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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各时期主要领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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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创立时期 烟台中国共产党的早期活动主要是在青年中传播马列主义和建立发展组织。1920年,烟台海军学校进步学生李之龙(中山舰事件时的海军局长)、郭寿生在学生中发起组织“读书会”,阅读研究《新青年》、《每周评论》、《资本论入门》等进步书刊,团结教育青年。不久,两人作为通讯会员,参加北京大学组织的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与该会负责人邓中夏、罗章龙时有书信往来。1921年6月,李之龙因鼓动学潮被学校开除。8月去沪,在上海向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的董必武、陈潭秋、李汉俊介绍烟台海军学校的情况,推荐进步学生郭寿生。当年秋,中共中央局先后派邓中夏、王荷波来烟台了解情况,并介绍郭寿生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SY),负责地方团组织的发展工作。郭寿生在读书会的基础上成立马克思学说研究小组,教育青年,发展团的组织,继而创办“新海军”月刊,批判封建腐败的旧海军教育制度,推进海军改革。1923年夏,将“新海军社”这一党团外围组织扩大到整个海军,以烟台海军学校为总社,先后在上海、南京等地舰队和海校建立支社和分社,进一步扩大马克思主义宣传阵地。
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1924年夏,共产党员郭寿生按照中共中央局关于加强统一战线的指示,积极参与组建国民党烟台市党部的活动。郭寿生、叶守桢担任国民党烟台市党部的执行委员,以国民党员的公开身份在各学校中进行革命宣传和发展革命组织,建立起烟台第一个中共小组。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全国出现革命低潮。烟台在刘珍年“容共”的特殊历史条件下,中共烟台地方组织出现蓬勃发展的局面,由党小组发展成立党支部,由1个支部发展到3个支部,又由党支部发展成立中共地方党委。党组织的发展壮大,有力地推动了群众民主革命运动和反侵略爱国斗争。
开展工人运动。中共烟台党组织很重视工人解放运动,专门成立工人运动委员会。特支书记邹光中(周清溪)以拉人力车为掩护,深入工人群众中进行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先后建立起邮电、印刷、人力车等行业工会。1929年秋,党组织在广仁路和三马路创办以印刷和发网工人为主的男、女“平民夜校”,传播革命道理,培养积极分子,发展工人党员。在中共地下组织的宣传教育下,烟台工人阶级的觉悟迅速提高,工人运动日益高涨。1930年1月29日,泗兴印务公司工人为反对资本家无故开除工人举行罢工。罢工虽遭反动当局镇压失败,但显示了工人阶级的伟大力量,提高了工人在共产党领导下团结斗争的阶级觉悟。1932年5月,在中共烟台地方组织的支持下,缫丝工人为改善伙食、增加工资举行罢工,取得胜利。1936年春,为反对资本家延长工作时间、改铜币为贬值纸币发放工资,中共烟台地方组织又发动了绣花、发网女工的大罢工。其间,中共烟台市委还相继建立码头工人等行业工会,设立秘密联络站,积极开展地下活动。
开展军队革命运动。主要在驻军刘珍年部队中进行。最早到刘军中工作的为刘珍年的胞弟、中共特别党员刘锡九(刘武年)及同乡王冲天。刘锡九任刘军的政治部主任兼训练处长,王冲天任刘军驻宁办事处代表,两人以为刘军搜罗人才为名,先后在刘军中安插和接收从京、津、沪、宁及武汉等地来烟台的共产党员。1928年9月,先后有曾希圣等20余名党员被安插在刘军中工作。党组织在刘军中宣传反对军阀统治和爱国主义思想,由职务较高的党员专做刘珍年本人的工作,向其宣传中共的主张,争取刘珍年对革命和人民群众做一些有益的事。中共烟台地方组织在刘珍年军中工作不到两年时间,产生很大影响,建立3个党支部,积蓄了革命力量,教育了广大官兵,为革命播下了火种。
开展青年运动。1929年夏,中共烟台支部以烟台益文商业专科学校(简称益文商专)为基础,先后组织中共外围组织“崆峒社”、“铁血剧团”、“野火社”,创办以救国拯民为内容的壁报,演出进步剧目,进行反对封建专制、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宣传。1930年春,在养正学校任教的共产党员许端云、徐约之,针对该校校长袁子久及两个国民党员教员对学生灌输封建思想、进行反共宣传,发动学生罢课,迫使学校董事会辞退了反动教员,答应学生革新教学内容的要求。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广大青年学生在中共烟台地方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反帝爱国斗争和抗日救亡运动,声讨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揭露国民党的投降政策。山东省立第八中学、益文商专和烟台私立芝罘中学等校学生,发动声势浩大的募捐活动,支援东北抗日义勇军。1932年5月,益文商专学生在中共烟台地方组织的支持下,发起成立“反帝大同盟”小组,组织学生开展反帝爱国运动,到日本领事馆前示威,抗议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1933年秋,烟台私立志孚中学进步学生在共产党员、教师刘宪曾的启发鼓动下,发起组织“旭光读书会”、“新文学研究会”及“新文学评论会”,宣传革命道理,抨击国民党的反动政策。1935年4月“徐明娥事件”后,在中共烟台地方组织的支持下,成立由烟台中学、私立志孚中学、益文商专和真光女中为主的“烟台学生自治联合会”,发动全市青年学生举行示威游行,向全国各地通电公布事实真相,迫使国民党当局扣押凶手,承担徐明娥殡葬费和抚恤金。10月,党组织在烟台中学发动反对训育主任法西斯统治的学潮,迫使其离开学校。1936年4月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成立后,中共烟台地方组织加强对这一先进青年组织的领导,积极开展活动,进行抗日宣传。
