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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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濒临渤海,渔业生产历史悠久。据民国24年(1935年)《续修广饶县志》载:
“邑东濒海,有天然渔场……民初时沿海渔船计千五百余艘”。抗日战争爆发前夕,
由于日本人掠我海域, 又加海匪出没, 渔盐昂贵, 使此业大为萧条。 至民国22年
(1933年),“渔船降至八百艘上下。”
建国前,广饶县渔业生产的方式因袭旧法,船小网旧,生产规模很小。从事渔业
生产者也系亦农亦渔。
建国后,随着海上秩序的稳定,政府积极组织、恢复渔业生产。1954年,三柳村
成立了渔业合作社; 1959年,县成立了水产局,全县渔业生产进入正常发展阶段。6
0年代末70年代初,随着家鱼鱼苗的引进、机动渔船的发展和化纤网具的普及,具备了
发展渔业生产的有利条件。但由于水产行政机构变更不定,全县渔业生产受到影响。
1976年,县恢复水产局,成立水产供销公司。赵嘴公社成立了渔业专业队;三柳、丁
屋、西马楼、马屋等村联合办起了渔业联营队;水产局成立了渔船修造厂,全县渔业
生产发展较快。1980年,全县渔业生产实行了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调动了渔民的
生产积极性。随着生产责任制的进一步推行,个人购买渔船和承包集体湾塘的逐年增
多。1985年,全县有渔业劳动力350人,渔船100只,全年总产量达95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