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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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钱庄 当铺

清代,县内无官办金融机构,只有私人开办的钱庄和当铺,经营存、放款业务,
调剂农工商各业间的资金余缺。当时,广饶城西关觞源斋生意最盛。后来,城里又出
现较有影响的金源斋等。民国10年(1921年) ,县内有钱庄30余家,当铺1家,私人合
股经营开设的农工银行1家(股金10万元) 。民国17年(1928年)后,部分钱庄改营他业
或歇业。民国27年(1938年)日军侵占广城后,钱庄、当铺等金融业相继停业。

第二节 中国人民银行广饶县支行

民国30年(1941年),北海银行清河分行分别在广南、广北设临时办事处,负责发
放和清收贷款。民国36年(1947年),建立北海银行广饶县贷款所。民国37年(1948年)
4月, 根据渤海行署通知,改称北海银行渤海分行第三支行广饶办事处。1950年改为
中国人民银行惠民中心支行广饶县支行。 1970年9月,广饶县支行与县财政局合并为
县财政金融局。 1973年3月,财政金融局撤销,恢复中国人民银行惠民中心支行广饶
县支行。 1983年,中国人民银行广饶县支行划归东营市人民银行领导。1984年1月,
成立中国工商银行广饶县支行, 与中国人民银行广饶县支行合署办公。1985年1月,
恢复人民银行建制,负责全县金融机构的协调与管理。

第三节 中国工商银行广饶县支行

1984年1月, 建立中国工商银行广饶县支行,原中国人民银行广饶县支行之业务
全部划归该行办理,下设人事科、秘书科、会计科、出纳科、计划科、信贷科、储蓄
科及第一、第二两个储蓄所。1985年共有干部77人。

第四节 中国农业银行广饶县支行

1956年7月, 中国农业银行惠民专区中心支行广饶县支行正式成立,与人民银行
合署办公,对外挂两个牌子。1959年撤销。1964年1月,恢复农行机构。1965年12月,
又与人民银行合并。 1980年6月,再次建立中国农业银行广饶县支行,隶属惠民地区
农业银行。1983年12月, 隶属东营市农业银行。下属机构有广饶(镇)、花园、李鹊、
小张、大王、稻庄、西营、颜徐、西刘桥、大码头、石村、花官、丁庄、陈官、大营、
东海、辛集、油郭、龙居、六户20处营业所和牛庄办事处。
1985年1月,辛集、油郭、六户、龙居4个营业所和牛庄办事处划归牛庄区。

第五节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广饶县支行

1951年,中国交通银行惠民专区支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广饶县支行内设立交通银行
广饶代理处, 办理拨款业务。1953年5月,改为办事处。1954年10月,惠民专区建设
银行成立,随之,成立建设银行广饶办事处。1956年,为适应打渔张引黄灌溉工程需
要,在牛庄区设驻打渔张办事处,1958年撤销,1962年重新建立。1964年,建设银行
广饶办事处撤销,业务并入中国农业银行广饶县支行。
1978年11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广饶县支行正式成立,隶属惠民地区建设银行。
1983年隶属东营市建设银行。

第六节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饶县支公司

县内保险机构,始于1951年,始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惠民专区中心支公司广饶代
理处,设于中国人民银行惠民专区中心支行广饶县支行内。1952年10月,成立中国人
民保险公司广饶县支公司, 设秘书、会计、业务3个股,共32人。1954年,撤销广饶
县支公司,人员及业务均归县财政科。1956年,又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饶县支公
司。1958年12月,根据全国财贸会议精神,广饶县支公司撤销。
1982年2月,恢复保险业务,始由中国人民银行广饶县支行兼办。1984年3月,中
国人民保险公司广饶县支公司再次成立,隶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东营市分公司,下设
人事秘书、计划财务和城乡业务3个股,编制21人。

第七节 信用合作社

1953年,开始搞信用合作社试点,成立第一个信用部--延集信用部,办公地点设
于供销社内, 有3名工作人员。1955年,全县信用合作社发展到99处。1958年,信用
合作社下放给人民公社,成为人民公社的信用部。
1972年,对信用社机构实行合并调整,每公社只留1处,全县共保留19处,为县属
集体性质。
1984年, 根据国务院105号文件精神,整顿、改革信用合作社,恢复信用社的群
众性、管理的民主性、经营的灵活性。1985年,召开全县首届社员代表大会,成立广
饶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选举产生理事、监事委员会及信用合作联合社正副主任。1
985年,全县有广饶(镇)、大王、稻庄、花园、小张、李鹊、西营、大码头、西刘桥、
大营、颜徐、石村、花官、陈官、丁庄15处信用社,有分社39处,农村信用站203个,
正式职工94人, 合同工75名。 全县入社99154户, 占全县总户数的80%,共有股金
20.08万元。从建社到1985年,33年共发放贷款11371万元。1985年,农民存款余额为
51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