开展农民运动。1929年冬,中共烟台地方特支派彭雪枫到福山古现创办农民夜校,组织贫苦农民学习,对农民进行反贪官污吏、土豪劣绅、卖国军阀的教育,发动农民进行抗租斗争。后又派孙春林去海阳东乡训练农民积极分子,帮助当地中共组织发动农民运动。1930年4月中共烟台市委建立后,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积极到外县群众中发展组织”的指示,先后到蓬莱、龙口、荣成等地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1932年4月,中共烟台特别支部派工人党员张凤鸣去掖县(今莱州)成立掖县特别支部,张凤鸣任书记。1936年8月,中共烟台工委派吕其恕等去蓬莱加强农村党的组织建设,农民运动日益高涨。
抗日战争时期 1938年2月3日日军侵烟后,施行残暴的法西斯统治。中共烟台地下组织在极为险恶的环境中,团结领导人民群众,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残暴镇压进行艰苦曲折、英勇顽强的斗争。
1938年冬,中共胶东区委派共产党员王斗生、马章玉打入市区,深入工人、学生和贫苦居民中,组织成立中共外围组织“抗日救国会”,创办抗日小报《十日吼》(后改为《抗救半月刊》),发展党员,建立中共烟台地下支部和中共烟台市委,向抗日根据地输送干部和青年知识分子。1941年10月至1943年春,中共胶东区委先后派共产党员刘凤至、马金波打入市区,发展党员,建立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地下斗争。1942年秋建立的中共福东工委,也积极在市区和郊区开展活动。中共胶东区委所属城工部、统战部及总工会、青联等抗日群众团体先后派地下工作人员打入敌人内部,收集情报,瓦解伪军,向革命根据地输送军用物资和药品,组织工人罢工,发动市民抗捐,抵制“强化治安”和奴化教育。
1944年4月,中共烟台特区工作委员会成立,对市区和郊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同时成立烟台行政办事处和烟台大队,开展对敌武装斗争。1945年1月,为加强党的地下工作,做好解放准备,中共烟台工委成立对敌斗争委员会,派出领导骨干秘密进入市区,与市区内党组织一起,组织地下党员深入工厂、商店、学校和敌伪机关要害部门,组织地下军,为解放烟台准备内应力量。在人民抗日武装力量包围市区时,烟台工委派林一夫、辛广义、宫亭等工委领导人秘密进入市区,建立工人纠察队。在攻城部队发起总攻时,中共烟台工委率领1000余人的工人纠察队,举行武装起义,迅速占领要害部门,保护工厂,切断日伪军通讯线路,及时向攻城部队传送情报。当敌人拒险顽抗时,起义工人在日伪军盘距的毓璜顶等处埋设地雷,积极配合攻城部队从敌人心脏打击敌人。在地下党领导的起义工人积极配合下,于8月24日解放烟台。
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8月烟台解放后,中共烟台市委及时建立各界救国会及工、青、妇、农等群众团体和工人武装,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同时在人民群众中广泛开展伸冤诉苦、反奸反霸斗争,巩固人民政权。9月,美帝国主义为配合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内战,派遣军舰要求登陆接管烟台。为保卫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果实,在中共胶东区委领导下,成立党、政、军统一行动委员会,对美军的无理要求从政治、军事、外交等方面进行针锋相对地斗争,并消灭尾随美军舰队来犯的国民党军队,彻底粉粹美蒋登陆的阴谋。
由于日伪的长期统治与摧残,烟台解放前夕,人口大量减少,工商业凋敝,工人失业严重。中共烟台市委很快把工作重点由农村转入城市,以“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合作、劳资两利”为方针,发放低息贷款,保护自由贸易,开展生产自救,使市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在郊区农村,中共烟台市委及时领导农民进行摧毁封建土地制度的斗争。1945年11月,开始实行减租减息。1946年8月,提出“土地还家”和“耕者有其田”的口号,开始进行土地改革,使广大贫苦农民过上翻身解放的新生活。
1946年6月,中共烟台市委针对内战的威胁,提出“继续深入发动群众,积极发展工商业,广泛进行民主教育,实行民主建设,随时准备进行自卫战争,保卫烟台,建设烟台”的总方针。1947年9月,中共烟台市委根据解放战争形势的发展和上级的指示,率领党政干部、工人和学生主动撤离市区,到郊区农村开展游击战争,留下部分党员在市区坚持地下斗争。国民党军队进占烟台后,新成立的中共烟台工委积极在市区开展秘密斗争,组织群众开展反迫害、反抓丁斗争,散发传单,揭露国民党反共反人民的罪行;打入敌人内部搜集情报和进行瓦解敌军工作;成立武装经济工作队,对敌实施经济封锁;领导地方武装,配合主力部队开展武装斗争。
1948年10月烟台第二次解放后,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烟台警备司令部联合发出《告烟台市同胞书》,以城市复苏为工作重点,整顿组织,稳定秩序,恢复生产,组织就业,开展生产自救,以较短时间稳定了物价,活跃了市场。1949年7月,中共烟台市委发出《关于调整工商业,改善劳资关系的指示》,工业生产得到进一步发展,为建国后的经济恢复和发展打下了基础。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共烟台市委根据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号召,开始大力加强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工作。市委本着“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政策,采取组织互助合作,发放贷款,供应原料,包销产品等方法,多方面扶持私人工厂开工,商店开业;充分利用港口的有利条件,发展同东北及其它解放区的经济贸易和香港的进出口贸易;统一财政工作,稳定物价,节约支出。经过3年的艰苦努力,至1952年底,工业总产值由1949年的791万元,增至2037万元,平均年递增37.07%。城市建设和文教卫生事业都有较快的发展,人民生活得到初步改善。全民所有制职工平均年工资,由1949年的近285元,提高到481元,顺利地完成国民经济恢复任务。1950年冬至1951年春,中共烟台市委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的《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及中共山东分局《关于今冬明春完成与结束土地改革的指示》,进行结束土地改革的工作。1951年1月,成立郊区工作委员会,作出《郊区土地改革处理若干土地及与土地有关问题的决定》,发动群众,处理地主的倒算,没收漏网地主的土地,划定阶级成分,确定地权和颁发土地证,端正政策,发展生产,彻底摧毁封建土地关系。农业总产值,由1949年的984.10万元,1952年底增至1563万元,年均递增16.67%*。
