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重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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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化肥厂

利津 县化肥厂系国营企业。1974年12月筹建。1977年4月投产。厂址在罗镇乡三仪和村南侧,厂区面积
17.96万平方米。 分南北两院,北院为生产区,面积为5.83万平方米;南院为生活区。主要生产设备由
锅炉、转化炉、废热炉、风机、变换塔、合成塔、碳化塔、铜洗塔、吸氨泵、冰机、铜泵、压缩机、离
心机等煤产能力为5000吨合成氨。主要原料为天然气、氢气和水。生产用天然气,由胜利油田河口指挥
部气大队供给, 生产用水有专业水库。1984年底有正式职工126人,临时工119人,固定资产净值379.8
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占用45万元,年工业总产值8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3752元。
该厂初期只生产氨水一种产品,能满足全县农用氨肥的需求.产品由社队包销。1978能生产合成氨4029吨,
创产值166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6500元。1981年6月建成碳铵车间,改变了产品单一的状况。
1980年,山东省在辛店建成第二化肥厂,生产用天然气,由胜利油田供给。因此化肥厂气源供给不足。
省化工厅指示, 凡用油田天然气作原料进行生产的小化肥厂, 一律改为半年生产半年停,停工损失由
“二化”拨给尿素予以补偿。利津 化肥厂照此办理,每年5月至9月开工生产,10月份后停工维修。

第二节 农机厂

利津 县农机厂, 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厂址在县丞利一路西端,总面积3.57万平方米,路南为生产区,
面积2.32万平方米,路北为生活区。厂内设翻砂车间、金工车间、机加工车间、锻工车间、电修组、木
工组、汽修组、设备组等。备有金属切削器械78台,锻压机械13台,铸造机械14台,动力设备11台,电
力设备29台,其他机械9台,5吨粮食吊车1台,5吨调试吊车1台,3吨粮食吊车1台,汽车4部。主要生产
45型榨油机、 7C-1.5吨拖拉机挂斗、7CZ-1.5吨自卸农用拖车、油田用30立方米泥浆钢、80立方米钢质
吸泥船等。 主要原料用各种型号的钢材、焦炭、煤、原料铁等。1985年底,固定资产净值141.4万元,
定额流动资金占用91万元。共有职工183人,其中助理工程师1人,技术员8人。
改厂前身为3个手工业生产互助组。1953年由刘芳龄为首在三里庄组建一个翻砂小组,成员8人;郭庆明
为首在城关大北营组建一个银匠小组,成员11人。1955年两组合并,改变为北关翻砂手工业合作社。有
猪咀化铁炉1台,土造手摇车床1台,8马力柴油机1台,主要生产和修理小农机具、倒铁锅。1956年利津
、 垦利并县后,陈庄红炉互助组并入组建为利城铁木社。1958年初由北关迁今址,定名利津 机床厂,
转为地方国营企业,有职工57人,年产值7.4万元。沾利并县后,厂名利城机械制造厂。1961年利津 复
县后,该厂改称拖拉机修造厂。1968年与县拖拉机厂合并,并建了铸造车间。从惠民地区调来20马力柴
油机建了发电机床, 有职工84人,主要生产370型粉碎机。年末固定资产净值36.6万元,年工业总产值
16.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2333元。
1969年11月与托修厂分开,定名为利津 县农机修造厂,开始试制95型、140型气缸套。1970年先生产指
挥部拨款60万元,更新设备,改造厂房,扩大生产能力。年末职工增到132人,固定资产净值67.13万元。
95型气缸套投入批量生产, 年末完成工业总产值29.46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917元。1971年购进大批
机械化生产设备, 固定资产净值达81.2万元,有职工184人,年产95型气缸套1.36万只,并增加了东方
红54型和55型气缸套195型拖拉机消声器、高粱脱皮机等产品。年工业总产值36.68万元。1979年增加了
7C-1.5吨拖拉机挂斗、MBM502A型多用刨光机等新产品,职工262人,年末工业总产值195.4万元,上缴
利润13万元, 被惠民地区行署评为全面完成8项经济指标的先进单位,所产95型气缸套被惠民地区经委
评为优质产品。
1982年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开展横向联合,开拓新产品20多种,增强了企业的活力。1985年完成工业
总产值262.42万元, 利润19万元,税金12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5057元,人均利润1105元,百元固定
资产原创利润150%。

