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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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淡水捕捞

淡水捕捞,主要渔场在黄河上。主产黄河刀鱼、鲤鱼、鲫鱼、鲶鱼等每年春
季,在河口和河道平坦缓溜处,有2—3人家小渔船,使用旋网、刀鱼拉网或
三流流网,捕捞溯河产卵的刀鱼、兼捕梭鱼。秋季,在河水漫滩形成的河床
水洼中捕捞鲤、鲫、鲇鱼。年产量在100吨内波动。该项生产受黄河流量大
小制约。春季河水断流时,刀鱼仅在河口徘徊,伏秋大汛不漫滩时,秋季捕
捞受影响。自1972年至1985年,有10年断流,每年产量不过数吨。黄河捕捞
处于停滞状态。
内陆坑塘、排水沟和低洼积水处,可捕鲫鱼、草鱼、中华绒憋蟹和青虾、草
虾等。捕涝方法,除用旋网、抢网子外,躲在封冻前后“竭泽而渔”,形不
成捕涝规模。

第二节 淡水养殖

50年代后期, 开始利用自然坑塘、 河沟等自然水面发展淡水养殖事业。 据
1982年调查,全县有淡水水面1.22万亩,发展淡水养鱼事业潜力很大。各乡
镇均有养鱼单位,共104处,多数集中在沿黄水稻区和引水条件较好的利津
镇、王庄、盐窝、集贤、店子、陈庄、傅窝等乡镇。多数鱼池系利用坑塘和
低洼地,池水浅,池底不平,渗水快,不能保水保肥,不能越冬。在生产管
理上,多为春放秋捕,放养晚,生长期短,品种单一,换水少,投食少。有
时还是“人放天收”,生产水平低,一般亩产百十斤左右,高的可达三四百
市斤。
养鱼用水:一是七八月份积蓄雨水,二是结合农灌和种稻田引用黄河水。渔
场星罗棋布,无专门供水设施。养鱼用水源尚不稳定。
鱼苗来源:开始是购买从长江采捕的天然鱼苗,用飞机、火车、汽车转运。
其后从省淡水所和惠民地区鱼种场解决。进入70年代后,先后有陈庄公社的
淤西、大赵公社的大赵、城关公社的綦家嘴等单位和南关鱼种培育场、六合
公社鱼种培育场培育过鱼苗。
1978年前,各养鱼单位分别由公社和大、小队集体经营。1979年后,逐步实
行了单户承包或联户承包经营。
1985年,县财政扶持养鱼周转金46.7万元,全县淡水养鱼面积达4000亩,年
总产量380吨。
县内较大的养鱼场有:
綦家嘴养鱼场:1957年,省水产局投资,在城关区(今利津镇)綦家嘴套坝
内,建立第一处国营养鱼场。厂区总面积735亩,放养水面400亩,养鱼11.5
万尾,兼养海狸鼠等动物。1958年至1961年总产1万多斤。1961年惠民地区接
管,于1962年迁到博兴县顺河。其后该套坝内淤积抬高,改种稻田。
汀河乡罗非鱼养殖场:1985年,汀河乡利用油田废弃的热水井“陈10号”建
立罗非鱼养殖场,由汀河乡政府管理,县水产局负责技术指导。当年建成流
水池24个,总面积1116平方米,保温室2400平方米。