在进行恢复和发展经济的同时,中共烟台市委领导进行了一系列政治运动。1950年11月,中共烟台市委针对美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朝鲜的战争,成立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烟台市分会,领导全市人民深入地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控诉美帝侵略罪行,清除亲美、崇美、恐美思想,广大青年积极报名赴朝参战,涌跃捐献飞机大炮,工人、农民以空前高涨的热情,掀起工农业生产高潮,支援抗美援朝战争。
1951年春,中共烟台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和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全面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放手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地开展以打击土匪(匪首、惯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为重点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广大人民群众纷纷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的活动,使运动迅速深入发展。为做到量刑准确和避免发生错案,市委和市政府邀请各界人士参加定案处理,进行监督。至9月,对拘捕的一批反革命分子,根据其罪恶、民愤大小和悔过态度,依法进行了处决及其它刑事处理。翌年底,镇反运动结束。镇压反革命运动,使广大群众受到了生动的政治教育和阶级教育,进一步提高了革命警惕性和生产积极性,巩固了人民政权,安定了社会秩序,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拥护和支持。同年11月,中共烟台市委开始在党和国家机关内部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主任委员的节约检查委员会。翌年1月,运动进入高潮。运动中发现一批有贪污行为的人。市委对犯有贪污等错误的人员采取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其中25.94%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及刑事处分,大部分免予处分;对运动中出现的偏差,在运动后期作了纠正。1952年1月,在资本主义工商业者中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资财、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与国家机关进行的“三反”运动紧密配合,互相促进。落实定案结果:在私营工商业64个行业中,守法户占12%,基本守法户占63%,半守法户占23%,严重违法户占1.50%,完全违法户(极严重违法户)占0.50%。中共烟台市委本着“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的原则,依法分别进行了处理。1952年秋,“三反”、“五反”运动基本结束。“三反”、“五反”运动进一步巩固了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加强了工人群众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政治思想觉悟,增强了抗腐蚀能力,起到清除社会遗毒,净化社会风气的作用,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下良好的基础。
*统计数字摘自《山东省烟台市主要统计指标历史资料》,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
在完成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后,中共烟台市委根据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及时领导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建立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方式,领导农民走集体化的道路。至1952年底,郊区农村建立起各种互助组235个,参加农户935户*。1953年,中共烟台市委根据中共中央春季发出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和年底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精神,按照“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大力开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至1954年,组织起来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56.87%。初步组织起来的农民,提高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农业生产得到较快地发展,农业产值比1953年增长13.11%,水果产量比上年提高18.85%,蔬菜生产提高16.90%,粮食、花生产量也都有较大的提高。当年,在芝罘岛西口村建立的曙光渔业生产合作社,成为全国互助合作的先进典型。1955年秋、冬,批判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小脚女人”、“右倾机会主义”,农业合作化的步伐加快。1956年春,入社农户达到98%。1957年,初级社全部转为高级社,完成农业生产资料由个体所有制向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农业合作化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初级社向高级社改变过快,要求过急,经营管理形式简单,统得过死,使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
*本节统计数字均为当时区划范围。
