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书院 私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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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书院

乐育书院于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由知县李卿云创建。乐育书院在原县署西南,
其地基系曹继尧、房志圣捐助。知县李卿云自捐俸银千两创建学舍。同治四年至七年
(1865~1868年) , 知县彭家寅重修。后,院舍倾倒坍塌。知县曾启埙于光绪十九年
(1893年)扩大规模,重行建置,在西门里大街路北,临街立影壁一座,建东西两栅门,
门额上分别镌刻“腾蛟” 、“起凤”字样。正厅3间为讲堂,两厢号舍26间,岁科考
试则为试场,故又名考院。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在乐育书院兴办校士分馆,每月
3次考试。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改校士分馆为官立高等小学堂。
书院设山长一人,主持讲学;设首士一人,负责办理生员生活事务;设学长一人
(从众生员中选举) , 为生员办理有关学习事宜。书院有严格的规则,其章程规定:
“书院为育人之所,而山长为人才模范。书院山长由地方官绅延访品学兼优之人充任,
无论何人不得徇私压荐。如山长不实心教诲,即当辞谢,情面嘱托,概不允从。”

第二节 私塾

私塾为旧时家族或私人设立的学校。 清末私塾盛行,县内最多时达300余处。私
塾有三种:一是村里的“头面人物”出面组馆延师,学生按年龄大小、程度高低、家
境贫富缴纳“束”;二是塾师自行设馆收生;三是富户人家自聘老师,设馆教自家
或几家子弟。另外还有一种免费学校叫义学(义塾),为一般贫家子弟接受初等教育的
场所。清末,县内有隋氏义塾、垄邱义学、兴远乡学、节义乡学等5处。
私塾的教学内容与方法, 是由一个塾师在同一学馆,分别教授几个或几十个年龄
不同、程度不同的门徒。教材一般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
诗》、《四书》、《五经》等。教学无计划,方法注入式。教学形式一般为读、写、
讲、作四个方面。读:启蒙阶段, 先生每天给学生“正书”(即领读正音),要求学生
熟读成诵,即使“开讲”以后,仍以能否背诵为考查学生学习优劣的主要标准。写:
即练习写大小毛笔字。字的大小以年龄、程度而定,先练小楷字,后写大一些的“仿
影”,次“虚影”,再临碑帖。讲:学生提高到一定程度,有了一定的理解能力,老
师就“开讲”,多数从《论语》开始,顺序讲授。作:主要是作文。方法死板呆滞,
必须严格按照破题、承题、起讲、入手、初股、中股、后股、束股的固定格式写成八
股文。其次习作诗、词、赋等。私塾一般规定,早上背书,白天讲授新课、习字、作
文,傍晚“起声”朗读,晚上自修。除吃饭放学外,无课间休息。私塾规矩很严,先
生讲桌上放着“戒尺”,这是法定的学校刑具,学生“不勤道业则挞之”,另外还有
罚站、罚跪等体罚形式。学生稍有越规或完不成学业,先生非罚即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