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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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1980年11月,建立县司法局,办公室设于县府四楼,配备干部10人,法制宣传、
民事调解等有专人负责。 1981年,设立法律顾问处、公证处。1982年3月,司法局迁
至人民武装部南侧。1984年7月,增设法制宣传、民事调解、人事秘书3股。至1985年,
司法局共有干部、工人25人,乡镇司法助理员17人。

第二节 法制宣传

司法局成立后,不断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981年,编写《婚姻
法》 宣讲稿4篇,通过有线广播向全县广播。组织人员到教育、企业部门进行法制教
育, 听讲人数2.4万余人。1982年,翻印全国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
济的罪犯的决定》1096份,编印《坚决把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进行到底》
宣传提纲150份; 购买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的宣传图片进行展览宣传,购置《刑法》、
《刑事诉讼法》、《婚姻法》幻灯片巡回放映,教育群众10万余人次。1983年,订购
《宪法》 单行本700册,下发各大队;购宣传《宪法》幻灯片20套,由20个电影院、
队放映290场次,教育群众43.5万人次。3月份,开展了“法制宣传月”活动,在县城
主要街道设立法制宣传站, 印发法制宣传材料14种、4.2万份,展出图片23幅。中共
中央发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号召后,编印宣传提纲1200份,全县有线广播
宣传558次, 放映幻灯512场次,张贴标语7260条,出动宣传车112台次,出宣传栏12
0期,举行报告会406场,有力地配合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1984年上半年和下
半年,分别进行了以“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为重点内容
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28台次,深入19个乡镇(包括代管的牛庄区) 、200余村庄
和广北农场、五七学校、县盐业公司、胜利油田地调指挥部等单位进行宣传,受教育
人数达54.5万人次。 1985年,编印各种法制宣传材料11500份,举办宣传骨干培训班
15期, 训练法制宣传员5327人,上法制课631场,举办广播讲座457次,出黑板报266
4期,发放各种法律常识读本13068册。

第三节 律师事务

1956年, 县内始设法律顾问处,有工作人员3人,在县城硝场街挂牌办公。1957
年,“整风反右”运动中法律顾问处撤销。1981年1月,重设法律顾问处,配备主任1
人、 律师2人。主要任务是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每个公民提供法律
上的帮助,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1981~1985年,承担企业常年法律顾问1家;被法院指定担任刑事辩护8件,受被
告人委托承担刑事辩护22件;代理民事案件14起,办理非诉讼案件18起,为委托单位
避免经济损失73.8万元;代写各类法律文书151件;接待群众来访940人次,解答法律
询问557件。

第四节 公证业务

1981年1月, 建立广饶县公证处,配备干部3人,4月始承办公证业务。至年底,
办理收养、继承、遗嘱等民事公证19件,经济合同公证6824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
深入进行,公证工作的重点转为经济合同和承包合同。1982年,共办理公证12555件,
其中经济合同公证12519件, 占公证总数的99.7%。1983年,民事公证业务增加,全
年办理民事公证54件, 占总数的46.2%。 1984年, 办理民事公证25件,经济公证1
634件。1985年,办理各类公证1273件。
1981~1985年底, 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2447件。其中,收养子女16件,财产
继承6件,遗嘱11件,房屋买卖50件,委托书9件,声明7件,房屋租赁3件,购销合同
7136件,借款548件,工农业承包12342件,其他公证2319件。

第五节 民事调解

民事调解工作原归县法院负责,1980年移交司法局。1981年,对全县基层调解组
织进行了整顿培训, 全县635个大队全部成立了调解委员会,有调解人员3173名。19
82年,基层调解组织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520起。1983年,全县有基层调解组织692个,
调解人员2057名, 全年调处民事纠纷1014起。1985年底,有调解委员会552个,调解
员1268人。
1981~1985年, 全县各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6333起。其中,婚姻纠纷1
048起, 财产继承纠纷630起,赡养、抚养纠纷1117起,家庭纠纷253起,房宅基地纠
纷662起,生产经营纠纷278起,邻里纠纷357起,债务纠纷81起,损害赔偿纠纷145起,
打架斗殴纠纷1508起,其他纠纷25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