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社(组)进行的。在中共烟台市委的倡导和支持下,个体手工业在解放初期就有了互助合作的萌芽。1949年,出现麻绳、筐篓、印刷、红炉等行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中共烟台市委制定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计划,本着“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有领导、有步骤地实行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至1954年底,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7处,生产组31个,从业人员1430人,占手工业者总人数的20.61%。1954年,各类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产值达292万元,占手工业总产值的57.40%,社、组人均年产值2042元,比个体手工业者提高60%以上。1955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制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规划,全市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迅速走向高潮。1956年1月,尚未组织起来的40多个行业、1256户个体手工业者(从业人员2347人)实现合作化。1957年,组织起来的手工业者占手工业者总人数的97.75%。对200余名未入社的个体手工业者,采取与同行业合作社挂钩的形式从事生产,称“挂钩社员”。个体手工业改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手工业的特点认识不足,片面强调办大社和集中经营,改变了传统的供销关系和经营方式,小商品花色品种及服务、修理网点减少,给人民生活带来不便。
对私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主要是实行公私合营。1949年有5家较大工厂公私合营,其余的工厂企业也逐步按照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等形式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生产纳入国家汁划,分配上采用“四马分肥”(即将盈利对所得税、公积金、股息红利和职工福利按一定比例分配)的办法,既使资本家有利可图,又使职工增加收入,国家增加税收,生产得到发展。1953年,中共烟台市委制定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规划。至1954年,又有造钟、造锁等5家较大的企业实行公私合营。1955年,以“稳步前进,树立榜样,巩固阵地”为方针,以搞好生产、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为内容,对公私合营工业进行整顿。1956年1月,中共烟台市委以全行业合营为主要形式,将275家私营工业合并为17个公私合营企业,批准私营工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在公私合营中,资本家排列成队,手持标语,抬着“喜”字,敲锣打鼓到市委和市人委报喜,拥护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庆祝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社会主义改造后的公私合营工业,年总产值较上年增长44.25%。
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新中国建立初期,采取扶持政策,使其在国营商业的领导下得到迅速发展。1950~1952年,本着“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原则,两次调整国营商业与私营商业的供销关系。1953年,根据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精神,禁止私商经营粮、油、棉的批发,对批发商逐步实行转业、歇业,对零售商分别采取经销、代销和公私合营等形式进行改造。至1955年底,全行业纳入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的粮食、棉布、百货、烟酒等行业零售商379户。市委原计划两年内完成对私营商业的改造,但随着农业合作化步伐加快,1956年1月私营商业的改造进入高潮。至1956年底,私营商业有660户实行公私合营,565户组成合作商店,1532户组成合作小组,57户转入国营,299户自动歇业,尚有43户继续私营,改造私商占私商总数的98.64%。
1953年,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5年间,新建工业公司54个,全民所有制工厂由1952年的42个,增加到96个。中共烟台市委深入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纠正一度出现的基本建设规模过大,农业发展贪多图快和各项事业齐头并进等急燥冒进的倾向,顺利地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济建设任务。至1957年,工业总产值的增至7790万元,年均递增30.77%,农业总产值递增8.86%。造钟、造锁、酿酒等传统工业有了进一步发展,基础工业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中小学在校学生增长2.17倍,医院床位增加1倍。全民所有制职工平均年工资增长18.97%。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超额完成,大大提高了全市的经济实力,人民生活得到改善,社会秩序安定。
1955年7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开展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后,中共烟台市委签发了进行内部肃反的工作计划,按照“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的方针,先后在党政机关、国营与公私合营工厂企业、中等学校、民主党派等38个单位开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运动,查出一批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其中逮捕判刑一批。1959年7月运动结束。运动中本着“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清查对象进行反复甄别。此次运动,不仅从政治上、组织上纯洁了革命队伍,同时结合审干,弄清了部分干部的政治历史问题,使他们放下“包袱”,振奋精神,努力工作。
