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编 金融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5&A=1&rec=97&run=13

清末,县境始有私人开办的钱庄、当铺,办理存、放款及典当业务。
民国时期,县内主要集镇都设有钱庄。民国10年(1921年),较大钱庄有30余家,
官票、市票、钱帖子、土杂钞充斥市场,货币流通混乱,造成通货膨胀、货币贬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遵照国家政令,取缔金银黑市,铲除高利贷
剥削。同时,加强金融管理,资金用于扶持工农业生产,支持建立商业网点,有计划
地投资于基本建设,因而使国民经济得以顺利恢复和发展。
至1985年,全县建立健全了各种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了经济杠杆作用, 使各业有
计划按比例发展。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给金融业带来了生机,信贷逐年增加,储蓄余额
逐年增长,投资效果显著,促进了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