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四节 卫生设施

档案浏览器

公共厕所 1917年,市区有公厕10个,大多集中在海岸附近。1948年增至91个,分布于主要街道,大都为造型简陋的露天厕所,雨天粪尿外溢,臭不可闻。
1950年,改建有屋盖的公厕25个,1963年增至69个。此后,由于街道拓宽,不少公厕拆除。至1981年,仅剩39个。市政府除拨款修建部分外,规定谁拆谁建。至1985年,共建公厕48个,其中水冲式21个,单坑式5个,深坑式15个,三隔无害化处理式7个。
粪便垃圾清运 最早的粪便清运工具为背桶,每人每次背1桶,约15公斤。1938年改为人挑,两只木桶,1根扁担,1把勺子,肩挑人挖,每担近百斤,往返10余里送到晒粪场,每天行程近百里。
新中国建立后,掏运分工。50年代初,运粪由人挑改为车推,后改用马车、充气胶轮地排车拉运。1960年开始使用汽车,至1972年,全部改用拖拉机。1980年改用一三○汽车和“解放牌”粪便自吸汽车等机械工具。至1985年,有专用运粪汽车25辆。
1922年,主要街道始有公用垃圾箱,为居民所用,各商户自备垃圾箱,由清道队每天早晨运出,初为木箱,后发展为铁皮箱。新中国建立后,先后使用垃圾窝、垃圾池、垃圾库及铁制活底垃圾箱积存垃圾。50年代,运送垃圾使用手推车、地排车和马车,自装自卸。1960年,使用汽车、三轮摩托车,人力装卸。1980年,引进叉车和自卸汽车,装运实现机械化。1985年末,有垃圾池16个,活底垃圾箱637个,叉车5部,自卸汽车10辆,每天清运垃圾约320吨。
街道清扫 民国时期即有清道队,清扫范围只限于外国人居留区和南大街、北大街、海防营一带。新中国建立后,逐步扩大到大街小巷。清扫工具一直使用扫帚、铁锨、小推车。80年代初起,备有少量洒水车、扫路车等机械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