工作总结报告》、《1953年上半年工作任务报告》及《关于贯彻婚姻法精神的报告》,收到提议案2478件。会议通过市政府报告决议,并提出要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做好准备工作。
第三次会议。1953年10月26~28日召开,代表19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1953年1~9月份的工作报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普选工作情况报告》,通过相应决议。确定今后的工作任务,应以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厉行节约,紧缩开支,完成和超额完成1953年的生产任务为中心,服务于国防建设;结合普选,整顿交通和市容。第三次会议后副市长增加隋开元。
第一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烟台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1949年9月25~28日召开,出席代表110人,由中国共产党、政府、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职工总会、民主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妇女救国联合会、文化教育、军队警察、工商业、驻境各机关以及农民、医务界、烈军属、回族、区域等17个界别和方面组成。会议听取并通过市政府《一年来工作报告》及《烟台市各界代表会议组织法大纲》。会议认为,今后应继续抓好恢复和发展生产,特别要尽快恢复渔业、大工厂的生产;加强文化、教育、卫生工作建设;整顿社会秩序;厉行精简节约,整顿税收,积累资金;改变区街组织形式,建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继续做好支前工作。会议号召全市工人、农民、其他劳动者、知识分子、自由资产阶级,团结一致,协助人民政府,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群策群力,将消费城市变为生产城市。会议选举路唐克为烟台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杜示远、王雨田为副主席。大会向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和毛泽东主席发致敬电,向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烟部队献旗、致函。
第二次会议。1949年11月8~9日举行,代表110人。会议听取并通过《关于四十天政府工作报告》、《人民代表会议工作报告》和政府《对提议案的处理情况说明》,讨论通过《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草案)》、《私营工商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暂行办法(草案)》、《处理劳动争议暂行办法(草案)》等文件。
烟台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1950年9月4~6日召开,出席代表150名。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及中共烟台市委《关于今后任务的建议》,通过《克服财政困难,完成财政任务的决议》和《恢复发展生产、处理有关劳资关系问题的决议》。确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是:巩固财政收支平衡和物价的稳定;调整税收,酌量减轻人民的负担;统筹兼顾,逐步克服经济工作中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妥善改善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使各种社会经济成份在社会主义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促进整个社会主义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会议收到提议案149件,整理为95件,其中财政方面28件,文教方面26件,劳动方面8件,政法方面21件,建设方面10件,其他方面2件。会议通过《提案审查结果报告》,选举出19人组成的烟台市各界人民协商委员会,刘乃殿当选为主席,王雨田、李德臣为副主席。
烟台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1951年7月20日召开,历时5天,会议代表180名。会议通过《九个月来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后任务的报告》及《烟台市财政收支概况》、《二届会议提议案处理情况报告》、《三届一次会议提议案执行情况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认为,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和土地改革运动已全面展开,在稳定财政经济,扶植和发展工业生产方面取得很大成绩,市政建设、文教卫生等项工作已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优待烈属、军属及荣誉军人的活动正在广泛开展。今后应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抗美援朝爱国主义运动,继续进行镇压反革命,依靠工人阶级发展生产,搞好文教卫生和市政建设工作。会议作出《关于“八一”建军节向驻烟解放军献旗的建议》,通过《给毛泽东主席的致敬电》及《给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烟部队、朝鲜人民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慰问电》。选举出由23人组成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刘乃殿为主席,李大宸、李青山为副主席。刘乃殿为市长,刘积干、王雨田为副市长。
第二次会议。1951年12月10~11日召开,代表18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三个月来的工作及今后任务的报告》、《提案审查执行情况报告》,传达华东军政委员会第四次全会和山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精神。会议提出要认真贯彻华东军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议,发动各界人民继续加强抗美援朝运动,开展增产节约、思想改造和民主建设运动,系统地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继续镇压反革命。会议通过《拥护<华东军政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决议>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1952年6月23~24日举行,代表17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作的《关于巩固“三反”和“五反”运动的胜利,大力开展爱国增产运动的报告》、《关于财政收支概况的报告》及《提案执行情况报告》,传达山东省协商会议精神和决议,并通过相应决议和《给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的致敬电》。
烟台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1952年11月3日召开,历时4天,出席代表192人。会议听取和通过《烟台市人民政府一年来的工作及今后任务》的报告、市政府《关于1952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提案执行情况报告》及文教、建设工作报告。会议提出,今后要进一步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积极支援国防建设,努力搞好劳动就业,加强民主建设和文教工作,大力贯彻婚姻法,继续镇压反革命,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大规模经济建设而奋斗。会议共收到代表提议案1264件,选举出由23人组成的本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刘乃殿,副主席李大宸、李青山;刘乃殿为市长,王雨田、左栋周为副市长。会议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发出致敬电,向中国人民志愿军发出慰问电。
第二次会议。1953年3月16~18日召开,出席代表192人。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三个月的工作总结报告》、《1953年上半年工作任务报告》及《关于贯彻婚姻法精神的报告》,收到提议案2478件。会议通过市政府报告决议,并提出要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做好准备工作。
第三次会议。1953年10月26~28日召开,代表19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1953年1~9月份的工作报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普选工作情况报告》,通过相应决议。确定今后的工作任务,应以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厉行节约,紧缩开支,完成和超额完成1953年的生产任务为中心,服务于国防建设;结合普选,整顿交通和市容。第三次会议后副市长增加隋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