1957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在全党开展以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官僚主义为内容的《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中共烟台市委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指示和毛泽东主席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文件,揭发在党群关系、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邀请党外人士提出批评建议,帮助整风。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借帮助党整风为名,乘机向党、向社会主义发动进攻。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6月下旬,整风转入反右派斗争。7月,中共烟台市委先后下发《关于向干部和人民群众进行反右派斗争阶级教育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反右派斗争的意见》等文件,部署反右派斗争。至1958年5月,有512名党团员、干部、知识分子和民主人士先后被定为右派分子。烟台市市长左栋周等领导干部也被错定为“右派反党集团”。1958~1959年进行的整风补课,又错定了一些人为右派分子和坏分子。在整风运动中开展反对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斗争,维护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但运动中混淆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的界限,把许多人的善意批评或思想认识上的分歧、错误,当作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错划为“右派分子”,受到错误处理。为纠正反右派斗争造成的错误,1979年中共烟台市委开始为被错划的“右派分子”摘帽平反和改正处理,落实各项政策。至1982年,全部结束对“右派分子”的平反工作。
1958年上半年,在批判浪费和反对保守思想后,开始“大跃进”和“大炼钢铁”运动,提出各行各业都要搞“跃进”、“放卫星”。为实现日产钢1000吨、铁1500吨的指标,采取小高炉、土法炼钢、群众运动(简称小、土、群)的办法。至10月底,突击建13立方米高炉6座,3立方米小高炉141座和数以千计的土高炉。这些高炉技术性能差,炼出的铁大部分不合标准,造成人力、物力的很大浪费;劳力不足,招收大批农民进城,职工人数急剧增加,超出国家的负担和城市承受能力,造成供应紧张。同时,郊区人民公社化运动也迅速展开,仅十几天时间,全市7乡1镇全部实现人民公社化。农业生产合作社时的自留地、牲畜、自营果木及大型生产工具等均转为公社所有。生产上不顾客观条件、不讲科学,提出“敢想敢干”、“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口号,盲目提倡深翻、密植。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搞“一平二调”。以高指标、瞎指挥风、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的错误,给生产和国民经济造成很大危害,加上自然灾害等,导致严重的经济困难。1959年6月,为纠正经济工作中“左”的错误,中共烟台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调整1959年主要物资分配和基本建设计划的紧急指示》和后来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关闭、合并部分企业,下放职工和精减城镇人口。1961年1月9日,中共烟台市委召开公社书记会议,检查纠正在农村工作中出现的“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官僚主义和生产上的瞎指挥,在郊区农村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开展整风整社,实行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清理“一平二调”帐目,实行经济退赔,允许社员有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恢复集市贸易,实行少积累多分配,使社员增加收入。此后,通过贯彻《农业六十条》等文件精神,调整政策,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至1965年底,全面完成经济调整任务,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工业总产值达到18454万元,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农业总产值达到3590万元,粮食平均亩产260公斤,比1957年增长50%;城市建设和文教卫生事业均得到相应地发展,物资充分,物价下降,市场繁荣,购销两旺,呈现出大好的经济形势。在纠正经济领域中“左”的错误期间,中共烟台市委于1959年11月在党内进行“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整风运动,参加运动的中共党员3970人,历时5个月,一部分党员、干部受到错误批判,其中重点批判斗争71人,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24人(其中有2名书记处书记),41名领导骨干受到“重点帮助”。这次运动损害了党内正常的民主生活,使“左”的错误得以延续和发展。
1961年9月,中共烟台市委成立甄别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本着“发扬民主,分清是非,增强团结,做好工作”的原则,对1958年以来整风补课、“拔白旗”、反右倾、整风整社、反瞒产私分等运动中受到批判和处分的党内外干部和群众609人,以及受到批判斗争并戴了各种政治帽子的群众263人进行甄别平反。1963年10月,甄别平反工作结束,基本纠正了运动中产生的偏差和错误,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党的团结,密切了党群关系。但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甄别平反工作尚不够彻底。
