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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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 构

指挥机构 新中国建立以来,历年均建立抗旱防汛指挥机构,由县委书记、县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
分任正副政委和指挥。下设两个办公室,一是黄河防汛办公室(设在水利局),负责抗旱及内河排涝事
务。每遇大旱、大涝,县指挥部及抽调大批干部分赴抗灾斗争第一线,领导全县人民进行抗灾斗争,并
组织工业、商业、粮食、金融等部门,协调行动,统一计划,以粮、款、物资支持抗灾斗争。
国家兴建的大中型水利基建工程, 凡属有利津 县施工时,均有县委、县府组建临时性指挥机构,组织
施工,并由县的领导人任政委和指挥。1966年后,县成立水利建设施工团部,由县委任命专职团长,抽
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领导班子,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各乡镇(公社)则组建营部,具体管理民工、施工
事务。 1973年1月, 成立利津 县水利专业团,由县委任命政委、团长,成为常设水利施工指挥机构,
1979年撤销。
农田水利机构 解放前, 县内无专管农田水机构。 解放后,抗日民主政府建社科分管水利工作。
1956年垦利县并入利津 后, 设水利科。11月改称水利局。1958年并入沾化县水利局。驻富国。1961年
恢复利津 县建制,设水利局。1962年5月与农业局合并,称农林水利局1964年春,水利队由农林水利局
分出, 建水利科,1967年改称水利组。1969年复称水利局。1984年8月机构改革,局设行政秘书股,工
程勘测设计股,农水排灌管理股,财务器材股。下辖加工厂、车队、宫家灌溉管理所、王庄灌溉管理所。
各乡镇(公社)均设有水利组,业务上受县水利局指导。

第二节 队 伍

解放初全县只有一二名水利技术工作人员。建国后到1958年逐步增到八九人,还没有达到中专程度的正
式技术人员,务独立勘测设计能力。县内水利工程均需省、地业务部门派人来帮助测量、规划和组织施
工。小型农田工程靠目测、粗估组织施工。
1962年, 分来水利队大、中专程度的专业技术干部6人。到1964年复建水利科时,有干部17人,其中技
术干部9人, 具备独立进行县内小型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和组织施工的能力。其后,随着水利事业发展
的实际需要, 水力队伍逐年扩大,并大量聘用临时合同工。1979年全局147人,其中干部39人,正式工
人24人,临时工84人。
1984年机构改革后, 全局共有118人,其中正式职工108人,合同工10人。正式职工中,大专学历5人,
中专学历25人,取得工程师职称的1人,助理工程师8人,技术员21人。具有独立进行县内中、小型水利
工程的勘测设计和组织施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