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现金管理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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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现金管理

广饶县人民银行于1950年7月试编单位现金收支计划, 核定单位现金库存限额。
年末,全县有11个单位接受现金管理,全部在银行开户。1951年,规定了各单位使用
现金的制度,全县19个单位接受现金管理,有27个单位在银行开户。1953年, 推行县
内汇转,减少现金支出。1958年,许多规章制度被废除,现金管理处于放任自流状态。
1962年3月, 县人民银行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
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改变了1958年来现金管理的混乱局面。1963年,核对被管理
单位的现金库存额, 对县直单位进行了4次现金管理大检查,对营业所进行了抽查,
并通报批评有问题的单位。
“文化大革命”期间,把现金管理制度视为“管、卡、压”而废除,现金管理再
度混乱。 1976年5月,对188个单位进行现金管理检查,这些单位原核定库存限额为5
4913元,帐面库存为110418元,实存现金为51497元,白条顶库58921元;超过库存限
额的共111个单位,款额为62004元,仅29个单位1个月坐支70693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人民银行加强现金管理,稳定了货币,堵塞了漏洞。
1982年, 对105个单位核定了库存现金限额;对各单位现金管理进行了检查,确定了
37个现金收支较大的单位按季、月编制现金收支计划,将原单位登记考核改为由银行
登记考核; 并解决了工业系统6个单位坐支现金的问题,堵住不合理的支付34笔,金
额71359元。1983年,对84个单位的库存现金进行了检查,堵住不合理现金支出23笔,
金额44406元,拒付互相拆借的现金2笔,金额4万元。
1985年,对全县108个单位重新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压缩库存限额0.4万元,并进
行了一次现金管理大检查, 对超限额的现金2.5万元送存银行,从而使现金管理走向
正轨。

第二节 会计核算

民国37年(1948年) 3月,北海银行广饶县办事处成立后,会计核算以北海币为记
帐单位, 采用借贷记帐法。往来帐簿设有总帐、实物帐、分户帐3种。记帐凭证只有
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私营商号使用存折,存、取凭条,没有转帐结算,以现金往来
为主。
1950年11月,北海银行广饶办事处改为广饶县人民银行,与各营业所、组使用统
一的会计科目。县行设有全辖总帐,处理与各所、组汇兑资金以及同县汇款和内部往
来科目。为了加强对空白重要凭证及有价单证的管理,增设了表外科目。所有会计科
目实行公、 私、合营、合作、农村、国外、综合7大业务分类,以收付记帐法取代了
原来的借贷记帐法。
1954年,学习苏联的会计核算经验,在帐务组织上进行改革, 一是建立日记帐,
监督全部帐务平衡, 推行双线核算法,即明细核算(包括明细分类帐和余额表)与综合
核算(包括会计日记帐、现金收付日记簿、综合帐卡、日记表) ,明细帐务根据业务发
生的记帐凭证产生, 综合帐卡根据明细帐务户的发生额及余额合计产生,然后与日记
帐务科目的发生额合计数核对。二是记帐凭证由原来的单式凭证改为复式凭证。三是
将收付记帐法又改为借贷记帐法。
1955年3月, 推行新的联行制度和辖内办事处、营业所往来制度,取消联行汇差
的出入库制度, 联行凭证一律由银行内部传递,辖内处、所往来帐集中县行监督。在
劳动组织上实行三人专柜制度。
1958年, 将三人专柜制度改为对外“一条龙” ,取消专柜复核, 实行帐款收付
“一手清”。取消了会计日记帐、现金收付日记簿、分户帐和表外科目,实行存放帐
户合一。取消存取款凭证,由双线核算改为单线核算。
1962年, 恢复会计核算制度。这种制度既不同于苏联的核算制度,又不同于195
8年的核算制度,而是在两者基础上制订的一套更严密的核算制度。
1966年,废除借贷记帐法,采用收付记帐法。
1977年,县人民银行根据全国银行会议精神,开展“三清” (清资金、清帐务、
清财产)活动,纠正了经济上的冤、假、错案5起,查清了10个单位的帐务,帮助各所健
全了会计核算制度。
1979年,继续执行钱帐分管、有帐有据、当时记帐、总分核对、内外对帐的核算
制度。基层所实行会计、出纳双人临柜,交叉复核。对核算质量要求达到帐帐、帐款、
帐据、帐卡、帐实、内外帐务六相符。
1980年,人、农两行分设,分别使用新的会计科目。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
银行、保险公司均在人民银行开设往来户,办理日常业务。

第三节 结算

建国前,银行结算方式大部分用实物结算。帐务设实物和货币资金两套帐。采取
贷粮还粮、贷款还粮的办法。贷款按当时市场粮价折成粮食,偿还时以市场粮价为准
偿还本息。当时无同城结算,异地结算有票汇、信汇等。
1950年,县人民银行现金结算主要用于单位对个人、个人对个人以及单位与单位
之间不超过30元的零星支付,同城结算用支票结算,包括来人支票、记名支票、普通
划线支票、特别划线支票和保付支票5种。异地结算用汇兑(电汇、信汇、票汇) 。凡
在银行开立结算户的企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往来户,均用划拨方式转帐结算。同城结算
凭证分结算支票凭证、 专用支票、转帐支票和专用送存簿4种。异地结算凭证分为委
托付款和委托收款2种。
1954年,推广苏联结算方式,同城结算方式有支票结算、保付支票结算、计划结
算(广饶未实行)、托收无承付结算4种,异地结算有托收承付(分电划、邮划)、汇兑结
算(分电汇、邮汇、信汇自带) 、信用证(分电寄、邮寄,此种结算方式广饶未实行)、
特种帐户(分电寄、邮寄)4种。1955年,同城结算修订为6种,即取消保付支票结算,
增加付款委托书、限额支票及托收承付结算支票方式。1959年,将原特种帐户结算方
式改为汇兑结算的采购汇款。 1975年,取消了同城限额支票结算方式。1978年1月,
又推行城乡限额支票结算方式,并逐步扩大到县外省内。
1980年10月1日,异地结算中增加异地委托收款结算方式。1983年5月,增加特种
汇票结算方式。198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银发字第385号、386号文件下达了“关于
实行《票汇结算办法》的通知”和“关于修改《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的通知”。
至1985年,各专业银行采取如下结算方式:异地结算有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
票汇、限额支票5种,同城结算有支票、委托付款、托收无承付、托收承付4种。

第四节 侨汇

建国初,就有侨汇, 但笔数少,汇额不大。改革开放后,侨汇逐渐增多。1979~1
985年,有香港、日本、美国、新加坡、澳门等地的侨汇276笔,金额达89515元。

1979~1985年县人民银行侨汇解付统计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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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笔数│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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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17 │1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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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32 │3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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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46 │8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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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62 │14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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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46 │21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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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35 │15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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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38 │23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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