1963年3月,中共烟台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研究在城市中开展“五反”运动的方法步骤,成立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4月,城市“五反”运动即在138个单位全面展开。原计划分3批于1964年完成,后随形势地发展,参照农村“四清”的做法,将城市“五反”改为“四清”。4月,中共烟台市委下达《关于在农村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计划》,开展以清帐目、清仓库、清财务、清工分(简称“四清”)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下达后,市委向农村派出“四清”工作队,重新建立阶级队伍,成立贫农、下中农组织,干部进行“洗澡”(检查)、“下楼”(取得群众谅解)。1964年9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修正案)》(即“后十条”),“左”的错误进一步发展。1965年,贯彻中共中央《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把“四清”的内容改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历时3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由于混淆了不同性质的矛盾,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错误批判,挫伤了干部的积极性。
“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年5月1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下达后,全市“文化大革命”即在文化、教育界展开。8月,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发表后,全面开展“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各中等学校相继成立“红卫兵”组织,进入社会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四新”(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横扫“牛鬼蛇神”。9月,北京红卫兵组织“北京红卫兵造反大队”鼓动烟台师范专科学校(简称师专)和中学部分红卫兵进入中共烟台市委,市委工作逐渐陷入瘫痪,民主党派停止活动。10月,掀起“踢开党委闹革命”的浪潮,中学以上学生开始外出串连。1967年1月,烟台驻军奉命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25日,烟台师专部分“红卫兵”会同“红色职工造反联络站”、“胶东造反司令部”等组织,抢走中共烟台市委等领导机关的印鉴,宣布“向走资派夺权”,未获批准。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烟台卫戍区通令取缔“烟台师专毛泽东主义红卫兵驻市区分部”、“烟台红色职工造反联络站”等组织。12日,在驻军支持下,14个群众组织在工人文化宫广场召开大会,成立红色革命造反者大联合革命委员会,宣布自即日起,对烟台地、市两级政权实行联合夺权,成立烟台市革命委员会。至此,中共烟台市第三届委员会的一切工作终止,机关工作人员除少数结合进革命委员会外,大部分被送往“五·七”干校劳动。此后,相继成立了“烟台市工人指挥部”、“职工指挥部”、“文艺司令部”、“贫下中农指挥部”、“地市机关指挥部”、“机关兵团”、“政法指挥部”、“红卫兵指挥部”等群众组织,在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鼓动下,掀起开展“两条路线斗争”、“批判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热潮,进行所谓“反复旧”,“反逆流”等运动,给市委及一批领导干部扣上“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的帽子,多次进行批判斗争。1968年5月开始的“清理阶级队伍”和1970年2月开始的“一打三反”(打击反革命分子、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运动,造成不少冤、假、错案,株连和伤害一批干部和群众。1968年底,在全市进行整党建党工作,1970年底结束。根据“党组织应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50字建党纲领,按照“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的意见,在党内进行“斗私批修”、“吐故纳新”,把所谓混进党内的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及其他阶级异己分子清除出党,使一些共产党员受到错误处理。有16名党员被开除党籍,“纳新”党员310名。在“纳新”工作中,把在“文化大革命”中涌现出敢于造走资派的反,敢于同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所谓“无产阶级先锋战士”吸收入党,把所渭“坚决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的优秀共产党员”提拔到领导岗位,造成组织不纯。1971年上半年开始的批陈(陈伯达)整风和“九·一三”事件后开展的揭批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以及后来对工业和各方面进行的整顿,部分的纠正了“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些错误。但1974年进行的“批林批孔”,又一次把矛头指向一大批领导干部。1976年初进行的所谓“反击右倾翻案风”和清查“天安门事件”等运动,再次造成混乱。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中共烟台市委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领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开展“揭批查”运动,批判“四人帮”篡党夺权的反革命罪行,清查有牵连的人和事,摧毁他们的帮派体系,对纯洁领导班子、促进安定团结、推动工农业生产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1978年12月,中共烟台市委遵照中共中央关于把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端正思想政治路线,调整发展工农业生产,加强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改革干部制度,建立健全民主和法制,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整顿社会秩序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为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打开了新局面。