第三节 建材厂和五金厂

建材厂 建材厂在县城津二路西侧, 原五金厂旧址。厂区面积1.32万平方米,用于生产的建筑物
面积1544平方米。1983年11月建立,系集体所有制企业。厂内设施工科、生产车间、修理门市部。1985
年4月成立利津 县第二建筑安装公司, 与建材厂一套班子挂两个牌子。生产设备主要由C616车床2台,
皮带车床2台, B665刨床1台,60吨、50吨、25吨、15吨冲床各1台,摇臂钻1台,电焊机1台,65吨空气
锤1台,汽车1部。主要产品有水泥檩条、预制板、水泥楼板、水磨石板等。主要原料是沙子、石子、水
泥、钢材等。1985年末职工人数37人,工业总产值19万元,利润1.43万元。税金1.32万元,全员劳动生
产率4783元,年末固定资产净值17.4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占用2万元。
五金厂 五金厂系集体所有制企业,原是利津 农机修配站,由刘思之等人于1954年组建,站址在县
城大北街,主要修理步犁、喷雾器、自行车。1958年并入县交通局修配厂。沾利并县时迁往富国。利津
复县后迁回,在县城大隅头赁房子设修理门市部,定名利津 县修配社。修理农具、自行车、制修衡器,
年盈利千余元。1962年,西关白铁门市部并入该社。1964年,在东街租赁厂舍,购置12马力柴油机、车
床、 摇臂钻各1台,立红炉2座,生产油田用法兰盘等,年利润8000元。1968年与县直4个手工业合作社
合并为综合厂。1969年分出独立,购买县生产资料公司南街仓库场地设厂。1970年建电动机车间,上电
动机产品。 1971年,自制绕线机、磨刀机、压力机、空气压缩机、锯床各1台安装使用,月产电动机30
台。并试制成功变压器、电焊机,设立了镀锌车间。全年维修农用水利机械33台、步犁150步、马车150
辆、小推出1600辆、车胎2100条、焊油箱500个。锈铁锨4000张。年产值23万元,利润2万元。共有职工
47人。1973年迁到津二路新厂址,其后试制成功榨油机,批量生产稻麦收割机。1977年4月更名利津 县
五金厂,有职工121名。年总产值49.05万元,利润1.2万元,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8项经济指标。1979年
后工厂生产下跌,产品积压,流动资金贷款封口,无资金再生产,被迫停产整顿。1980年底关闭。1983
年冬,全部资产( 固定资产净值20.5万元 )移交建材厂。
第四节 窑 厂

利津 县侯王窑厂, 系城建委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厂址在县城西侯王庄,占地面积8.06万平方米,
建筑物面积0.46万平方米。该厂于1969年筹建,先以小窑建大窑的方法。用土窑烧制砖瓦,建起36门窑
1座,48米高烟筒1座,购置350型砖机1部,28K型压瓦机1台。1970年11月试产。其后陆续增置带式输送
机7部, 自治泥条切割机、撇沙土机、槽式给料箱等,并安装了真空压瓦机和大型引风机。最高年产量
曾达红砖1669万块,瓦224万片。1985年底有职工256人,固定资产净值35万元,流动资金22万元。
该厂设计生产能力为15年。1984年,原征用的土地已全部取过土。现正大力挖潜找土源维持生产。

第五节 农具厂

利津县农具厂 县农具厂系县经委管理的集体所有制小型农机具制造企业。厂址在县城利一路路北,
占地面积1.03万平方米,其中生产区0.67万平方米。厂内射铸造、锻造、机加工、电气焊、钣金、钳工、
木工等七个车间。
该厂始建于1963年5月,厂名“利津 县城关镇铁木合作社”,原址在西关利禹公路南。有职工20余人,
用简单的手工工具和红炉等,生产犁、耧、锨、镰等。1968年合并为综合厂。1969年9月从综合厂分出,
名“利津 县农机具制修厂” ,有职工81人,其中大学生2人,中专生4人,技术水平提高,设备不断增
加。1971年仿制成功工农II-700型脱谷机、450型脱谷机和400型碾米机。1973年定名利津 型农具厂。
1977年生产创最高水平,年工业总产值69.34万元,利润1.6万元。体制改革后,研制成联合碾米机,并
为油田服务。 生产油罐等产品。1984年产值43万元。利润3.7万元。1985年底有职工76人,备有龙门刨
床、滚齿机、空气锤各1台,60吨、20吨、15吨冲床各1台,电焊机8台,牛头刨床1台,两吨暖风炉1台,
其他机械19台,汽车2部,拖拉机1部。固定资产净耗资22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占用30万元,年工业总产
值32万元,利润0.6万元,税金1.6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4114元。
陈庄农具厂 厂址在陈庄镇韩南村中,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其中生产占地0.6万平方米。属县经委
管理的集体所有制小农具制造企业。
该厂1947年筹建,次年8月投产,国家先后投资近10万元,同时原陈庄镇铁木社并入,名利津 县陈庄镇
农机修配厂, 属县工业局主管,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50人。1962年转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名利津 县
陈庄镇铁业生产合作社,职工29人。1978年有职工55人。年产值曾达20万元,利税1.83万元。1979年后,
退休人员增多,技术骨干减少,材料无来源,设备更新慢,技术落后,产品受同行业排挤。1981年亏损
1.6万元。1985年底有职工38名。厂内设翻砂、红炉机加工、木工等4个车间,主要设备有车床、刨床、
冲床、空气锤、台钻、电焊等共22台(部),固定资产净值8.9万元,主产铁制小农具,年产值6万元,
利润232元。

