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乡(镇)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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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乡镇驻地建设

建国初期,各区机关多设在当地原地主、富户的大院中或借用民房,只搞旧房维
修而无大型建设。
1963年9月,马头区委、区公所机关在大马头村南新建大院1所,房屋31间,系砖
石混合结构。李鹊、城郊、花官、牛庄等区机关也相继建设了新院。
1970年, 撤区并社,新划出的7个公社,各自选址建机关大院。驻原区机关的公
社也大都外迁或进行旧房改造。至70年代中期,各公社机关都住进砖瓦房。随着社队
企业的不断发展, 公社经济状况不断改善,各公社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建和扩建。198
3年,颜徐公社建起全县第一座公社级办公大楼。
随着公社机关的建设,各公社直属的供销社、银行营业所、邮电所、卫生院、工
商所、税务所、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皆设置于公社机关附近,形成一方的政治、经济、
文化中心。

第二节 村庄建设

一民宅建设
建国前后,县内民宅建设无大变化。建房因地而宜,质量随财势而定。小清河以
南农舍大多为砖基、土墙、麦杆苫顶的草房。小清河以北农舍为泥墙、墼墙、木檩、
泥顶平房。20世纪70年代,农民建房开始由原来的土木结构草房向砖木石结构瓦房发
展。至1985年,许多农民建起厅厦形式的大瓦房,个别富裕户建起2层楼房。
70年代中期,许多村庄对房屋标准、街道等已开始进行规划。1982年10月,县政
府召开村庄规划会议,参观李鹊公社李西大队的村庄规划建设,对全县的乡村规划建
设做了部署。至1985年,全县已有280个村庄编出建设规划,占村庄总数的51.7%。

二农村公共建筑
建国前,县内农村公共建筑仅有庙宇、祠堂、水井、桥涵、学堂等。1958年后,
一些村开始兴建办公室、卫生室、礼堂、学校等。70年代初,又逐渐增加了饮用水塔、
变压器房、仓库、经销点等。有的村还建有青年民兵之家、文化室、图书室、幼儿园
等设施。1982年后,全县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进入高潮,多数中小学建有砖瓦结构的
出厦教室,有的学校建有2~3层的教学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