落实各项政策。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中共烟台市委停止使用和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及“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口号,批判“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要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要始终不渝的遵循)的错误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1978年,开始纠正平反冤、假、错案工作,清理干部档案,撤出诬陷不实的材料,落实知识分子、侨务、宗教、公私合营中资方人员、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等各方面的政策,为地主、富农等“四类分子”摘“帽子”。上述工作于1983年全部结束。
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共烟台市委根据1979年4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提出的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从实际出发,提出“解放思想,鼓足干劲,发扬优势,扬长避短,保护竞争,推动联合,尽快把烟台建成一个以轻纺、钟表、电子工业和外贸出口为主体的、工农商学全面发展的美丽、清洁、文明的现代化海滨城市”的建设规划;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坚持按经济规律办事,坚持改革开放,加快工业生产的发展。在企业间,按照专业协作的原则进行改组,在企业内部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厂长负责制;在工业改造中,重视科技进步。1982年,工业总产值达124928万元,年均递增5.66%。1985年,在大部分工业企业上收后,工业总产值达19029万元,(不包括村办和个体工业产值),年均递增9.76%。
农村实行专业分工大包干和家庭承包责任制,大力发展各类专业户、重点户,建立技术、种子、林果、畜牧等专业服务公司,根据郊区农村的自然优势和特点,逐步形成蔬菜、果品、畜牧、海珍品4大商品生产基地。至1985年,菜田稳定在17782亩,果园增加到34889亩,奶牛存栏1084头,产奶量336万公斤。调整乡镇企业结构,重点发展村办工业。至1985年,村办工业产值10115万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32.18%,为农业总产值的2.72倍。人均分配由1980年的271元,增至615元,5年增长2.27倍。
财贸工作围绕为生产服务、为城市人民生活服务的原则,积极进行管理体制、经营体制改革,开辟和扩大流通渠道,改善经营环节,增设商业服务网点,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实现城乡市场购销两旺。1985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9809万元,年均递增6.34%。
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进行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重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精神文明建设。1979年5月起,针对在改革、开放中出现的“左”、“右”两种倾向,在全市广泛深入进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倾向,把解放思想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多次召开政治思想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在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活动,大张旗鼓地治理脏、乱、差,绿化、净化、美化环境;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的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整顿社会秩序,保证四化建设顺利进行。
加强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1981年下半年,中共烟台市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澄清干部、党员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明确拨乱反正的方向。1983年下半年开始,对各级党组织、思想、作风进行全面整顿,纠正不正之风,逐步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1985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进行首批整党工作,至1987年2月结束。参加整党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594个,党员12239名。整党期间,对不合格和基本不合格的66名党员分别作了处理,其中开除党籍8人,除名11人,占党员总数的0.16%;同时吸收634名积极分子入党。通过整党,进一步统一了全党思想,整顿了作风,加强了纪律,纯洁了组织,广大党员的党性觉悟和思想政治素质普遍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