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水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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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1958年,打渔张引黄灌溉工程全面放水时,整个灌区建立了一整套管理体系,放
水井然有序。
1967年以后,受“文化大革命”无政府主义思潮的影响,机构撤销,制度废除,
乱扒乱堵,灌溉放任自流。由原来设计灌溉面积37.9万亩,降为18万亩,效益 降低
50%以上,据1980年普查,全县2997座水利建筑物,遭受不同程度破坏的1224座,占
43.7%。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水利工作的方针逐步由建设转移到经营管理上来。198
1年, 县政府颁发了《关于保护水利工程设施的布告》,建立了管理机构,配备了管
理人员,全县水利管理工作走上了正轨。

第二节 管理队伍

水利管理机构的建立始于打渔张工程放水时。灌区设灌溉管理局,并建立了灌区
人民代表大会。局以下设灌溉所。每条支渠建立了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
员,斗渠设斗(渠)长,农渠设农(渠)长。
1971~1977年,先后设立了小清河管理所、淄河管理所和支脉河管理所。1979年,
设立工程管理股,负责河道和水利工程的管理。
1980年,全县建立了县、乡(公社)、村(大队)三级水利设施管理网,至1985年,
管理队伍发展到6100人。

第三节 管理责任制

一河道管理
小清河设有专职护堤员, 平时护堤护树, 汛时查报水情。护堤员实行四定一奖
(定质量、定任务、定报酬、定标准、奖先进)制度。

二扬水站管理
扬水站的管理按8项技术经济指标(设备完好率、能源消耗、用水定额、灌溉成本、
单位功率效益、渠系利用系数、自给率、灌区产量)综合评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