第六节 镀锌厂

镀锌厂在县城利二路路南, 系县经委管理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厂址面积0.57万平方米,职工26名。主
要设备有空气锤、台钻、电焊机、镀锌槽等,主要生产电业用的各种镀锌铁件。
该厂前身为利津 县皮革厂, 始建于1954年,称皮革手工业合作社。社址在陈家庄。由惠民县李家乡任
家村皮革手工业着任文海、任立刚等组建。从业人员5人,每人投资100万元(旧人民币)作为流通资金,
工具个人自带,租赁民房,无固定资产。主要生产车马挽具。
1958年购陈庄铁厂房子为社址,同年转为国营企业。沾、利并县时迁往富国,利津 复县后迁回,在县城
北街重建皮革厂,有职工20人。1963年转为集体所有制,年产值3万元。1971年前今址。
1978年,该厂职工发展到40多人,购置整流器、空气锤等设备,新设镀锌车间,开始镀锌生产。年产值
12.3万元, 利润1.15万元。1982年后,原材料无计划供应,技术水平低,年产值降到7.2万元。1984年
更名镀锌厂,兼营饭店、招待所业务,年产值8.3万元,利税0.57万元。

第七节 盐场

县境近海之地,地面低平,光照充足,适宜开滩晒盐。《管子》记载,“其有渠展之盐”,即在县境之
内。望参村附近出土的陶器窑,内有若干熬盐用的陶器,经省级文物部门鉴定,人未是战国时期的遗物,
可知周代时利津境地有盐业生产。元、明时代,建有永阜、丰国、宁海三大盐场大使管理。至清代康熙
十六年,将丰国、宁海两场载并归永阜场。厂区占地东西宽130华里,南北长120华里。共有滩地446副,
其中内潮滩248副,井滩198副。设仁、义、礼、智、信五处盐坨,夹于大庆河两岸。所产食盐用盐船经
由大庆河运往内地,过蒲台县城北关称验放行,运销鲁西、鲁北、河南、江苏、安徽等省区66州县。每
年额引50多万包。每包重320市斤,产量居全省各大盐场之首。
清咸丰四年,海潮把大部滩池冲毁。仅存滩池160副。后黄河复由利津 入海,连年决口,至光绪末年,
河东、河西滩池全部淤没无存,永阜盐场大使归并寿光王官场,利津 境内盐业生产遂罢。
民国年间,屡有倡办盐滩者,无奈工程繁巨,资款支绌,皆无成效,仅开有少量盐井,产量甚微。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上级指示,曾于50年代在刁口建立盐务所,组织盐业生产,成效不大。1976年,县
委、县生产指挥部又在刁口公社渔民村附近组织开滩晒盐,投资28.4万元,耗用数万个劳动工日,修建
滩池。因机构不健全,管理工作跟不上,技术水平低,脱离实际,结果是只开滩,没投产,劳民伤财,
次年废弃。
1978年, 县委、县政府组织北宋、前刘、明集、王庄、大赵等5个公社(乡)建立乡营盐场。县财政拨
款1.5万元,贷款4万元,予以支持。县委派专人负责盐田设计、设计指导和组织施工。个公社(乡)当
年冬季开工, 次年春季完工, 动土10万立方米, 用工日5万个。1980年春正式投产。五乡盐田总面积
1.12万公亩,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原盐0.6万吨,实际生产能力0.7万吨。1981年,山东省盐业公司规定,
限制原盐产量,分配利津 年产0.2万吨的任务。各盐场开拓经营门路,向油田供应打油井用的卤水。当
年售卤水1.5万吨,1983年增加到5万吨。即支持油田建设,又增加盐场收入。
1981年4月,在刁口设立利津 县盐务所,对各乡营盐场进行生产经营指导,负责怨言销售,缉私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