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三节 环境管理

档案浏览器

“三同时”制度 1980年1月,环境保护部门制定“三同时”管理办法,实行对环境有污染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废”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从投资计划到竣工验收,均经环保机关审查批准;参加规划部门召开的例会,监督、检查所上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1981~1982年,有45个有污染项目按规定办理投批手续,没有发生新的污染。
排污收费制度 1980~1983年,实施收费单位200个,累计征收排污费626万元。实行排污收费制促进企业的污染治理,为治理污染积累了资金。4年中,有28个企业因治理污染减交或免交排污费。1982年,用收取的排污费为烟台电镀厂、烟台造纸厂解决了搬迁资金。为解决水泥厂粉尘污染,环保部门拨款20万元,购买除尘设备,粉尘得到一定治理,每年还可回收水泥4000吨,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受益。
惩罚制度 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已形成污染的积极进行治理,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不采取积极治理措施,或继续制造环境污染的,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